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度目的
为规范公司销售人员试用期管理工作,统一试用期考核标准、流程与评价维度,精准评判新入职销售员工的岗位适配度、业务能力及成长潜力,快速筛选优质销售人才、淘汰不合格人员,同时引导试用期员工快速融入团队、掌握业务技能、达成岗位目标,保障公司销售团队稳定性与业务良性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全职入职的销售岗位员工,包含直营销售、渠道销售、大客户销售、招商销售等所有销售序列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员工考勤、工作行为、业绩指标、培训学习、转正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均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考核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