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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数据资产盘点,建立清晰的数据资产台账。许多企业连“自己有哪些数据”都说不清楚,更谈不上数据资产化。企业应在内部推动跨部门协作,对涵盖用户数据、产品研发数据、供应链数据、生产运营数据的核心数据资源进行全面盘点,明确数据类别、规模、更新频率、应用场景和潜在商业价值。数据产权登记初次登记要求详细描述数据来源、权利内容等,盘点是所有后续工作的基础。 -
建立合规的数据来源和内控管理体系。《指引》对数据来源合规性审查作出了分类规定,区分了自行采集、协议取得、公开收集、衍生创造等不同场景。企业应建立数据来源追溯和合规审查机制,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措施。数据产权登记的三重审核机制——数据描述准确性、来源合规性、产权明确性——为企业完善内控流程提供了重要参照。 -
为数据资产入表做好准备。数据资产入表的前提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或价值可靠计量”三项条件的满足。统一的产权登记凭证所提供的权属证明,正成为打通数据资产入表、质押融资、IPO审核等关键环节的基础设施。企业应前瞻性地对接数据产权登记体系,为数据要素的市场化运营铺平制度通道。 -
有选择地对接数据产权登记试点,同步升级组织管理能力。各地方的试点正在积极推进——部分地区已明确提出开展全市数据产权登记试点工作,规范数据资产确权赋能。企业可根据自身所在区域的政策进展,选择适宜的试点渠道开展登记业务。同时,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建立与企业内部数据治理能力的升级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数据产权登记不只是一纸证书,它将驱动企业在组织管控、财务管理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同步升级管理能力,构建从数据生产到价值创造的完整管理闭环。
[1] 人民日报海外版. 聚焦二〇二六年数字经济发展——国家数据局明确八方面重点任务[N].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6-05-22.
[2] 国家数据局. 《2026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Z]. 2026-05-19.
[3] 国家数据局. 《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Z]. 2026-04-03.
[4] 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胡坚波). 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 充分激发数据流通利用活力[EB/OL]. 国家数据局网站, 2026-04-04.
[5] 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 迈向统一、高效、可信的数据产权登记——《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解读[EB/OL]. 国家数据局网站, 2026-04-07.
[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熊丙万). 解码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EB/OL]. 国家数据局网站, 2026-03-14.
[7] 国家数据局(刘烈宏). 在2026数据安全发展大会暨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启动仪式上的致辞[EB/OL]. 国家数据局网站, 2026-05-23.
[8] 北京数据集团(李振军). 以登记制度创新破局数据产权确权难题——《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解读[EB/OL]. 国家数据局网站, 2026-04-04.
[9] 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 如何理解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面向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中国方案[EB/OL]. 国家数据局网站, 2026-03-16.
[10] 数据宝研究院(陆芷欣). 数据资产化的关键制度支撑——从企业视角看《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EB/OL].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6-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