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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对外投资新规全文解读|国令837号:法治化管控,合规方可出海

2026对外投资新规全文解读|国令837号:法治化管控,合规方可出海 田木海外咨询
202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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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年6月1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令第837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6年6月1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令第837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对外投资的行政法规,整合升级过往多部委分散管理规则,首次以行政法规层级,确立境外投资安全审查、投资壁垒调查两大核心制度。


这部新规核心底色:支持与约束并行。为合规经营主体减负赋能,对违规跨境投资从严追责。它并非行业限制令,而是合规主体专属跨境投资通行证。



过往国内对外投资管理,依托发改委11号令、商务部3号令等部门规章落地,法律层级偏低,各部门规则割裂、协同性不足。


行业体量倒逼制度升级:截至2024年底,中国境内投资者境外设立企业超5.2万家,对外投资存量连续9年位居全球前三,超大投资体量,亟需高阶统一法律规制。


本次新规,以《对外关系法》《对外贸易法》为上位法,围绕服务、管理、保护三大维度搭建制度体系,整合过往零散规则,直接升格为国务院行政法规统一管理。


核心变化:过往依托部门红头文件管理,如今依托国务院令执法,法律约束力、处罚执行力度全面升级,监管具备强制统一性。


新规第二条明确监管主体:投资者包含中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境内居民个人,四大核心监管变化全覆盖。


变化一:境内个人正式纳入监管范畴

首次将境内自然人境外持股、离岸投资架构纳入统一监管体系。过往个人跨境投资灰色地带,正式纳入监管体系,个人跨境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后续另行出台。


变化二:技术、数据跨境转移,禁止变相规避管制

新规第十三条为核心管控条款:严禁通过跨境外派技术人员、境外技术指导、专项人员培训等隐蔽方式,向境外转移国家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技术、涉密数据。AI、半导体、生物医药等科技企业,无法再通过人员流转绕开出口管制,对外投资与国家出口管制全面绑定。


变化三:境外投资安全审查,成为独立必经审批关口

行政法规层面,首次设立独立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国家战略资源、境外关键基础设施的投资项目,安全审查独立于备案核准流程,为强制性通关环节。


变化四:违规追责下沉,企业高管、个人直接担责

新规第二十七至二十九条搭建全域处罚体系,对外投资合规不再只是企业流程性备案,董事、高管、直接经办人员均承担连带责任,处罚标准明晰:

  1. 投资禁止类项目:处以投资额5‰-10‰罚款,责任人罚款5-10万元,并处3年行业禁业、3年内不予受理投资申请

  2. 未备案/提交虚假备案材料:处以投资额1‰-5‰罚款,拒不整改上浮至5‰-10‰;责任人罚款2-5万元,并处3年行业禁业

  3. 行贿骗取备案资质:撤销备案批复,处以投资额1‰-5‰罚款,责任人罚款2-5万元,并处3年行业禁业

  4. 拒不配合安全审查:处以专项罚款,可责令终止境外投资,相关责任人1-3年禁止开展对外投资


核心总结:无论企业架构层级、离岸主体属地,只要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境内主体,全部纳入统一监管,必须依规办理手续。



本次新规核心变革:对外投资从以往事后追责,升级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


✅事前:分级备案+独立安全审查。敏感投资项目执行国家层面核准制;所有投资项目必须据实报送材料,虚假申报直接撤销全部审批文件。


✅事中:常态化动态监管。投资主体定期报送项目经营、资金使用数据;监管部门可随时开展线上核查、现场核验;技术、数据跨境流转,同步遵守出口管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


✅事后:违规从严追责。未备案投资、虚假备案、抗拒安全审查,将处以罚款、停业整改、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最长3年禁止开展对外投资业务。

参考执法案例:2026年4月,黑龙江某农业科技企业,未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擅自通过境外主体赴美上市,直接被交易所停牌处置。企业罚款300万、主管负责人罚款150万,第三方经办人员同步追责,全链条连带处罚,监管执法信号明确。



新规延续分级分类管控逻辑,明确三类投资边界,为境内主体跨境投资提供自查标准:



1、限制类投资:从严审核备案

境外房地产、酒店、影城、文娱体育俱乐部、无实际经营业务的离岸空壳股权投资平台,划入限制投资目录。此类项目审核从严,企业需完整举证资金来源、商业实质、长期经营规划,无真实经营目的项目,直接驳回备案申请。


2、禁止类投资:触碰即责令清退

明令禁止境外赌博、色情类产业投资;未经国家审批,不得对外输出军工核心技术、专项设备;严禁依托国内受限工艺、管制技术开展境外投资。违规主体将被责令终止投资、限期处置境外全部资产,没收全部违法经营收益。


3、新增技术数据跨境红线

禁止以人员外派、境外培训、远程技术运维等隐蔽方式,跨境转移管制技术、涉密数据;高新科技、半导体、AI、生物医药企业境外并购、建厂,必须同步完成出口管制、数据安全双重评估,依规走完安全审查流程。


新规并非单纯收紧管控,同步出台法治化护航政策,赋能合规主体稳健出海:


✅法定投资自主权:法规第五条明确,境内主体依法享有对外投资自主决策权,自主经营、自担跨境投资风险,国家以法规形式保障合规投资自主权。


✅官方配套出海服务: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需常态化发布国别投资指南,统筹外事、法务、财税物流公共资源,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官方支撑。


✅专项金融配套支持:国内商业银行依规提供跨境投融资服务,政策性保险机构加大境外投资保障产品供给,缓解合规出海资金与风控压力。


✅国家层面跨境维权:设立对外投资壁垒调查制度,若境外国家歧视、限制境内合规投资主体,国家可依法启动壁垒调查,采取对等反制措施,依托涉外法规为出海主体维权兜底。


合规搭建跨境经营架构、开展境外投融资、布局海外业务,属于合法经营行为,前提为依法完成全部法定备案审批。本次新规打击的,是绕开监管、伪造材料、违规资金出境的套利行为;真实合规、契合国家产业导向的跨境业务,审批通道保持畅通。对外投资五大合规核心环节如下:



环节一:依法完成对外投资备案

对外投资备案,是境内资金合规出境、开展境外投资的唯一法定流程,三大流程缺一不可:

1、发改部门备案:线上提交项目资料、资金来源、股权架构材料,非敏感项目7个工作日办结;投资额超3亿美元、敏感领域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2、商务部门备案:提交企业资质、股东会决议、境外主体资料,申领境外投资资格证书,可与发改备案并行办理。

3、外汇登记备案:持双部门备案文件办理外汇登记,专项账户专款专用,投资资金统一专户出境,禁止混用企业经营账户。单笔大额资金出境需提交用途说明,资金出境后,按期完成年度存量权益登记,逾期未办理将面临追责。

重点要求:多层离岸投资架构、过境第三国投资,全部穿透核查最终投资目的地,必须完整披露架构信息、依规备案。


环节二:理性选择境外经营属地

结合业务布局、经贸协定、合规成本选择境外属地:依托双边税收协定、跨境经贸合作政策,适配企业业务布局需求;不同属地适配境外经营、产业建厂、资本运作等不同场景,结合长期经营、退出规划综合选址。目前多地辖区已签署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合法优化跨境税务成本。


环节三:提前规划跨境股权架构

业内合规通用架构:境内主体—境外控股主体—属地经营实体,适配绝大多数跨境经营业务,可合规享受双边税收优惠,便利跨境资金调度、利润回流。企业需结合跨境电商、海外建厂、境外资本运作等差异化业务,提前规划中长期股权架构,统筹利润回流、税务合规、股权退出全流程。


环节四:依法开展跨境税务管理

合规跨境架构,是合法优化跨境税务成本的前提。依托双边税收协定,可合规降低跨境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率;境外属地经营收入,严格遵照当地财税法规申报完税,满足属地经济实质经营要求,做到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匹配,留存完整经营凭证,应对跨境税务核查。


环节五:严守资金出境合规要求

千万级投资项目提前完备资金使用方案;首期出资比例不低于总投资额30%;严禁拆分资金、分批违规跨境汇出;备案超期未完成出资,备案自动失效,需重新报批。所有合规出境资金全程可溯源,受国家法律保护。


结语

837号令落地,标志中国对外投资正式迈入法治化、安全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国家支持合规企业市场化出海的核心态度从未改变,跨境投资规则全面透明化、标准化。

未来跨境竞争,核心比拼企业合规管控能力。严守监管底线、遵从法定流程、贴合产业导向,才能实现跨境投资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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