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协会联合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广东省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圆满举行。本次研讨会旨在广泛听取行业诉求,为广东省低空经济的高质量、规范化发展夯实法治根基。
本次研讨会汇聚了产、学、研、法等多方力量,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协会执行秘书长成涛、品宣部主任李国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国际法与涉外法治创新中心主任杨成铭,浙江万里学院易凌教授,深圳大学硕士生导师段鲁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助理研究员林焕欣等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琼、杨铖,以及上海中联(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娟、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周晋南、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胡佳雯、广东一龙律师事务所姜薇薇、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尹力、华商希仕廷(福田)联营律师事务所执委会总监朱云龙等深耕该领域的资深律师;同时,英武智能联合创始人殷鹏、易着陆科技联合创始人张健、汇智聚运营部经理肖立忠、托得跨境物流总经理戴辉粮、天玑领航CEO黄正中等低空经济前沿企业代表共同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图丨研讨会现场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低空经济业务委员会主任周琼律师主持。会议伊始,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协会执行秘书长成涛作开场发言,他指出深圳低空产业链已具备全球领先优势,但仍面临基础设施非标、核心技术瓶颈、商业难闭环及法规不清等痛点;他强调,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融合经济、法治与科技规律。期望各界凝聚共识,护航产业行稳致远。
图丨成涛秘书长(左)、周琼律师(右)
在随后的研讨环节中,与会嘉宾从学术理论、法律实务与企业运营等不同视角切入,积极建言献策,围绕《条例》中的空域管理、跨市跨境协同、基础设施建设、适航审定、数据安全治理以及飞行保障等核心议题,展开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广度的热烈探讨
图丨杨成铭(左)、易凌(右)
图丨殷鹏(左)、李娟(右)
图丨周晋南(左)、朱云龙(右)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国际法与涉外法治创新中心主任杨成铭教授指出,当前《条例》征求意见稿框架完整,但内容需要调整和充突,以支撑广东作为全球低空经济中心的引领地位。他强调要实现政府从“引导”向“推动”的定位转变,产业要实现与政府和产业间的联动。针对产业痛点,他强调立法应着力并尽快打通空域主权向市场化民事权利转化的路径,深化空管体制机制改革,明晰政府、市场与消费者等多方的法律权责边界,并健全安全责任认定与保险理赔体系。此外,建议以大湾区跨境低空经济协同发展为切入点,通过执法创新打造前瞻性的法治标杆。
浙江万里学院易凌教授指出,广东省此次低空立法具有重要的全国引领与借鉴意义。结合参与青海等地立法的经验,他建议《条例》在以下方面进行完善:首先,在立法目的中明确“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其次,政府职责应更具体,明确各级部门在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中的牵头或协同作用;第三,丰富“飞行服务”章节,建议省政府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依法划设并公布适飞与管制空域,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第四,在“场景应用”方面,建议省级部门制定并发布应用场景清单,市县区打造示范场景;最后,建议将“安全责任”章更名为“安全保障”,与后续“法律责任”相区分。
深圳大学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博士段鲁艺指出,《条例》草案结构完整,但亟须厘清各级政府在监管与服务中的职责边界,明确分工,并为未来配套规则的出台预留法律衔接空间。立足知识产权专业视角,他强调应审慎界定县级等基层政府在专利管理与标准制定中的行政权限,相关职责须严格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上位法相协调;同时,应充分尊重标准必要专利等产业自发形成的市场规则,避免行政过度干预。
深圳市英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殷鹏在发言中分享了作为初创企业在一线商业化探索中的痛点。他指出,其公司研发的超轻型载人飞行器虽符合民航规章且具备高安全冗余,但在实际推广中仍面临标准空白、监管严苛及审批积压等难题。他呼吁立法能对新兴构型飞行器给予更多包容,提供“先行先试”的创新土壤,避免完全套用传统直升机或大型航空器的标准,从而降低初创企业的合规与时间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深圳市托得跨境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戴辉粮立足无人机等飞行器的一线进出口实务指出,当前部分国家对低空飞行器的出口管制日益严格,企业出海面临严峻的合规挑战。为此,他期盼相关部门在立法与政策制定中,能同步出台针对性的出海扶持与合规指导政策,切实为优质低空企业高质量“走出去”保驾护航。
深圳市汇智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肖立忠立足园区实操视角,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条款亟须补齐低空专属要素。他建议构建全生命周期孵化体系,明确试飞空域、适航检测等核心硬件配套需求。同时,他呼吁细化空域协调、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精准攻克适航服务等园区运营痛点,切实推动低空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
上海中联(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娟律师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对草案提出了系统性优化建议。她建议精简部门职责交叉,推动建立军地空域协同分级管理与固定航线备案制;在产业支持层面,呼吁增设适航取证辅导、设计保证系统以及识别码全生命周期追溯监管。同时,她提议拓展大湾区跨境飞行场景,为企业引入“创新容错机制”与过渡期,并建议设立强制第三方责任险,细化无证飞行、非法改装等罚则,以构筑宽严相济的法治闭环。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杨铖律师在发言中指出,随着《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步入后续阶段,审查重心应进一步聚焦立法技术规范的完善。他建议有关部门在下一步修改工作中,重点对法律文本的语言表达进行精简与打磨。针对草案中存在的口语化表述、同义反复及冗余词汇等现象,杨律师提出应严格按照立法技术规范进行规范化,以提升法条用语的准确性、严谨性与凝练度,确保最终出台的地方立法文本更加规范、专业。
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周晋南律师提出《条例》应以稳预期、促创新为核心导向。他建议,在国家标准出台前,省政府可先行制定临时性空域分类及网格化编码指引,打破“无空可飞”困境;明确低空基础设施的国土空间用地性质,对小型起降点实行备案制;细化大湾区跨境飞行规则衔接,并增加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条款以提升执法透明度。此外,他呼吁建立第三方责任险制度、完善数据治理规则、构建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并增设市场公平竞争条款,以法治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华商希仕廷(福田)联营律师事务所执委会总监朱云龙重点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建言。他指出,广东发展的最大优势在于大湾区协同,建议《条例》突破现有“加强合作”的原则性表述,探索建立三地低空飞行规则衔接机制。他呼吁在标准认证、驾驶员培训、测试验证及低空物流等领域推动标准协同与资质互认,以深度契合国家战略方向。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胡佳雯律师就飞行审批与空域协同提出优化建议。她建议摒弃“一事一审”的特批思维,探索建立“长期许可结合单次备案”的常态化管理机制,以稳定企业的商业预期;同时建言构建空域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有效释放合法可飞空间。此外,她呼吁由省级牵头建立跨市飞行协同与统一审批机制,打破多头审批壁垒,切实降低企业跨区协调成本。
广东一龙律师事务所姜薇薇律师从公众日常生活与消费体验视角,为《条例》提出了接地气的立法建议。针对消费级无人机普及带来的管理空白,她提出应重点关注民用无人机航线划分、隐私保护及侵权责任认定问题。她建议规范无人机租赁等新兴消费业态,以切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尹力律师重点聚焦低空飞行领域的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她指出,当前《条例》对数据保管与泄露处置等关键环节尚缺乏明确规定。为此,他建议借鉴其他城市先行立法的经验,在广东的低空立法中明确增设“数据泄露强制报告义务”,进一步完善低空经济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研讨环节尾声,本次研讨会主持人、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低空经济业务委员会主任周琼律师作最后补充和总结。她提出,《条例》应立足广东特色,凸显大湾区跨境协同与高端制造优势。在基础设施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起降设施建设。在产业扶持上,她呼吁细化财税支持条款中的模糊表述以落实实质性帮扶,并进一步细化具体应用场景列举,推进相关的低空经济场景应用。此外,针对创设的“低空飞行安全保障基金”,建议尽快出台配套落地细则以完善救济机制,切实护航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会后,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周琼律师对与会代表的各项意见进行系统梳理汇总,最终形成54项具体修改建议,统一联名报送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条例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未来,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密切跟进低空经济及相关新兴产业的立法与规则创新动态。我们将依托低空经济业务委员会的专业力量,持续为行业主体提供涵盖合规体系搭建、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以务实的专业能力护航低空经济产业健康、规范发展。
隆安深圳低空委简介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低空委拥有包括知识产权、数据合规、融资租赁、房地产建设工程、政府基金、国企合规、投融资、劳动人事等各专业领域共30余名律师成员,可围绕低空经济领域全产业链各个板块提供法律服务,致力于打造低空经济领域头部法律服务供应商。目前,隆安全国多家办公室对低空领域已展开业务布局,低空委立足深圳这一低空经济发展高地,辐射全国,可对接隆安全国各分所法律服务资源,从立法到低空商业场景落地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助力当地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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