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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见小面赢了,整部商标法都输了

渝见小面赢了,整部商标法都输了 三十七计知识产权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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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的商标纠纷迎来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遇见小面宣布撤诉并公开道歉。
最近,“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的商标纠纷迎来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遇见小面宣布撤诉并公开道歉。
而渝见小面的老板娘则表示,受了委屈,不接受道歉,并希望遇见小面向更多小商家道歉。
消息一出,网络上一片欢呼。
很多人认为,这是“小老板战胜大资本”的胜利,是“普通人对抗商业霸权”的胜利。
但当掌声散去,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浮现出来:
如果依法维权最终都要公开道歉,那么商标法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01

一个奇怪的逻辑正在形成

在整个事件中,最令人意外的不是双方和解。
而是公众逐渐形成了一种危险的逻辑:
  • 只要你是大企业,你维权就是错的;
  • 只要对方是小商家,你起诉就是欺负人。
在这种逻辑下,法律问题已经不重要了。
商标是否近似不重要。
是否存在混淆不重要。
注册商标是否合法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谁更弱,谁更值得同情。
于是,一场本应由法律回答的问题,变成了一场情绪决定输赢的审判。

02

法律从来不是为了保护强者

很多人误以为商标法是保护大公司的工具
事实上恰恰相反。
商标法存在的目的,是保护市场秩序。
它既保护大企业,也保护小企业。
既保护连锁品牌,也保护街边小店。
今天的遇见小面曾经也是一家小店。
无数创业者之所以愿意投入时间和资金打造品牌,就是因为相信法律会保护自己的品牌资产。
如果品牌做大之后,连维权都被视为一种原罪,那么谁还愿意投入成本去经营品牌?
一个不敢维权的社会,最终受伤的不仅是大企业,更是未来所有的小企业。
因为每一个大品牌,都曾经是小品牌。

03

更值得警惕的是“维权有罪论”

这些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在努力解决一个老问题:
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权利人发现侵权
  • 要取证。
  • 要诉讼。
  • 要承担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即便如此,很多侵权行为仍然难以完全制止。
在这样的背景下,全社会本应鼓励依法维权。
然而这次事件却释放出一个令人担忧的信号:
维权不仅要承担法律成本,还要承担舆论风险。
发律师函被骂。
起诉被骂。
撤诉也被骂。
最后甚至需要向被诉方公开道歉。
那么问题来了:
以后企业还敢维权吗?
如果连启动法律程序都要被视为错误,那么法律赋予的诉权还有什么意义?

04

同情弱者,不等于放弃规则

我理解公众对小老板的同情。
创业不容易。
小本经营更不容易。
这种情感完全可以理解。
但法治社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让同情心取代规则。
因为法律从来不是为情绪存在的。
法律恰恰是在情绪最激烈的时候,仍然坚持按照规则判断。
今天我们可以因为同情小老板而否定商标权。
明天也可能因为同情消费者而否定合同。
后天也可能因为同情债务人而否定债权。
如果规则总是让位于情绪,那么最终受到伤害的将是整个法治体系。

05

一个被忽略的事实

截至目前,这个案件并没有完成实体审理。
法院没有判决。
没有认定侵权成立。
也没有认定侵权不成立。
原告只是撤诉了。
这意味着,法律问题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回答。
但舆论已经提前给出了答案:
维权者输了。
于是出现了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画面:
法院还没有说话,热搜已经判决。
法官还没有作出认定,公众已经完成定性。
这或许才是整个事件最值得反思的地方。

06

商标法不能靠热搜来解释

商标制度当然需要完善。
企业维权方式也可以讨论。
公众监督同样十分必要。
但这一切都应该建立在法律框架之内。
如果未来每一起商标纠纷,都不是由法庭裁判,而是由流量裁判;
不是依据证据,而是依据情绪;
不是依据规则,而是依据同情;
那么输掉的将不仅仅是某一个品牌。
输掉的,是整个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渝见小面或许赢得了舆论。
遇见小面或许输掉了公关。
但如果社会因此形成“维权有罪”的认知,
那么真正输掉的,可能是商标法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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