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护航 消费无忧
消费者权益日
守护消费公平 共筑诚信家园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其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知法普法模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消费者权益日 ◀
了解产品信息
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产地、生产者等。
自主选择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维护公平交易
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
保护消费者权益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拨打12315热线电话
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可以通过拨打12315平台进行申诉、举报、维权,便捷高效。商家应积极配合处理。
依法协商公平解决
发生消费纠纷后,首选与商家协商解决。诚信经营、和谐消费,需要消费者与商家的共同努力。
保留凭证强化意识
消费时应主动索要发票、小票、收据等凭证。培养理性的消费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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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诚信・重品质・护权益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诚信经营|诚信护航
透明服务|放心选择
安心相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