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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交易所发声明:警惕冒用“RDA”“数据资产投资”名义募资

上海数据交易所发声明:警惕冒用“RDA”“数据资产投资”名义募资 RWA研究院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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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数据资产化不等于RWA代币化
6月15日,上海数据交易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不法机构冒用本所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严正声明》。
声明中有一段表述非常直接。上海数据交易所称,近期发现有不法机构和个人冒用其名义、盗用品牌标识,将自行设计的项目包装为所谓“RDA”“数据资产投资”等名义,对外宣传高额回报,从事涉嫌违法违规的活动。上海数据交易所同时明确表示,本所当前不开展任何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现实世界资产数字化及其他类金融、变相募集资金业务。
这不是一则普通的机构打假声明。
它把几个近年来容易被混用的概念放到了同一张风险图谱里。数据资产、RDA、RWA、数据上链、投资理财、高额回报,这些词单独看都带有新技术和新产业的色彩,但一旦被拼接成面向公众募资的产品叙事,就可能从产业创新滑向非法金融活动。
真正值得关注的,不只是有人冒用了上海数据交易所的名义,而是为什么“数据资产”“RWA”“RDA”这些概念会被不法机构拿来包装项目。
答案并不复杂。它们听起来足够新,也足够真。
有“数据”,就像有资源。有“资产”,就像有价值。有“交易所”,就像有权威背书。有“上链”,就像有技术加持。再加上“保本”“高息”“高额回报”之类的承诺,一个看似完整的投资故事就被拼了出来。
但拼出来的故事,不等于真实的资产。
数据资产化的方向,是让数据更可信地流通,而不是让概念更轻易地募资。

一、声明划清了什么边界

上海数据交易所在声明中强调,本所严格依法依规,不开展任何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现实世界资产数字化及其他类金融、变相募集资金业务。
这句话的分量很重。
作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组建的准公共服务机构,上海数据交易所的主责主业,是围绕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开展服务,包括数据产品登记、挂牌、交易、交付等环节。也就是说,它服务的是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是合规的数据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而不是面向公众募集资金的投资平台。
声明进一步提到,任何以前述名义对外开展募资、投资、理财活动的,均不属于上海数据交易所业务。
这相当于把边界拉到了台前。
数据产品登记,不等于投资份额认购。数据产品挂牌,不等于承诺收益。数据交易服务,不等于公开募资。数据资产化,也不等于把某个项目包装成可充值、可认购、可返利的理财产品。
这些区别看似基础,却正是不法项目最容易混淆的地方。
在很多风险案例中,包装者并不会一开始就说自己在做金融产品,而是先借用权威机构名称、产业政策概念和技术名词,制造一种“政策支持”“机构背书”“技术可信”的感觉。等到公众放下警惕之后,再引导出资、充值、认购所谓份额,或以“内部额度”“原始权益”“未来分红”等方式制造收益预期。
上海数据交易所这次声明,正是对这种包装路径的否定。
它不是否定数据要素市场,也不是否定数据资产化方向,而是明确表示,冒用其名义开展募资、投资、理财活动,与其业务无关,也不获得其授权、背书、担保或收益承诺。
边界清楚,创新才有空间。

二、数据资产化不是数据资产投资

近几年,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持续推进,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等概念进入更多企业和地方实践之中。数据的价值被重新认识,数据产品登记、数据流通、数据资产入表、数据交易服务等工作也在不断探索。
但数据资产化与“数据资产投资”并不是一回事。
数据资产化更接近一套治理和流通机制。它关注的是数据从资源到产品、从产品到资产的规范化过程,涉及数据来源是否合法,权属边界是否清楚,授权使用是否充分,流通交易是否合规,交付方式是否可验证,应用场景是否真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是否到位。
上海数据交易所官网此前也提到,围绕数据要素流通和数据资产化,其工作涉及数据资产入表、登记、估值等举措。这样的路径,本质上是把数据资源纳入更清晰的治理框架,让数据在合规授权、可信交付和真实场景中释放价值。
而一些不法项目口中的“数据资产投资”,往往不是在讨论这些基础问题,而是直接把“数据资产”包装成面向公众的投资标的。它们常见的表达方式,是用所谓平台、份额、权益、上链凭证、分红许可证、RDA项目等概念,承诺未来升值或固定收益。
这就发生了本质变化。前者是数据要素流通。后者可能演变成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或其他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据上海数据交易所今年2月4日官网风险提示,市场上曾出现名为“人民资产”等组织谎称与国家数据局、国家开发银行及数据交易机构存在合作关系,通过各类渠道散布不实信息,并误导公众认购所谓“原始股权”“分红许可证”。上海数据交易所当时已经明确表示,其与相关组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或授权关系,并提醒公众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
从2月的风险提示,到6月的严正声明,线索是连续的。冒用权威机构名义、包装数据资产概念、诱导公众认购或出资,已经不是偶发的传播误读,而是一类需要高度警惕的风险形态。
真正的数据资产化,重心在确权、治理、流通和应用;虚假的数据资产投资,重心往往在包装、承诺、引流和募资。
如果说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那么数据资产化的关键,是让数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入产业、科研、金融风控、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等真实场景,而不是把“数据”两个字变成吸收资金的外衣。

三、RDA和RWA为何容易被滥用

上海数据交易所声明中特别提到了 RDA 和 RWA。
在上海数据交易所相关公开资料中,RDA 更多指 Real Data Assets,即真实数据资产。根据上海数据交易所官网2025年4月10日发布的相关新闻,RDA 开创性地将真实数据资产作为价值载体,即通过数据资产入表、登记、估值等举措,合理挖掘现实世界资产之外的数据世界资产,目标是释放数据资产价值。
这与 RWA 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个概念。RWA 通常指 Real World Assets,即现实世界资产。2026年2月6日八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者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权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RDA 强调真实数据资产和数据价值化,RWA 代币化则涉及现实世界资产权益凭证的代币化表达。二者在产业讨论中可能产生交集,但不能混同,更不能被包装成面向公众的投资理财项目。这类概念之所以容易被滥用,是因为它们天然带有“真实资产”的暗示。
当一个项目声称自己背后有数据、有资产、有收益权、有链上凭证时,普通公众很容易产生一种判断。既然有真实资产,那就不是空气项目。既然有数据交易所这样的名称出现,那就可能有官方或准官方背书。既然能上链,那就应该更透明、更可信。
问题在于,真实资产并不会自动生成合法金融产品。
资产存在,不代表可以公开募资。数据有价值,不代表可以向公众承诺收益。链上记录存在,不代表底层权利被法律承认。机构名称被展示在宣传材料里,也不代表该机构授权或背书。
就像一张医院影像片可以帮助医生观察身体,但影像片不是器官本身。链上凭证也类似,它可以记录某种信息,辅助验证某些流程,但它不能脱离法律关系、资产确权、合同安排、监管框架和风险管理,独立变成一个可向公众承诺收益的金融产品。
RWA 和 RDA 的研究价值,在于推动真实资产、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之间建立更可信的连接。但不法项目利用的,恰恰是公众对这些概念还不熟悉的阶段。
它们不解释资产如何确权,不说明现金流从何而来,不披露风险由谁承担,不讲清楚监管依据和退出机制,只强调“上链”“数据资产”“交易所”“高额回报”。当叙事越来越热闹,底层结构反而越来越模糊。这正是风险所在。

四、八部门通知已经明确监管底线

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该通知明确,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权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通知进一步指出,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
这段政策表述非常关键。它既界定了 RWA 代币化的风险属性,也留下了严格条件下的制度空间。换言之,监管并不是否认数字技术服务真实资产的可能性,而是明确划出底线。未经依法依规同意,不能以 RWA代币化名义在境内开展发行、交易、募资或相关服务。任何借概念进行投机炒作、非法集资、诈骗或变相金融活动的行为,都不属于产业创新。
通知还要求加强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强化对金融、中介、技术等服务机构的管理,并明确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这意味着,围绕 RWA 的合规边界不仅约束发行方,也约束中介、技术服务、宣传推广和平台展示等环节。
RWA不是绕开金融监管的新通道,而是更需要被规则穿透的新型资产表达方式。
在这样的监管框架下,上海数据交易所声明中的表述就更容易理解。作为数据要素流通基础设施服务机构,它必须明确区分自己的数据交易主责主业与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现实世界资产数字化、类金融和变相募集资金等活动。否则,任何冒用其名义的项目,都可能借助机构信用误导公众。
这也是官方机构澄清的意义。它保护的不只是自身品牌,更是数据要素市场的正常秩序。

五、数据交易所的角色不是募资平台

数据交易所的核心价值,在于推动数据要素依法合规流通。
上海数据交易所在声明末尾的“关于我们”中介绍,其紧扣建设国家数据交易所的定位,以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据资产化进程为使命,承担数据要素流通制度和规范探索创新、数据要素流通基础设施服务、数据产品登记和数据产品交易等职能。
这些职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是围绕数据流通和市场建设展开,而不是围绕公众投资、收益承诺或资金募集展开。数据产品登记,解决的是数据产品如何被识别、描述和规范化。挂牌交易,解决的是数据产品如何在合规市场中被展示和流通。交易交付,解决的是买卖双方如何完成授权、使用、服务和验收。制度探索,解决的是数据这种新型要素如何在安全、合规、可持续的框架内形成市场规则。
这是一套基础设施逻辑。募资平台的逻辑完全不同。募资平台关注资金进入、份额分配、收益预期、退出安排和风险承担。如果一个所谓“数据项目”绕过数据产品本身的合规流通,转而向公众兜售投资份额、承诺高额回报,那么它就已经偏离了数据交易所的职责边界。
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需要耐心。它不像一个高收益理财项目那样,用短期回报吸引注意力,而是通过标准、规则、登记、场景和可信交付,把数据从难以流通的资源,转化为可合规使用的生产要素。
这个过程不一定喧哗,但更接近产业发展的真实节奏。
合法的数据资产化,离不开数据产品登记、合规授权、场景交付、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它要解决的是数据如何被合法使用、如何被可信交付、如何服务产业效率提升,而不是如何被包装成面向公众的收益故事。
真正的数字化,不是让一切变得更容易包装,而是让关键关系更难被伪装。

六、从风险提示看行业成熟

一个行业走向成熟,并不只表现为项目数量增加、交易规模扩大或概念热度上升,也表现为风险边界被更清楚地表达。上海数据交易所这次声明,正好说明数据要素市场和 RWA相关讨论正在进入一个更需要辨别能力的阶段。过去,一些概念因为新而受到关注。现在,这些概念因为被滥用而需要澄清。澄清不是行业倒退,而是行业成长的一部分。
对于数据资产化来说,未来更重要的不是制造更多新词,而是形成更清晰的业务边界。数据资源如何合规采集,数据产品如何登记,数据交易如何交付,数据资产如何入表,数据安全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如何保护,应用场景如何产生真实价值,这些才是长期问题。
对于 RWA 来说,未来更重要的也不是把更多资产包装成代币,而是回答资产是否真实、权利是否清楚、收益是否合规、风控是否有效、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监管依据是否明确。
真正有生命力的资产数字化,不靠高额回报吸引公众,而靠真实场景、合规规则和可验证的价值获得信任。
中国市场讨论 RWA,不能脱离现行监管框架,不能脱离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方向,更不能把境外代币化叙事直接搬到境内募资场景中。合规边界越清楚,真正的产业探索才越有基础。数据资产化、数字人民币、数据要素市场和产业数字化,都是可以长期研究的方向。但它们的共同前提,是依法合规、安全可控、服务实体经济。任何脱离这些前提的“高息”“保本”“充值”“认购份额”,都不应被包装成创新。
上海数据交易所这次声明,像是在一个热词密集的市场里按下暂停键。它提醒市场,数据资产有自己的发展路径,RWA有自己的监管边界,任何把二者混在一起进行募资和收益承诺的做法,都不是创新,而是风险。
开头那份声明,真正留下的不是一次打假,而是一条清晰的分界线。数据可以成为资产,资产可以走向数字化,但任何数字化都不能脱离法律、监管和真实场景。
边界清楚,创新才稳。
资料来源:

1.上海数据交易所官方微信公众号,2026年6月15日《关于不法机构冒用本所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严正声明》 (注:该来源为上海数据交易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原文,发布时建议以官方账号页面展示为准。)

2.上海数据交易所官网,2026年2月4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防范冒用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3.上海数据交易所官网,2025年4月10日《上海数据交易所参加2025香港Web3嘉年华,首提真实数据资产》

4.上海数据交易所官网,2025年4月10日《沪港共探RDA创新发展路径,中国数据资产管理50+论坛香港研讨会举办》

5.中国证监会官网转载,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关于【RWA研究院】


RWA研究院由多位资深金融家、Web3从业者、产业创新者及技术专家联合发起,于2024年6月25日在香港正式发布(全称:RWA Research Institute,简写:RWARI)。


作为国际上最早成立的专业RWA研究机构之一,RWA研究院专注于现实世界资产(Real World Assets,简称RWA)领域,致力于推动传统金融资产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研究院为投资者与企业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促进实物资产的数字化与代币化,搭建传统金融与数字资产之间的桥梁。


RWA研究院的核心使命是结合政策研究、标准制定与生态共建,助力企业实现资产数字化转型,为全球合规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战略协同。未来,研究院将持续深化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联合国际机构举办全球产业峰会,探索多领域应用场景,为高质量全球化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5年5月,RWA研究院联合中国搜索、中电数字场景科技研究院等权威机构发起成立“中国RWA产业智库”,聚焦资产数字化领域的全球合规化发展。智库通过三大核心方向赋能实体经济:一是牵头编制《RWA项目评价标准》等国际协作规范;二是构建“资产上链一跨境流通一全球交易”数字化服务链,融合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三是以香港、深圳为枢纽搭建跨境合规通道,推动绿色金融与跨境投融资创新。同时,智库依托“双链融合架构”(国家级联盟链与跨链协议协同机制)强化技术自主性与数据安全,深化跨境协作与合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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