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海关关员对一批申报出口的货物实施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有大量印制“FIFA”标识以及足球协会总联盟图形标识的足球,共计600个,当事人无法提供商标授权证明。后经相关权利人确认,该批足球均为侵权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海关依法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违法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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