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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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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景弘集团货物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景弘集团货物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DZB(ZX-GK)2026-056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
见后附《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一般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若有)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
3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第三方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2.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 若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单独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版原件,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针对本项目配备运输业务项目负责人,并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负责项目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须具备较强的运力资源整合和调配能力,能满足景弘集团各子公司非常规、高峰、紧急情况的运能保障;投标文件正本提供承诺书原件,且承诺内容必须包含以上要求。 |
7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内的书面承诺函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内的承诺函原件。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建议投标人先自行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排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查询信息,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信息为准。 |
4.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明细 |
描述 |
特定条件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注:
a.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完整、有效、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b.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
c.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承诺分公司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投标文件正本应提供授权函原件,否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
整理编辑 | 海润龙物流招标网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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