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可选择按照
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享受主体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水力发电单位销售自产的电力,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享受条件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专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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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莒南县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审:段 伟 王 羽 邵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