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申报】厦门市翔安区:关于开展“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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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群英领翔”人才计划,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翔安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翔科技工信商务〔2025〕19号)、《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关于鼓励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厦翔工信〔2022〕5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法依规办理商事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在翔安区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或机构等经营主体,通过认定并已兑现市级补助的“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及其引进机构。
1.创业扶持资金。2020年及以后评选的“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在获得相应的厦门市“双百计划”创业扶持资金后,按照起步期企业100万元、成长期企业300万元、成熟期企业500万元给予创业配套扶持资金(备注:2020年以前评选的“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根据项目入选类别,按照A类项目240万元、B类项目180万元、C类项目100万元给予创业配套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按照40%、30%、30%分3期进行支付)。
2.创业场所扶持。“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自行租赁场所且有实际经营的,给予企业每月不超过1万元的补贴,扶持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备注:补助时间从“双百计划”认定通过次月起算;补助标准按实际租用面积,给予补助500平方米、不超过每月20元/平方米的实际租金补贴)。
3.运营奖励。科技孵化器、创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其平台运营机构每成功引进或自主培育1家市“双百计划”企业,且推动“双百计划”企业落地翔安区,并获得市级创业扶持资金,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家。
申报单位于2026年7月1日-7月31日,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非市民账号),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确认相关企业信息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平台技术电话:5663191、18059281610
咨询及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企业应如实提供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审核发现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双百计划”扶持资金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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