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马尼拉两大核心港口堆场长期超负荷运转,码头拥堵、集装箱积压问题持续发酵。为破解港口堆存饱和难题、盘活码头仓储资源、提升整体物流周转效率,菲律宾海关局(BOC)正式启动新一轮大规模港口清淤疏堵专项行动,下发硬性通知要求: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办结缴税、完成海关放行手续,却迟迟未完成提箱离场的 7000 余个进口集装箱,相关货主、货代必须即刻办理全部提货手续,限时清离港区。
与此同时菲律宾海关再度明确法规红线:进口货物全额缴清关税、各类规费、滞纳金等全部税费后,若超过 30 个自然日仍未提箱取货,将直接依法判定为弃货(Abandoned Cargo),海关有权按照本国海关法规对滞留货物开展拍卖、销毁等后续处置,相关损失全部由收货人自行承担。本次整治范围全覆盖马尼拉港(PoM)与马尼拉国际集装箱港(MICP)两大核心港区,也是菲海关今年持续加码港口疏通、优化码头运营能力的关键落地举措。
根据菲律宾海关官方公示的完整滞箱清单,马尼拉港(PoM)单独向辖区全部收货企业下发限期提货通知,共计 6931 个已完成线上放行的集装箱亟待离场;马尼拉国际集装箱港(MICP)同步发布最后提货催告,另有 78 个超期滞留集装箱需紧急清走,其中部分货物在码头堆放时长已超一整年。
马尼拉港本次公示待提货清单足足 174 页,这批集装箱通过海关在线放行系统(OLRS)办结放行的时间集中在 2026 年 6 月 2 日至 6 月 30 日。海量滞留集装箱背后,27 家收货企业各自积压超 50 个待提集装箱,头部滞货企业柜量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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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 Technology Industries Pte. Ltd.:117 柜 -
Union Galvasteel Corp.:116 柜 -
Primeeight Consumer Goods Trading:102 柜 -
Altas Industrial Companias Amicales Ent., Inc.:100 柜 -
Arnn Rose Furniture Trading:92 柜 -
Brighter Hardware and Construction:92 柜 -
Chain Glass Enterprises Inc.:92 柜 -
另一边 MICP 公示的 78 个长期滞留集装箱,最早一批货物早在 2025 年 6 月便抵达港口,OLRS 放行时间跨度从 2025 年 6 月 10 日延续至 2026 年 5 月 30 日,长期占用码头堆场空间,严重挤占新到货物堆存位置。
菲律宾海关援引《海关行政命令第 17-2019 号》,再次清晰划定提货法定时限,划出清晰合规红线:进口商足额缴纳关税、行政规费、利息及其他配套费用完成放行后,30 个自然日内必须完成提箱,逾期无特殊合规事由即认定为弃货;仅已下达预警令(Alert Order)的特殊监管货物可除外,其余普通货物将直接进入海关处置流程。
法规中定义的 “无人提取进口货物”,特指已通过 OLRS 线上放行系统或同类官方通关系统办结放行,但放行满 30 个自然日依旧存放于码头堆场、港区仓库的集装箱货物。
按照监管流程规定,辖区海关关长需在企业缴清全部税费后的 5 个自然日内,主动向货主、进口商、收货人、货代等相关方书面推送提货提醒。除此以外,各海关征收分区会常态化推送报关提醒,督促企业及时提交货物报关单,避免因报关滞后延误提箱,产生滞港、仓储叠加成本。
本次集中清理七千余滞港集装箱并非单一临时行动,而是菲海关整套港口疏堵方案中的核心一环。早在 6 月 19 日,海关已专门向 PoM、MICP 两大港区下发专项工作备忘录,要求港区同步落地三项综合治理措施,从根源缓解堆场饱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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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转移长期滞留重箱:统一搬迁堆存超时、长期占用堆场的满载集装箱,释放仓储空间; -
压缩通关时效:提速货物查验、价值评估、海关全流程放行速度,减少货物在港停留时间; -
调配清港作业船舶:增派专用清港船舶往返转运积压集装箱,分流码头堆场库存。 -
菲海关解释,长期滞留重箱持续霸占有限堆场资源,会直接拖慢码头装卸作业效率,造成新到集装箱无处堆放、船舶靠港延误、货物流转停滞的连锁负面效应。唯有加快企业自主提箱、同步优化港区全流程作业,才能提升堆场周转效率,保障马尼拉两大港口稳定有序运转。
据菲海关运营监测数据显示,2026 年全年马尼拉港口物流承压显著。受季节性进口高峰、码头作业承载力不足、区域物流链条不畅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马尼拉国际集装箱码头(MICT)、马尼拉南港两大核心港区堆场利用率一度突破 100%,堆场完全饱和,无多余空间存放新抵港货物。
今年 3 月经过一轮疏港整治后,港口拥堵情况短暂好转,但 4 月下旬起进口货量回升,堆场堆箱量再度走高,码头运营压力快速反弹。在此背景下,海关推出七千余箱限期清离政策,搭配滞箱转移、提速通关、清港船舶调配三项配套手段,组合发力根治马尼拉港长期积压顽疾。
所有开展菲律宾进口业务的货主、收货企业、货代需高度重视本次海关新政与法规要求,实时跟进自身货物 OLRS 放行记录、法定 30 天提货截止时间,务必在期限内完成提货离场。
一旦超出法定时限,货物将被判定为弃货,企业不仅需要承担高额逾期仓储费、滞港罚金,货物还会被海关依法没收处置,企业将面临货款全额亏损、海关信用降级、后续通关受限等多重风险,造成不可逆经济损失。建议相关企业立刻核对名下滞港集装箱清单,加急完成清关提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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