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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注册地址在吴中区、相城区或姑苏区的居民企业。
◆2023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23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吴中区、相城区或姑苏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6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苏州市科技局受理吴中区、相城区以及姑苏区科技部门汇总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日17:00。企业向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区科技部门通知为准。各地科技部门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上报时间,避免在时间上过度集中。
◆注册登记。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一网通报”的方式开展,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待火炬中心统一审核并激活账号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网上申报。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高企认定申报—新建申报材料,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1,须原件扫描),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须认真检查填写上传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苏州市科技局企业创新服务处、申报材料的审核及退回等事宜可咨询当地科技部门,中介机构条件可咨询财政或税务部门,企业销售收入、总收入及纳税申报系统数据等问题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相城区科技局 8518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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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局企业创新服务处
张颖 65241083
苏州市财政局预算处
蔡正扬 68616721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刘思远 6586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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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