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表决通过,并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正式从行政法规层面进一步上升到专门法律层面。对于涉及危化品业务的生产企业、进口企业、货代、承运人、报关及仓储相关主体来说,2026年将是一个必须重新梳理合规流程的关键节点。
一句话概括:危化品合规,不再只是“出运前补资料”,而是要从产品识别、单证、包装、标签、登记、运输到申报全过程同步合规。
资料来源:新华社、法律文本。
一、哪些变化与进出口企业最相关?
1)中文SDS和中文安全标签成为进口/生产环节的刚性要求
根据法律文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进口危险化学品相符的中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并在包装上粘贴、印刷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中文化学品安全标签。
这意味着,外文资料不能再作为国内流通、申报、仓储、运输的主要合规依据,特别是进口后在国内环节流转的货物,中文化资料的完备性将直接影响查验、运输和后续责任认定。
2)海关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包装合规不能只看“能不能装”
法律明确,海关负责依法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同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等,应当与所包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换句话说,2026年以后,企业关注点不能只停留在“货能不能走”,还必须关注包装是否与品名、危险特性、运输方式相匹配。
3)瞒报、谎报、夹带将继续成为高压红线
法律明确规定:托运人不得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这对跨境业务尤其重要。现实中最容易出问题的,不是“明显的危化品”,而是边界货、混合货、含电池/溶剂/树脂/助剂类货物。一旦品名识别错误或故意规避申报,后果往往不是“补资料”那么简单,而是可能引发行政处罚、退运、滞港乃至后续责任追究。
4)登记制度和危险特性信息管理更加重要
法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分类信息、危险特性、应急措施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
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只在首次进口时做一次性准备,而是要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尤其是配方调整、危险性分类变化、标签信息更新等,都会影响后续申报与运输。
5)运输链条的资格管理更实、更细
法律明确,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等,应当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这意味着,企业在选择合作方时,不能只看价格和舱位,更要核验承运资质、从业资格、装箱现场能力与申报能力。否则,纸面合规做得再漂亮,落到运输现场一样会翻车。
二、处罚层面,企业最该警惕什么?
1)“只罚公司不罚人”的时代,进一步过去了
从法律责任条款看,多个违法情形都采用了对单位处罚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的结构,也就是实务中常说的“双罚”。
这意味着,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具体经办人员,都不能再把危化品合规当作“法务部的事”或“报关行的事”。一旦出问题,责任很可能不会只停留在公司层面。
2)罚款确实更重,但不能随便写成“所有情形最高货值10倍、无货值一律500万”
法律中确有货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高额罚款条款,但其适用对象是特定违法情形,例如生产、使用、经营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等。
同时,法文中我确认到的“货值不足10万元”的对应罚款,是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而不是可以笼统概括为“无货值兜底500万”。因此,公众号文章如果要写处罚,建议写成:
“部分严重违法行为可面临货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且单位与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同步处罚。”
这样既有力度,也不越线。
三、2026年海运实务还要同步关注:IMDG Code 42-24正式实施
除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将于2026年5月1日施行外,海运危险货物领域还要同步关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42-24修正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这不是同一部法规,但对新能源车辆、锂/钠电池及部分碳类货物出口影响非常直接。
其中已明确的重点包括:
·修正后的UN3171适用范围收窄;
·原先部分按UN3171运输的新能源车辆,修正后应分别按:
·UN3556:车辆,锂离子电池驱动的
·UN3557:车辆,锂金属电池驱动的
·UN3558:车辆,钠离子电池驱动的
·对上述条目新增了P912包装导则,并对装载、系固、标记标志提出了新要求。
同时,关于炭类货物(UN1361),新规对运输要求也更严格,部分豁免路径被取消,相关单证和装载要求进一步细化。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不同炭类产品是否归入UN1361或其他条目,不能简单“一刀切”,必须结合具体品名、来源、工艺及规则条文判断。
四、给外贸、货代、工厂、运输企业的实务建议
面对2026年的监管变化,企业建议至少完成以下5项动作:
第一,重新梳理产品识别清单。
确认本企业涉及的产品中,哪些属于危险化学品,哪些属于危险货物,哪些属于两者交叉范围,避免“产品是危化品,但业务人员按普货理解”的认知错位。
第二,全面核查中文SDS和中文标签。
重点检查版本、分类、危险性说明、应急措施、标签信息是否与实际货物一致,避免“有文件但文件不匹配”。
第三,复核包装与运输方案。
特别是出口海运业务,要同步核查危险货物分类、UN编号、包装要求、装箱要求、标志标签及承运资质。
第四,重新审查合作方资质。
包括货代、报关、危运车队、仓库、装箱点、申报人员及相关外包服务商,避免把自己的合规短板外包成别人的事故。
第五,建立留痕机制。
虽然法律并未简单规定“所有全链条单证一律保存3年以上”,但对部分记录的保存期限有明确要求,企业实务上仍应尽量做到关键资料可追溯、可复核、可举证。
结语
危化品合规的核心,从来不是“多做几份文件”,而是让货物属性、单证信息、包装要求、运输安排和申报内容真正一致。
2026年,无论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施行,还是IMDG Code 42-24的正式执行,都在传递同一个信号:
危化品业务正在进入更强调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的阶段。
对企业来说,越早调整,成本越低;越晚补课,代价越高。
资料来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2.新华社《安全至上!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了专门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实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42—24修正案的公告
4.重庆贸促会对IMDG Code 42-24修订版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