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
构建“核心原则+适应性调整”双层监管架构
关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等效性,
对金融机构
关于跨周期监管,
“跨周期监管的主要目的是
对金融机构施行跨周期监管,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商业模式是否可持续。商业模式应与其自身资源禀赋和外部经营市场环境相适配,具有核心竞争力。同时,能够适应经济变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动态调整弹性。二是考核激励机制是“竭泽而渔”还是“放水养鱼”。来自外部股东和内部管理层制定的考核激励标准与方法是一个关键指挥棒,其科学性与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家机构能否实现长远发展。三是跨周期预防性储备是否真实和充足。在上行期可以尽可能多地充实资本和拨备,在盈利水平下降时,释放资本和拨备冲抵风险损失,平滑波动冲击。
肖远企强调,要做好跨周期监管绝非易事,需要监管者有宽阔的视野,前瞻性思维,丰富的监管实践经验和强大的战略担当。
健全的金融机构风险内控体系应筑牢三道防线
关于健全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内生机制监管,
肖远企认为,从国际金融监管实践看,健全的金融机构风险内控体系应筑牢三道防线,形成有效制衡。
一是机构内部的治理制衡,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的制度安排,形成决策理性,金融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股东利益不能凌驾于金融机构,建立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与高管之间的防火墙是非常重要的;二是前中后台的业务制衡,前中后台在风险防控方面各有侧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构成防控闭环,前台侧重于客户风险识别与防范,中台侧重
肖远企强调,当前,国际金融监管
为非银金融活动建立系统性监管标准已十分迫切
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据
肖远企表示,从全球来看,银行监管已经有一套比较系统的框架,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建立了以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巴塞尔协议Ⅲ监管改革体系。这套体系覆盖了银行业务和风险的全领域全链条,应该说对保持全球银行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对杠杆率高,产品结构复杂,透明度低,客户评级较低。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虽有监管,但都比较零散,约束性不强,有效性不高。整体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仍在探索中,但随着非银行金融活动的日益重要,建立一套系统的监管标准已显得十分迫切,必须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范围和监管工具,特别是要建立与其风险负外部性相匹配,具有刚性约束的监管框架。
应对新型金融风险与非传统风险,贵在预则立
“金融既是经济的血液,也是经济交易活动得以完成的综合通道,因此,维护金融运行韧性,是金融监管的重要职责。”关于金融运行韧性监管,
他举例说,货币形态与传导原理有了新的变化,数字货币、加密货币在全球的规模与增速均在上升,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传统货币的价值尺度和交易中介作用,非银金融媒介以及支付去银行化,使得通过商业银行存贷创造货币的传统机理已有所改变。又如,本轮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产业革命可能重构金融供给方式,给金融行业带来的影响很可能是全方位的,但同时也产生了新型金融风险。再如,金融机构将许多业务和管理事务外包给第三方,普遍集中在少数大型公司,由此也可能带来单点集中度风险引发系统性风险。此外,网络攻击、气候变化等非传统风险,也还未建立有效的隔离屏障。
肖远企强调,尽管国际金融运行整体上是强劲的、健康的,但这些新的变化也带来了潜在的不稳定性,凡事预则立,防止金融运行韧性遭受损害是监管的重点,这些新的变化使之变得更加迫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