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QIANYAN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为帮助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政策要求,顺利完成电子钥匙申请、材料准备和许可证申报,现将钢材出口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常见问题整理如下。
政策咨询与适用范围
钢材出口政策及许可证办理咨询电话是什么?
注册地在青岛市以外山东省其他15市的企业,可咨询山东省商务厅:
0531-51763423
0531-51763073
青岛市属于计划单列市,注册地位于青岛市的企业,由青岛市商务局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可咨询:
0532-66200068
0532-66200086
0532-85918182
0532-85918159
0532-85910269
钢材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文件在哪里查询?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公布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公告目录所列商品需要申领出口许可证。
企业可在浏览器中搜索“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进入官方网站,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政策原文。
政策原文:
https://xkzj.mofcom.gov.cn/tzgg/art/2025/art_0f1425b5b23941eea7c9f3d55c16cd94.html
如何确认出口的钢材是否需要申领出口许可证?
企业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海关商品编号和货物名称。
拟出口产品列入公告附件目录的,均需按规定申请出口许可证。
电子钥匙申请与领取
4. 出口许可证如何办理?
企业需先办理电子钥匙。
电子钥匙办理完成后,可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提交出口许可证申请及相关材料。
5. 电子钥匙如何办理?
企业可在浏览器中搜索“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进入官方网站,在“办证指南”栏目中查看《企业电子钥匙申请与证书更新简明流程(2024年)》,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指南:
https://xkzj.mofcom.gov.cn/bzzn/dzys/art/2024/art_860054ad5fbb417c9daa3b3a14b2a766.html
如遇网页无法打开、附件提交失败等系统操作或技术故障,可联系国富安客服:
010-58103599
6. 电子钥匙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电子钥匙办理期限预计为10个工作日。
建议有出口计划的企业提前准备并提交申请,以免影响后续许可证申报。
7. 电子钥匙审核单位如何选择?
企业注册地位于青岛市的,审核单位选择“青岛市商务局”。
企业注册地位于山东省其他市的,审核单位选择“山东省商务厅”。
8. 电子钥匙“业务类型”选择哪一项?
电子钥匙申请页面中的业务类型包括:
机电类许可证、农产品关税配额类许可证、非机电类许可证、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等。
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选择。钢材出口业务通常选择“非机电类许可证”。
9. 电子钥匙如何领取?
电子钥匙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北京国富安制作,并邮寄至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后,再邮寄至企业指定地点。
系统登录与材料准备
如何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企业可在浏览器中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进入商务部官方网站。
在页面下方找到“政务大厅”模块,点击“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选择“企业端”进入。
系统登录地址: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
申请钢材出口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要求,企业申领出口许可证时,需要提交:
出口合同、货物出口合同以及生产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企业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由谁出具?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须由生产商开具。
上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哪些要求?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暂无统一格式和固定模板,可由生产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具。
证明中包含多少种产品、是否设置有效期,由生产商自行确定。
企业在上传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信息保持一致:
一是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开具企业,须与系统中填写的“生产商信息”一致。
二是附件中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编号,如已标注编号,须与系统中填写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编号”一致。
许可证申报与使用规则
14. 产品“规格、等级”较多,一张申请表填不下怎么办?
如一批出口货物涉及的规格、等级较多,一张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无法完整填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拆分,分别申请多个出口许可证,并按许可证办理报关出口。
15. 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许可证?
自2025年12月17日起,企业可提前申请2026年度部分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
相关许可证自2026年1月1日起可用于报关出口。
16. 电子钥匙和出口许可证需要线下提交材料吗?
不需要。
电子钥匙申请和出口许可证办理均实行全程线上办理,企业按照系统要求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即可。
17. 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吗?
不同贸易方式适用的管理规则有所不同。
在加工贸易、补偿贸易项下,公告所列部分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可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多次通关使用,但通关使用次数不得超过12次。
在其他贸易方式项下,实行“一批一证”管理,企业须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一次报关使用。
【 温馨提示 】
有相关出口业务的企业,应提前核对拟出口产品的海关商品编号和货物名称,尽早办理电子钥匙,准备出口合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申报材料。
申报过程中,应重点核对生产商名称、产品信息、证明编号等内容,确保系统填报信息与上传附件一致,避免因材料不完整或信息不一致影响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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