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通报
2026年5月13日,某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赵某某将一份涉密材料复印件拍照发至微信工作群,导致泄密。
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发现,该涉密文件复印件由企业综合办主任车某某安排,在未经审批程序情况下,私自复印转交赵某某,赵某某将涉密文件复印件放在办公桌抽屉内留存。
赵某某被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车某某被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分管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的领导均被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分管保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建议被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01
泄密归因——触碰红线的违规操作
该起案例集中暴露了4个在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时绝不可犯的违规行为:
违规拍摄涉密文件
通过微信等非涉密渠道发送涉密信息
未经审批私自复印涉密文件
涉密文件未存放于配备保密防护措施的文件柜内
上述任何一项行为,都可能是引发失泄密案件的直接导火索。
从该通报可以看出,该市属国有企业存在保密责任落实虚化弱化、员工保密意识常识欠缺、保密日常管理松懈等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02
保密提醒——严守底线,规范履职
针对此类典型案件,广大接触和处理涉密文件的工作人员必须高度警醒,严格落实保密要求,谨记国家秘密不私印、不乱拍、不外发,做到:
绝不违规使用手机等智能设备拍摄涉密文件。不在微信、QQ、抖音等平台传递或发布涉密及敏感信息。
2.复印涉密文件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复制完成后加盖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绝不擅自违规复印。
3.保存涉密文件时选择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并严格落实“人走锁落”要求。
来源丨安全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