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及相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联系我们
▶
扫码关注| 更多资讯
中达海联
【主营 】冻品肉类、清关报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贻航国际10号楼1203室
【联系电话】022-25702831 18903731079
【版面说明】
信息来源于海关总署、网络,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后台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