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强化合规管理。7 月 6 日,国家税务总局集中公布一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适用管理典型案例,旨在引导企业正确适用政策,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
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粮食购销公司违规享受商品储备税收优惠
安徽阜南县某粮食购销公司因错误享受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被查处。经核查,该公司仓库虽用于储粮,但系租赁给第三方存储,并非接受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储备,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接受委托”条件。经辅导,企业补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合计 233 万元。
案例二:农产品市场混营非农产品导致优惠适用错误
沈阳某农产品采购公司将部分场地出租用于非农产品经营,却就全部场地申报享受农产品批发市场税收优惠。税务机关指出,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和土地。经辅导,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484.8 万元。
案例三:物流企业超范围申报仓储设施用地优惠
山东某实业有限公司将办公、绿化等非仓储功能区域纳入减免范围,超面积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规定减免范围仅限仓库库区内各类储存设施及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用地。经辅导,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150 万元。
案例四:盐场改变用途后仍违规享受免税政策
河北某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将 2.5 万平方米盐滩租赁用于临时停放车辆,不再符合“盐场的盐滩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但仍申报享受优惠。经辅导,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127 万元。
案例五:机场内部运营道路误入免税范围
某机场发展有限公司将服务内部运营的道路纳入减免范围,超出了民航机场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规定的“飞行区、通讯导航设施、排水防洪设施及场外道路”免税范围。经辅导,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240.7 万元。
案例六:交通公司闲置用地违规申报公交场站优惠
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将一宗不在公交站场规划范围内的闲置用地纳入减免范围,超出了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等优惠政策规定的“运营用地”范围。经辅导,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67.4 万元。
风险提示与合规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强调,依法合规是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纳税人应严格对照政策文件,准确判别资格,清晰区分应税与免税范围,并核实优惠期限。需重点防范情形变化后仍继续享受、未准确划分范围以及超期申报等风险。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应及时更正税源信息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政策辅导与后续监管,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合规经营主体。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