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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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电力市场化 -
纵向分析:从皇粮国税到市场定价 -
横向分析:全球电力市场化的几种活法 -
横纵交汇洞察:中国电改的独特困境与历史出口 -
信息来源
一、一句话定义
电力市场化,就是把一度曾经只能由政府定价、由国企垄断供应的电,还给市场来定价格、由竞争来配资源——听起来简单,做起来每一步都踩在利益的雷区上。
二、从皇粮国税到市场定价
2.1 计划体制的逻辑与内爆(1949—1984)
要理解中国电力市场化为什么走得这么慢、这么难,得先搞清楚它从哪里出发。
新中国成立后的电力工业,从一开始就是彻底的计划体制。水利电力部统一管理全国发输配售,电价由国家统一制定,企业不需要考虑盈亏,只需要完成指标。这套体制在资源极度匮乏、工业体系刚刚起步的年代有它的历史合理性——统一调度能避免重复建设,政治优先能保障重要工业的供电安全。
但这套体制隐藏着一个根本性的矛盾:用行政指令代替价格信号,必然导致投资激励失真。
国家长期压低电价——这是政治正确的事,老百姓和工厂都受益——但后果是电力企业根本没有扩张动力。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全国的电力装机容量仅约5000万千瓦,全国性的「拉闸限电」几乎贯穿整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工厂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等电,成为制约工业发展的最明显瓶颈之一。
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以某种方式破表。
1985年,第一个裂缝出现了。
国务院发布政策,允许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集资办电,实行「还本付息」电价。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你自己掏钱建了电厂,电价可以高于统一定价,高出的部分用来还你的本和利息。这个口子很小,但它是中国电力历史上第一次承认——不是所有的电都必须是国家来提供的,也不是所有的电价都必须是国家来定的。
接下来十几年,这个口子越开越大。地方政府的热情一旦被激活,就很难压回去。各省大量上马地方电厂,到90年代中期,供电紧张的问题基本缓解,取而代之的是局部的装机过剩。
这个阶段埋下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历史伏笔:中国电力最初的「市场化」,是从投资侧开始的,不是从交易侧开始的。允许民间投资、允许地方建厂,但价格依然由国家管着。发电侧引入了多元主体,但电力的流转依然走计划渠道。这种「半市场化」状态,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反复出现,成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结构性特征。
2.2 政企分开的第一章:国电公司时代(1985—2001)
1988年,水利电力部撤销,分设能源部和水利部,「政企分开」的框架开始建立。但分开很难彻底——能源部既负责政策制定,又通过国家电力公司参与具体经营,这种职能混同延续到了1997年国家电力部被彻底撤销。
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成立,承接了原电力部的全部企业职能。1998年,国家电力部撤销,监管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从此,中国电力形成了「国家电力公司一家独大」的格局——它既控制发电,又控制输配电,理论上你要用电,就只能跟它打交道。
这种格局维持了不到五年,就在2002年被「5号文」打破了。
原因很简单:一个既做裁判又做球员的机构,既没有竞争压力,也没有降低成本的动力。1990年代中后期,全国开始出现电价虚高、电力行业暴利的批评声音。更关键的是,当时的经济学界已经在争论:垄断的电力体制是不是拖了整个宏观经济的后腿?
改革的时机,往往不是因为改革者想改,而是因为不改的代价太大了。
2.3 2002年「厂网分开」:五大加两网的起源(国发〔2002〕5号文)
2002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史称「5号文」。这份文件确立了此后二十年中国电力行业格局的基本框架。
核心逻辑是「厂网分开」——把发电和电网运营分开。发电侧由多家企业竞争,电网侧维持垄断但只负责输送(理论上如此)。
国家电力公司按照这个逻辑被拆分:
发电侧,分拆出五大发电集团,2003年正式挂牌: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后来与神华合并为国家能源集团)、电投(后来与国家核电合并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这五家各自承接了原国家电力公司的部分发电资产,在发电侧构成竞争关系。
电网侧,按地域分成两家:国家电网公司(覆盖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和南方电网公司(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同时,2003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会)成立,负责行业监管。
5号文的蓝图是雄心勃勃的:「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个目标。但实际落地的只有第一个,后三个都没有真正实现。
为什么?
竞价上网的关键在于建立电力批发市场——让发电企业真正通过报价竞争来决定谁的电能卖出去。但这需要一个独立的市场运营机构、透明的输电价格、公平的并网接入规则,而电监会既没有实质性权力,也没有足够的技术能力来推动这件事。
与此同时,电网公司的态度也是阻力来源。输配分开意味着拆解电网公司、把配电业务剥离出来单独经营,这直接威胁电网公司的既有利益格局。再加上「标杆上网电价」制度在2004年后逐渐稳固下来——各省用统一的价格收购发电企业的电,根本不需要什么竞价机制——发电侧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名义上的。
所以2002年之后到2015年之前,电力改革实际上处于一种「有形无实」的停滞状态。五大发电集团确实形成了竞争,但竞争的主战场是如何跟地方政府搞好关系、拿到更多计划电量,而不是用更低的价格抢占市场。
这十年里有一个细节值得记录:发电企业在这段时间里经历了从旱涝保收到大面积亏损的循环。2008年煤炭价格飙升,但上网电价由国家管制,煤电企业大面积亏损——五大集团在2008年合计亏损超过600亿元。政府的解法是行政性调整电价,而不是让市场机制来疏导。这为2021年历史重演埋下了伏笔。
2.4 「9号文」与新一轮改革的启动(2015—2017)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编号「中发〔2015〕9号」,这就是通常所说的「9号文」。
这份文件是中国电改历史上承上启下最重要的政策文本之一。它的出现有几个背景同时叠加:
其一,宏观经济背景。2012年后中国经济告别两位数增长,工业用电需求放缓,但各地电力装机在过去十年狂飙猛进,出现了较为普遍的产能过剩。此时继续维持计划体制、让政府统一调配电量,效率损失已经相当明显。
其二,改革叙事的更新。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总基调,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有了更强的顶层背书。
其三,旧体制的矛盾积累到了临界点。标杆电价制度下,电价与煤炭成本的脱钩导致了系统性扭曲;电网公司「吃价差」的商业模式受到越来越多批评;地方政府无力参与售电业务,财政上也有利益诉求。
9号文的核心改革逻辑,被总结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
三放开——放开竞争性环节(发电计划、售电业务、配售电市场准入);
一独立——交易机构相对独立(从电网公司里分出来,独立运营);
三加强——加强规划、安全、监管。
2015年11月,9号文配套的六个实施意见同步出台,形成了完整的政策框架。其中最具操作性的是两件事:一是建立电力交易机构,二是放开售电侧。
2015—2016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区域内分别成立北京、广州两大电力交易中心,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陆续组建。这些机构名义上独立于电网公司,实际上人员、资产与电网公司深度纠缠——这个「独立」的问题,至今仍是行业内的争议焦点。
售电公司大量涌现。2016年全国售电公司注册数量暴增至数千家,各路资本涌入,从大型产业集团到地方城投,人人都想分一杯羹。卖电这件过去只有电网能做的生意,突然开放了。
大用户直购电(也叫直接交易)规模快速扩大——工厂可以直接跟发电企业签合同买电,绕开电网公司的统购统销环节。这一机制把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迅速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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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7%到43%,四年时间几乎翻了三倍。但这个数字要小心解读——「市场化交易」里有相当大一部分仍然是在政府指导价格区间内的「批发性直购」,真正由实时供需关系决定价格的现货市场交易,规模极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2.5 现货市场试点的登场(2017—2020)
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首批8个现货市场试点省份:南方(广东)、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
**现货市场是什么?**简单说,就是「现买现卖」——发电企业每天(甚至每小时、每15分钟)报价,用户侧根据实时需求成交,价格随供需实时波动。
这是电力市场化最难突破的环节,因为它真正动了电价形成机制的根本。此前的直购电,价格通常是通过「中长期合同」事先谈好的,波动有限;现货市场则意味着价格会随着风吹电价跌(大风天光伏和风电大量发电时,现货价格可以跌到接近零)、工厂开工电价高(工业集中用电时,现货价格可以飙升)。这对整个产业链的定价逻辑是颠覆性的。
广东是走得最快的。2018年开始模拟试运行,2019年进入长期结算试运行,到2021年转入正式连续结算试运行,2023年成为全国第一个宣告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省份。广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两个条件:一是工业用电量大、负荷结构复杂,市场参与主体有足够的动力;二是省内发电结构多元(煤电、核电、气电、外来水电),价差空间存在,市场机制有用武之地。
蒙西则是另一个典型。内蒙古西部电网独立于国家电网,风电、光伏比例极高,本地负荷相对稳定。这里的现货市场遭遇了一个结构性难题:新能源大发时,现货价格频繁出现零电价甚至负电价,但煤电机组需要保持基本运行以维护电网稳定,导致收益严重压缩。这个矛盾,其实是整个新能源快速扩张时代的预演——当新能源比例超过一定阈值,传统电力系统的成本分摊逻辑就会失效。
到2020年底,8个试点中只有广东、蒙西进入了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其余几个进展相对迟缓。业内普遍反映:现货市场建设的技术难度远超预期,尤其是中长期合同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机制,是一个反复讨论、反复修改、始终没有形成完美方案的技术难题。
2.6 2021年:那场让所有人警醒的限电危机
2021年9月,东北三省和广东省先后出现严重限电,不少工厂被迫停工,甚至部分居民楼梯灯突然熄灭。这一幕让全国都震惊了。
电荒的直接原因是「煤贵、电便宜」的双轨制矛盾。2021年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暴涨,动力煤价格从2021年初的每吨600元左右一路飙到年底的超过2000元,涨幅超过200%。但燃煤发电的上网电价依然受政策管制,采用的是「标杆电价」机制(或2019年调整后的「基准价+浮动」,但浮动空间仅±10%)。
算笔账就明白了:每发一度电,发电企业买煤的成本大幅上升,但收到的电费收入几乎不变。越发越亏,所以发电企业开始「惜发」——能少发就少发,变相罢工。
而另一边,2020年电力消费快速复苏,2021年夏天用电高峰叠加,需求缺口就这样暴露出来了。
2021年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这是电改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价格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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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由「标杆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浮动范围从此前上浮上限10%扩大至**±20%**; -
工商业用户全面进入市场,不再执行目录电价,由市场决定用电价格; -
高耗能行业(电解铝、合成氨等)市场化电价不受±20%上限约束。
这意味着:计划电价机制,在工商业领域基本宣告退出。
这一步如果放在2015年、2017年走,可能会遭遇更大的阻力。但2021年的限电危机证明了一件事:继续维持计划电价不是没有代价的,代价是整个经济体在供电保障上的脆弱性。危机反而成了改革的推进剂。
2.7 2023年:现货市场有了法律骨架
2023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这是一个值得单独说道的文件,因为此前各地现货市场试点,是在没有全国统一顶层规则的状态下「摸着石头过河」的——每个省可以有自己的一套,各地的市场设计五花八门,规则互不兼容,这显然不利于最终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目标。
《基本规则》确立了几个核心框架:
交易品种:日前市场 + 日内市场 + 实时平衡市场,三层市场逐步衔接;
价格信号:明确节点边际电价(LMP,Locational Marginal Pricing)是方向——这是全球主流现货市场的定价方法,反映的是电力在不同地点、不同时刻的真实稀缺程度;
市场主体: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以及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都被纳入规则体系;
阻塞管理:输电阻塞通过价格差异来疏导——这意味着接受一个事实:不同地区的电价可以是不一样的,西北的廉价风电不能无限制地「廉价卖到」东部,因为输电通道有物理约束。
同年11月,《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出台,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煤电从「单一电量电价」变为「容量电价+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
这个改变背后的逻辑非常深刻:随着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煤电在系统中的角色从「主力电源」转向「调节性电源」——大部分时候它不发或少发,但它必须随时待命,以应对新能源出力不稳定时的「顶峰」需求。如果只按发电量付钱,煤电的固定成本(设备折旧、人工、运维)就没有回收渠道,没有企业会愿意长期维持「备用」状态。容量电价制度,是对煤电「系统备用价值」的显性补偿。
2.8 2024—2025年:全面市场化的临界点
数字先说话。
2024年,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6.1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2.7%,市场主体数量达到81.6万家。
这几个数字放在2015年的背景下看,是难以想象的。九年前,这个比例还在17%。
但比例背后更大的变化,是新能源的全面入市。
2024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9569亿千瓦时,占新能源发电量的52.3%——超过一半的新能源电量已经通过市场交易定价。这在2020年之前根本不可能发生:当时的政策逻辑是新能源需要「保护」,必须以固定标杆价格全额收购,绝对不能让它暴露于市场价格波动中。
2025年1月27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下发,确立了新能源上网电价改革的最新框架: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时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新建项目通过竞价形成机制电价(相当于差价合约),既保底收益,又引入竞争。
2025年9月,山东在全国率先完成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3000多个风电和光伏项目参与竞标,完成了从「固定标杆价」到「竞争报价」的历史性转变。山东此时的新能源装机已超过1.2亿千瓦,也是全国省级电力市场中现货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省间现货市场也在2024年10月正式从试运行阶段转入运行,覆盖国家电网和蒙西电网全域,试运行期间累计成交超880亿千瓦时。这意味着跨省调度的电力——尤其是西部的廉价清洁能源「流向」东部工业省份——开始以现货价格信号来引导,而不是纯粹的计划调配。
四十年,一条脉络:
1985年,政府允许民间集资办电,电力投资侧开始「多元化」;2002年,发电和电网拆分,竞争格局初步形成;2015年,9号文确立「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现货市场」的双轨目标;2021年,限电危机倒逼工商业电价全面市场化;2023年,现货市场有了全国统一规则;2024年,超60%的电量通过市场交易定价;2025年,新能源也开始在市场里竞价。
这是一场速度很慢、代价很高、但方向始终没有倒退过的改革。
三、全球电力市场化的几种活法
3.1 先问一个问题:为什么电力市场化这么难?
电力是个特殊的商品,特殊到工程师和经济学家都头疼。
首先,它不能大量储存(或者说储存成本极高)。发出来的电,秒级内就必须被消耗掉,否则电网频率失稳,整个系统崩溃。这意味着「供需随时平衡」是物理约束,不是商业选择。
其次,它的输送依赖物理网络(输电线路、变压器),网络本身有自然垄断属性——在同一地区再建一套输电网是不经济的,所以输配电环节注定要保持某种垄断。
再者,电力系统需要「冗余备用」——你必须随时保留一些没在发电但随时能发电的机组,以应对负荷突变或故障。这些备用机组的成本怎么收?谁来付?这是市场设计的一大难题。
正因为这些特殊性,全球没有哪个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是「教科书式完美」的,每个模式都有它的特殊背景和代价。
3.2 英国模式:电力市场化的先驱,也是踩坑最多的
英国是全球最早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之一,起点是1989年的《电力法》——撒切尔政府把国家电力委员会(CEGB)私有化,将发电资产卖给国家电力公司(National Power)和Powergen两家私人公司,同时组建国家电网(National Grid),开始建立竞争性市场。
第一阶段(1990—2001):电力池(Pool)模式
英国最初建立的是「电力池」(Electricity Pool)模式:所有发电商统一向电力池报价,系统运营商调度最便宜的机组,形成「系统边际价格」(SMP),所有卖出电的发电商都按这个边际价格结算。
这个模式运行了十年,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发电市场集中度高(National Power和Powergen两家市场份额过大),价格操纵时有发生;二是中长期合约不被承认为「实物交割」,规避风险的工具不够,价格波动激烈。
第二阶段(2001—):NETA,转向双边合约
2001年,英国实施「新电力交易协议」(NETA),后来演变为BETTA(覆盖不列颠全岛)。NETA从集中的池式定价转向「双边合约+平衡机制」:发电商和用户可以自由签订中长期双边合约,系统运营商只在实时阶段处理不平衡量(多发了或少发了的部分),对不平衡量施加惩罚性价格。
这个设计的精妙之处在于:把「合同风险」还给市场主体,让双边自主谈判解决大部分交易,系统运营商只管最后一公里的平衡。市场价格操纵的空间大大压缩。
但到了2022年,英国的故事急转直下。天然气价格暴涨——英国电力结构中天然气发电占比约40%——居民和工业电费飙升到欧洲最高水平之一(换算后约合每度电2.67元人民币)。OFGEM(能源监管机构)不得不一次次上调「价格上限」,把成本转移给终端用户。
英国的教训:市场化的代价是价格随市场波动,天然气这种高度国际化的大宗商品一旦价格失控,整个电力系统都会被带着走。这是电力市场化在能源安全层面的根本脆弱性。
3.3 加州模式:市场化最著名的失败
加州电力危机(2000—2001)是电力市场化历史上绕不过的一课,被写进了几乎所有能源经济学教材。
背景:1996年加州通过电力重组法案AB1890,1998年建立了电力交易中心(CALPX)和独立系统运营商(CAISO)。前两年运行平稳,业内一片叫好。
崩溃:2000年5月,圣地亚哥率先开放零售电价,居民电费三个月内暴涨近三倍,成为危机的导火索。2000年底,批发电价最高一度飙升至1400美元/兆瓦时(上年同期约30美元)。三大电力公司因「批发买高价电,零售被管制不能涨价」而集体陷入财务危机,PG&E于2001年4月申请破产。
根本原因有四:
第一,以安然公司为代表的发电商恶意操纵市场——故意收缩供给,制造人为稀缺,迫使CAISO高价购电,留下了臭名昭著的电话录音作为证据;
第二,市场设计割裂——CALPX只做账面交易,不考虑电网物理约束;CAISO负责实际调度,但改变交易结果的手段有限。两者没有整合;
第三,中长期合约缺失——过度依赖实时现货,没有提前锁定的长期合约覆盖,价格暴涨时毫无防御;
第四,需求侧没有市场机制——电价不往需求侧传导,用户没有感受到稀缺信号,无法响应。
加州危机的教训,在全球电力市场化研究中被反复引用。简单说:现货市场不能独立运行,必须有中长期合约作为「锚」,必须有需求响应作为「缓冲」,必须有强有力的市场监管防止操纵。
中国在设计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时,加州的「反面教材」是反复被援引的参考。
3.4 德国模式:新能源的最大考场
德国是全球新能源比例最高的大型工业国之一,也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中「新能源与市场机制如何共存」这一命题上研究最充分的案例。
电力市场框架:德国是欧洲统一电力市场(ENTSO-E)的核心成员,发电侧高度竞争,形成了以RWE、E.ON、EnBW为代表的几个主要发电商。电力日前市场(Day-Ahead Market)在欧洲电力交易所(EPEX Spot)进行集中竞价,小时级实时平衡市场处理偏差。
新能源的悖论:德国通过《可再生能源法》(EEG)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但付出了显著的电价代价。EEG附加费被加在居民和工商业用电电价中,导致德国居民电价长期位居欧洲最高行列(换算后约1.97元人民币/度)。大约一半的电价是税费和政策附加。
2014年起,德国对EEG进行市场化改革——新建可再生能源项目不再享受固定上网电价(FiT),改为「溢价补贴」(Premium),发电商在市场卖电,政府再给一个差价补贴凑到目标水平。这实际上就是「差价合约」(CfD)机制的早期形态。
2023年欧盟电力市场改革:2022年天然气危机后,欧盟层面推动电力市场改革,核心也是CfD机制的推广——希望通过长期合同稳定可再生能源的收益,同时防止化石燃料价格波动传导至整个电力市场。
德国模式对中国最大的参考价值在于两点:第一,新能源大比例接入后,「边际成本趋近于零」的发电单元会拉低现货价格,压缩传统电源的盈利空间,系统稳定需要特殊的机制安排;第二,转型成本不可避免,需要设计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否则会引发「绿能发展、用户付钱」的政治反弹。
3.5 PJM与美国东部互联市场:最成熟的参照
PJM(Pennsylvania-New Jersey-Maryland Interconnection)是全球最复杂、运行最稳定的区域电力市场之一,覆盖美国东部13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服务约六分之一的美国人口,2024年装机约180GW。
PJM的核心特点:
节点边际电价(LMP):PJM于1998年引入LMP,是全球最早大规模使用这一定价方法的市场之一。LMP把「能源价格+网损价格+阻塞价格」三个部分合并,反映电力在具体输电节点上的真实成本。这意味着不同地点的电价可以不一样,如果你在网络边缘、供不应求的节点,你买的电就比别人贵。
容量市场(RPM):PJM于2007年建立了可靠性定价模型(RPM),要求市场参与者必须「提前三年」采购足够容量,以保证高峰需求能被满足。容量市场是解决「电力市场利润率低、发电商没有动力建新机组」这一「死亡螺旋」问题的重要工具。
中长期合约比例:PJM市场中,绝大部分电力通过中长期双边合约提前锁定,现货市场主要处理偏差和边际量,总体占比约30-40%。这与加州的「过度现货化」形成鲜明对比。
PJM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成熟的电力市场,不是「越市场化越好」,而是中长期合约、现货市场、容量市场三层结构有机整合,各司其职。
3.6 日本模式:迟来但值得观察的改革
日本电力市场化改革起步极晚。直到2020年,十大垂直一体化电力公司(东京电力、关西电力等)才完成「厂网分离」。此前日本电力系统由这十家地区性垄断企业分割统治,几乎没有竞争。
改革背景:2011年福岛核事故是最大的推动力。核电停摆后,日本电力供需极度紧张,固有的垄断体制在应对危机时显出了巨大僵化。「必须引入竞争」的共识由此形成。
日本电力批发交易所(JEPX):2003年成立,但在厂网分离之前长期交易量极小,因为大电力公司不愿意「把便宜的电卖给竞争对手」。2020年改革后,JEPX交易量显著提升,但相比欧美成熟市场,日本现货电力交易比例依然很低(约10-15%),大部分仍走双边合约。
日本模式对中国的启示在于:「垄断打破」的时间节点和改革力度,对市场化进程有决定性影响。日本花了比中国更长的时间才完成「厂网分离」,至今仍处于市场化建设的中期阶段。
3.7 横向对比:几个关键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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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比较的一个事实:中国居民电价约为0.55元/度,是英国的约五分之一、德国的约四分之一,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最低的档次之一。
这个「优势」背后,是历史性的政策补贴、煤电长期压价、以及新能源附加成本尚未完全转嫁的结果。随着市场化改革深化、新能源占比提升、容量成本需要显性化,中国电价「长期」上升是几乎确定性的趋势,这将是电力市场化改革最大的政治敏感性所在。
四、中国电改的独特困境与历史出口
4.1 为什么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注定要走一条「分段解锁」的路?
把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时间线放在国际经验里一对比,最让人困惑的问题是:英国1989年就开始了,中国2002年才真正跨出第一步,而且走了这么多年,现货市场至今还在「建设中」。这是路线选择的问题,还是能力不足的问题?
我的判断是,两者都有,但更深层的原因是中国的电力改革从一开始就不是单纯的经济改革,而是一场权力再分配。
英国的改革是撒切尔的私有化浪潮在能源领域的延伸,它背后有明确的意识形态驱动(市场是好的,国有是坏的),也有私人资本急切希望进入的市场拉力。中国的改革则始终在「国有主体主导」的前提下推进——五大发电集团是国企,两大电网是国企,电力交易中心名义上独立但与电网深度关联,售电公司中国企的背景也占相当比例。这不是批评,这是事实约束——在国有资产不允许流失、电力安全不允许闪失的前提下,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空间是有边界的。
第二个独特性是规模。中国的电力系统是全球最大的,9.85万亿千瓦时的全社会用电量是英国的十余倍。如此量级的系统,任何市场机制的设计错误都会被放大成系统性风险。这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一直强调「先试点、后推广」:不是不想走快,是走快了摔跤没有人能托底。
第三个独特性是新能源的超速增长。全球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新增了如此规模的新能源装机:2024年中国新能源累计装机14亿千瓦,风光当年新增3.58亿千瓦,相当于新建了约40个三峡工程的年发电量。这种速度,让任何电力市场规则都面临「还没建好,前提已经变了」的困境。
4.2 2021年限电:历史上哪些决策「锁定」了这场危机?
2021年的限电危机,不是天灾,是几个历史决策共同造成的结构性陷阱。
第一个锁定:2004年确立的「标杆电价」机制。当时这是为了解决各地政府「与发电商勾结推高电价」问题而引入的,用统一价格取代地区竞价,解决的是公平性问题,但副作用是煤炭成本与电价脱钩,一旦煤价暴涨,整个机制就会失灵。
第二个锁定:5号文之后现货市场建设的推进迟缓。如果现货市场在2010年代初就建立起来,发电侧就有了通过价格信号反映成本变化的渠道,电厂「惜发」的动机就不会那么强烈——或者至少,「惜发」会通过价格上涨快速传导,促使需求侧调整。但没有现货市场,唯一的价格传导机制就是政府调价,而政府调价总是滞后于成本变化。
第三个锁定:需求侧工具的长期缺失。2021年危机中,如果工商业用户能够通过实时电价响应减少高峰用电,缺口可以被大幅压缩。但当时大多数工商业用户还在执行固定目录电价,完全没有感知到稀缺信号,更谈不上响应。
这些历史锁定,在危机发生后反而成为改革加速的推力——就好像堆积的柴火,危机是那根火柴。
4.3 历史如何塑造了今天的「市场化困境」
横向对比来看,中国电力市场化在2024年已经实现62.7%的市场化电量,这个比例在数量上不算低。但数量上的市场化,掩盖了质量上的问题。
关键在于:大部分的「市场化」仍然是「中长期合约」,而不是「现货价格信号」。中长期合约的价格往往是在政府指导价区间内谈判形成的,年度长协价格的变动空间受政策约束,现货市场的实时价格信号只影响边际量。
真正能体现「电力稀缺性」和「新能源时序性」的价格信号,必须来自现货市场。而现货市场的全面铺开,意味着价格波动的全面暴露——对企业是冲击,对政治敏感性是挑战。
这就是「两难」:不建现货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上不去,新能源消纳问题越来越突出;建了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放大,政治压力随之增加。
全球经验表明,这个困境没有完美解法,只有管理得好与管理得差的区别。德国选择了高电价+高新能源的路,英国付出了能源安全的代价,PJM用容量市场保住了系统稳定但长期存在垄断指控。中国的路,大概率是:在维持居民用电相对稳定(政治红线)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工商业的现货暴露比例,同时用差价合约(CfD)机制给新能源企业提供长期收益确定性。
4.4 三个剧本
最可能的剧本:渐进稳健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2027—2030年基本成型,现货市场覆盖大多数省份并开始正式运行;新能源全面入市后通过CfD机制维持投资热情;工商业用户的电价随供需波动,但居民电价保持相对稳定;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逐步优化,确保调节性电源的长期存在。改革速度与英国、德国的「快车道」相比更慢,但系统风险也更小。
最危险的剧本:新能源「降价螺旋」
新能源装机继续超速增长,现货市场中新能源大发时段(白天光伏高峰)价格频繁降至零甚至负值,新能源企业盈利恶化;CfD机制的政策补贴成本快速攀升,财政压力加大;电价信号失真导致煤电加速退出,但新能源的出力波动性让电网调节能力告急;下一次「大限电」在意想不到的时候爆发。这个剧本的触发条件,是政策设计跟不上装机增速,市场机制缺口被能源转型的快车道放大。
最乐观的剧本:技术突破重塑格局
储能成本在2027—2030年继续大幅下降,4小时以上的电网级储能形成经济性;需求侧响应规模(工业负荷、新能源汽车、空调等)快速扩大,替代煤电成为系统调节的主力;现货市场价格信号真正有效传导,电力系统灵活性大幅提升;「电-碳协同」机制成熟,绿电溢价稳定形成,推动新型工业体系完成低碳转型。这个剧本需要的不只是政策推力,更需要技术曲线的持续下行和大量的系统集成创新。
4.5 回望起点
1985年那个允许民间「集资办电」的小口子,开启的不只是一个政策,而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转变:电,可以不只是政府的事。
四十年后,6.18万亿度电通过市场交易定价,81万家市场主体在这个系统里博弈,新能源企业开始在市场里竞价,差价合约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生长出来。
当然,这不是一个有圆满结局的故事——因为它还没结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还在建设中,现货市场还在试运行,容量市场还没建立,需求侧响应还很薄弱。距离PJM那样「每小时不同节点不同价格」的精细化市场,中国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但这四十年的轨迹告诉我们,电力市场化不是一个可以「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在这么大的系统里,在这么复杂的利益格局中,能持续往前推,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
五、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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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2002年2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2015年3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9月 -
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2021年10月 -
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2023年11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2025年1月27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2/content_7002959.htm -
国家能源局《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2025年7月,https://www.nea.gov.cn/20250717/...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成型——《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解读」,CPEM全国电力设备管理网,2025年8月6日,http://www.cpem.org.cn/list5/111012.html -
「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央视网,2025年9月9日,https://news.cctv.com/2025/09/09/ARTIOO2vUAEpyDMltUXxcxIT250909.shtml -
卿琛等,「国际电力价格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比较及启示」,北极星火力发电网,2024年12月16日,https://news.bjx.com.cn/html/20241216/1417100.shtml -
「美国20年前电力危机始末——加州电力故事」,中国储能网/享能汇,2021年2月,https://www.escn.com.cn/news/show-118238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