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红海、波斯湾等地区局势紧张,国际航运被迫绕航、改港,保险与安保成本大幅上升。多家船公司以战争风险附加费、紧急冲突附加费为名统一加价,甚至直接覆盖已订舱、未出运、在途货物,让外贸与货代企业承压巨大。
一、收费乱象:一刀切加价,还追溯在途货物
中东局势持续紧张,近期部分船东以“战争风险附加费”等名义,对相关航线、港口及区域货物普遍追加收费,部分收费未基于成本说明、合同协商及履约事实,统一标准实施且适用于既有订舱及在途货物。
某船司3月1日征收战争风险附加费,普通箱每TEU 1500美元、冷柜及特种设备每箱3500美元;另一船司2月28日征收冲突紧急附加费,20尺干箱2000美元、40尺干箱3000美元、冷柜及特种设备4000美元,两者适用范围一致。
二、合规底线:收费看合同,不看单方公告
海运费用的收取,核心依据是合同、订舱确认、提单条款,而非船公司单方面公告。合法附加费必须满足三点:
- 1.依据明确:合同 / 提单有提前约定
- 2.对象对应:绑定单票货物、单航次、具体措施
- 3.金额可验:有绕航、保险、安保等实际成本支撑
简单说:有依据、对得上、算得清,才是合规收费。
三、高危行为:追溯在途货物,法律风险极高
对已订舱、未出运、海上在途货物追加费用,法律上争议极大:货主已完成备货、报关、销售安排,几乎没有替代选择。单方追溯加价,相当于强行改写合同,破坏交易稳定。一旦强制收取,会引发成本暴涨、订单违约、供应链中断等连锁风险。
四、法律关键:战争风险≠有权随意加价
战争、冲突等因素,在法律上是责任免责事由,不是自动收费授权。依据《海商法》,承运人因安全原因改港、绕航,必须及时通知并兼顾货方利益,无权无依据转嫁全部额外成本。高风险时期,承运人更应透明披露、充分沟通,而非仅发公告强制收费。

五、外贸人判断要点:该不该付?
-
无合同依据、无成本明细、统一定额的附加费,合法性存疑。对已订舱、在途货物追溯加价,可依法提出异议,保留订舱单、提单、公告、沟通记录等证据合理成本可协商,无依据收费可拒绝。
结语
中东局势带来的航运风险值得理解,但收费必须合规、透明、有依据。一切附加费,都应回到合同与规则,经得起法律与市场的双重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