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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新修订的商标法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四大看点聚焦

【关注】新修订的商标法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四大看点聚焦 东莞市国际商会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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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注】新修订的商标法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四大看点聚焦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6 月 26 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该法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是企业商誉的载体,更是市场竞争的关键工具。面对行业发展中的新情况与新问题,此次修法如何平衡经营主体利益与消费者权益?“新华视点”记者专访了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解读。

看点一:打击“心机商标”,筑牢消费防线

近年来,标识"120W"实则功率不符的充电器、声称“手打”实为机器生产的挂面等“心机商标”层出不穷,误导消费者。数据显示,2023 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驳回易误导消费者的“心机商标”申请达 127.3 万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指出,商标的核心功能在于识别来源,严禁将其变相当作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此次修法坚持问题导向,旨在完善商标制度,严厉打击权利滥用行为。

针对实践中此类行为多发生在注册后使用环节、执法存在滞后性的痛点,新法进一步强化消费者保护导向:一方面加大对误导性使用注册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新增投诉举报机制,赋予任何单位或个人向监管部门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认为,新法将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既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也有助于从源头提升审查质量,阻断不合格商标进入市场。

看点二:遏制恶意注册,回归使用本源

截至 2025 年底,我国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已达 4987.7 万件。然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仍处高位,2023 年上半年及 2024 年上半年全国打击数量均超 20 万件。“囤积商标”、“傍名牌”、“蹭热点”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颖表示,此次修法直击“重注册、轻使用”顽疾,明确将“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申请纳入不予注册范围。同时,细化恶意申请情形,规定对造成不良影响者可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长期闲置的囤积商标,新法强化了退出机制,授权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成为通用名称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马一德强调,商标是“用品”而非“藏品”,其价值源于市场使用中积累的商誉。未来应强化“注册与使用相结合”的导向,压缩单纯依靠囤积牟利的空间,让商标资源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

看点三:严管代理乱象,强化行业自律

当前,商标代理市场失序问题突出,部分机构参与协助恶意抢注、囤积倒卖,甚至形成灰色产业链。管育鹰指出,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及行业规范缺失是治理难点。

新修订的《商标法》不仅加强了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备案管理,更明确了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法律规定,行业组织应制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会员依法执业,并对违规会员实施惩戒。

杜颖认为,行业自律是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有助于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

看点四: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助力企业出海

伴随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瑞幸咖啡在泰国、“绍兴花雕酒”在日本被抢注等事件频发,境外恶意抢注已成为企业海外布局的重大阻碍。

新法规定,在境外商标案件处理中需证明商标在中国境内驰名的,应当事人请求,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依照规定作出确认。杜颖指出,此举将有效遏制中国老字号及知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为企业维权提供制度支撑。

此外,新法进一步规范跨境商标代理行为,强化对通过欺诈等手段办理境外商标事务的监管,防止恶意抢注向境外延伸。

专家建议,企业在出海过程中应坚持“商标先行”策略,尽早进行国际布局,通过法律与商业策略结合,降低海外风险。

原标题:新华视点|新修订的商标法看点聚焦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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