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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屋顶光伏安装法律定性新趋势:功能决定责任,十年责任覆盖更广——结合法国最高法院2026年2月19日裁决解读

法国屋顶光伏安装法律定性新趋势:功能决定责任,十年责任覆盖更广——结合法国最高法院2026年2月19日裁决解读 泰乐信律师事务所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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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将结合最新判例及实务经验,解析屋顶光伏在法国法律框架下的责任认定逻辑,并提出企业风险防控建议。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加速,欧洲光伏市场持续升温。中国新能源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和完整产业链,积极进入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荷兰和葡萄牙等市场,参与光伏项目的建设与投资,推动区域清洁能源发展。与此同时,各国在建筑责任和保险方面的制度差异,为屋顶光伏项目带来了不同程度的风险管理挑战。尤其是法国,其独特的建筑责任法律制度对屋顶光伏项目构成重要风险——根据《法国民法典》第1792条,建筑施工方可能面临长达十年的严格责任(responsabilité décennale,下称“十年责任”),且该责任由强制保险制度支撑,不可通过合同约定免除。

企业在承接光伏项目的可能认为光伏板安装只是一项设备安装工作,与建筑工程责任相去甚远。光伏安装是否属于建筑工程、是否触发十年责任,在法国始终是个有争议的法律问题。近年来,法国法院的判例明确了“功能决定责任”的司法趋势。2026年2月19日法国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 (Cass. 3e civ., 19 février 2026, n° 24-10.702) 进一步裁定:光伏组件是否参与建筑围护功能,将直接决定其是否触发十年责任。即便光伏板仅为叠加安装,只要影响屋顶防水或密封功能(clos et couvert,即建筑的基本围护功能:防水、防风、封闭),就可能被认定为建筑工程,从而纳入十年责任范围;反之,仅用于发电且不影响建筑功能,则适用普通合同责任。

这一裁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确立了功能性判断在屋顶光伏项目责任认定中的核心地位,标志着法国司法实践从“形式认定”向“功能认定”的转型。同时,近年来十年责任的适用范围呈扩展趋势——光伏组件即便为叠加安装,只要影响建筑围护功能,也可能被纳入严格责任范畴。这对企业实务操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设备供应商、EPC承包商及项目投资人在项目设计、合同谈判和保险安排阶段,必须提前部署风险管理、明确责任边界,并系统保留技术文件,以应对未来可能的不确定司法裁定和保险索赔。

本文将结合最新判例及实务经验,解析屋顶光伏在法国法律框架下的责任认定逻辑,并提出企业风险防控建议。


首先需要了解:

法国建筑法的严苛责任体系

法国建筑法与中国的建筑责任体系存在显著差异,也是许多中国企业进入法国市场后最容易忽视的风险来源。理解这一框架,有助于企业在合同签订、施工管理和保险安排中前置防控潜在法律风险。

十年责任起源于法国,是一种建设工程竣工后的法定质量缺陷责任制度,从某种程度上属于保护公共秩序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参建方不能通过口头或书面约定排除,也不能限缩其覆盖范围。如今,十年责任已被许多国家广泛采纳,主要集中于欧洲部分国家、原法国殖民地国家和地区、南美部分国家及东南亚部分国家。法国的配套制度相对最为成熟,无论对于中国企业在具有类似制度的国家从事工程承包,还是对于企业了解法国本地市场规则,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现行法国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制度包含三个层次:

  • 十年严格责任(responsabilité décennale)——涵盖危及结构整体性或影响建筑预期使用功能的缺陷,责任期限为竣工验收后十年;

  • 良好运行保证(garantie de bon fonctionnement)——适用于可分离设备元件的正常运行,期限为两年;

  • 完全完工保证(garantie de parfait achèvement)——要求承包商在交付后一年内修复业主提出的所有质量缺陷。 

三者在责任范围和责任主体上各有侧重,共同构成法国建筑质量保障的完整体系。

(一)三层责任体系及完全完工保证

法国建筑法为建筑工程设立了三层递进责任制度,另附一年期完全完工保证,每一层责任的适用条件、期限及举证要求不同。企业若不了解其内在逻辑,在项目实施中容易出现难以弥补的法律漏洞。

第一层:十年严格责任(responsabilité décennale,民法典第1792条)——最严苛的责任类型

  •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792条规定,任何建筑物的建造者,无论其身份为建筑师、承包商、技术控制员或其他以建筑商(constructeur)身份参与工程者,对业主或购买者承担严格责任——即便损害源自地基缺陷,只要该损害影响建筑物整体稳固性,或使建筑物的构成要素或设备元件不适于其预定用途,建造者均须承担赔偿责任,且此责任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持续十年,在此期间推定成立,除非施工方能证明损害系源于不可抗力、业主或第三方的排他性过错。

  • 责任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十年,期间责任推定成立,施工方需自行举证证明损害系不可抗力、业主或第三方排他性过错所致。合同约定的责任期限不得低于十年;临时建筑或设计寿命不足十年的设施除外。

  • 责任范围:建筑结构缺陷、防水问题及影响建筑物预定用途的损害。若设备构成工程实体(如屋面、外墙、框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十年责任同样适用,判断标准在于拆除或更换该设备是否必然破坏工程实体——光伏板法律定性争议的核心即在此。

 核心特点与财务后果:

  • 严格责任:业主无需证明施工方过失,施工方承担举证责任。

  • 长周期风险:责任期长达十年,自竣工验收起计算。

  • 高额赔偿义务:可能涉及屋顶结构拆除、光伏系统重装、防水层全面修复,费用常超预期。

  • 连带责任链条:施工方、分包商、设计方、供应商可能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难以轻易切割。

  • 风险管理意义:充分理解十年责任的严格性,有助于在设计、施工、合同管理及保险环节采取前置防控措施,将潜在高额赔偿风险纳入整体风险管理框架。

第二层:二年正常运行保证责任(garantie de bon fonctionnement,民法典第1792-3条)

  •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792-3条规定,建造者对于可与建筑工程相分离的设备元件(éléments d'équipement),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须就其正常运行承担保证责任;若设备元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用途或未达到正常使用效果,建造者须负责修复或更换,除非能够证明缺陷系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造成;

  • 适用对象:可与建筑工程分离的设备元件,如门窗、暖通设备等;

  • 责任期限:竣工验收后两年;

  • 责任主体:与十年责任相同,主要为合同当事方(建造者)。

第三层:普通合同违约责任

  • 法律规定:当损害既不满足民法典第1792条十年责任条件,亦不符合第1792-3条二年保证条件时,当事方须回归普通合同法律关系,依据民法典债法一般规定及合同约定寻求救济,法定强制保险机制不适用于此类情形;

  • 适用情况:损害既不满足十年责任条件,也不符合二年保证条件时,当事方只能依合同责任寻求救济;

  • 风险提示:普通合同责任通常不在强制建筑保险范围内;若光伏板被排除在十年责任外且不符合二年保证条件,业主救济渠道有限,施工方可能面临普通诉讼风险。

附:完全完工保证(garantie de parfait achèvement,民法典第1792-6条)

  •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792-6条规定,承包商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对业主在验收时或验收后提出的所有质量缺陷承担修复义务,无论该缺陷是否已在验收笔录中注明,但因正常损耗或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除外;在此期间,承包商须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修复,否则业主有权在通知承包商后自行委托第三方修复,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 内容:承包商在工程交付后一年内,对业主提出的所有质量缺陷承担修复义务(正常损耗除外);

  • 责任主体:主要为承包商,不同于十年责任和二年保证适用于全体建造者;

  • 体系定位:完全完工保证的责任期限最短、责任主体最为集中,与上述三层责任共同构成法国建筑质量保障的完整制度框架,企业在合同谈判和项目管理中均应对其有所了解。

(二)双重强制保险制度

法国法律要求建筑工程的施工方与业主在项目开工前分别投保两类强制保险,两者缺一不可。

1. 施工方——十年责任险(assurance de responsabilité décennale)

  • 施工方(含总承包商、分包商及EPC承包商)须在开工前投保,覆盖竣工验收后十年内因建筑结构或防水缺陷导致的损害;

  • 受损方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无需司法确认施工方过失;

  • 在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要求提供施工质量相关证明或技术评估报告,以评估风险;若评估显示风险不可接受,保险人有权拒保;

  • 十年责任险一般趸缴一次性保费,保障期十年,具体费率由保险公司根据项目类型、企业资质及风险情况确定;

  • 未投保施工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也可能在赔偿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对于首次进入法国市场的中国企业,申请十年责任险并非易事,存在以下实务难点,值得特别关注:

  • 保险公司在承保十年责任险时会评估企业在法国的合法经营身份、技术能力和财务状况。 缺乏法国的实体或业绩记录可能增加承保难度;

  • 持有Qualibat(建筑施工资质)或QualiPV(光伏安装专项认证)可提高接受度,但非法定强制条件;

  • 对高风险工程(如部分光伏屋面项目),承保条件可能更严格;

  • 投保人应仔细核查保单条款,确保所涉工程和光伏等组件在保障范围内,以避免因设备排除条款产生保障缺口;

  • 鉴于审核周期较长,建议在项目洽谈阶段即行启动投保程序。

申请十年责任险通常所需申请材料包括:公司在法国的注册证明及经营资质文件、近三年财务报表、技术能力说明及参考项目清单、拟投保工程的详细说明,以及施工人员资质证明及技术标准合规声明 (光伏工程十年责任保险投保文件清单示例见文尾)。

2. 业主——工程损害险(assurance dommages-ouvrage)

  • 业主须在开工前购买,核心功能在于速赔:损害发生后,业主无需等待司法程序确认责任归属,即可迅速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用于修复工程;

  • 保险公司赔付后可向责任施工方行使代位追索权。

3. 实务提示

  • 屋顶光伏项目中,尤其是叠加安装或拆卸可能影响防水层时,双重保险是否完备直接影响损害能否迅速获赔及责任追索效果;

  • 企业应在项目启动阶段确认保险投保状态及覆盖范围,并同步保留施工及技术文件,以防事后争议。

 任何一方未履行投保义务,均可能导致责任链条断裂,令受损方陷入无法及时获赔的困境。

(三)民法典第1792-7条:职业设备元件排除于十年责任体系之外

法国民法典第1792-7条规定:第1792条至第1792-4条所规定的保证,不适用于在建筑物内专属用于职业活动的设备元件及其附件,此类设备元件即便固定于建筑物之上,也不因此视为建筑工程组成部分,仅适用普通民事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专属(exclusivement)一词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仍存在争议,不宜将其理解为绝对标准,具体认定须结合个案事实由法院作出判断。叠加安装于现有屋顶之上的光伏板究竟属于第1792条意义上的建筑工程(ouvrage),抑或属于第1792-7条所规定的专属于职业活动的设备元件,从而被排除于十年严格责任之外,正是近年来大量案件争议的核心焦点。


最高法院2026年2月19日案例概览

案件经过

某农用建筑屋顶采用叠加方式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完成后,业主以发电效率不足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施工企业及其十年责任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各方立场

卡昂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e Caen)于2023年10月3日认定:光伏系统与钢板屋顶共同构成完整建筑单元,不仅用于发电,也承担建筑覆盖功能,应适用十年责任,并判令施工方及其保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光伏板可拆卸,仅用于发电和出售电力,应依据第1792-7条排除十年责任。

最高法院裁判要点

最高法院撤销卡昂上诉法院判决,确立以下原则:

  • 在确认十年责任前,法院必须明确设备功能是否专属于职业用途;

  • 若设备仅用于生产和出售电力,不参与建筑围护结构,则不适用十年责任,仅适用普通民事责任;

  • 若设备参与建筑围护功能,则纳入十年责任保障;

  • 法院不得从整体角度笼统认定光伏系统功能,必须具体分析每个设备的独立功能。 

该判决在裁判方法上具有重要参考意义,进一步印证了法国最高法院在屋顶光伏系统责任认定上功能决定责任的司法趋势,并再次强调——即便是叠加安装,只要影响建筑围护功能,也可能被纳入十年责任体系。需要注意,该判决未刊于公报,其意义更多体现在裁判方法层面,具体案件仍须结合事实独立判断。


判例发展的司法逻辑:从形式到功能

法国最高法院在光伏责任认定问题上经历了明显的方法论转变:早期(2022—2023年)以“光伏系统整体参与屋顶功能”为由适用十年责任,未对各技术要素分别论证功能;自2024年起则明确转向功能逐一认定的路径,要求对每个设备元件本身具体认定其功能,不能以“系统整体”为由推定。2025925日(n° 23-22.955,刊于公报)是目前参考价值最高的判决,明确要求屋顶结构与光伏模块分别独立进行功能性认定;2026219日(n° 24-10.702,未刊公报)延续同一立场,宜将其理解为方法论层面的进一步印证,不具有与刊公报判决同等的普遍约束力。

需要特别指出,光伏系统的建筑功能属性与经济用途属性并不互斥:即便光伏板具有发电的经济用途,只要同时承担屋顶防水或封闭功能,仍可能被纳入十年责任范围;反之,若光伏设备仅具经济生产功能且与建筑围护功能(clos et couvert)无实质性联系,则可能被排除于十年责任之外。法院的判断并非非此即彼,而是具体分析功能关联的程度,这也是大量案件落入“灰色地带”的根本原因。


法官的功能认定的判断路径

法官在认定光伏板法律属性时,须依次回答三个递进问题,不同回答路径对应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

第一步:光伏板是否实质参与建筑物的围护功能(clos et couvert)? 若肯定且具有必要性而非附属性,则触发第1792条十年责任。

第二步:若不参与围护功能,其功能是否专属于职业活动(exclusivement professionnel)? 若肯定,则第1792-7条适用,排除十年责任,仅能通过普通合同责任寻求救济。

第三步:若两者均无法明确认定, 则进入高度不确定的中间状态,结论完全取决于法官对具体事实的评价,不同法院可能出现不同认定结果。

这一三重框架揭示了核心风险:光伏板法律定性本质上是事后由法官作出的事实性判断,而非项目启动阶段可预先确定的法律结论。

 混合功能的实务提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光伏板仅用于电力生产,不参与建筑物防水或围护结构功能,并在竣工文件中系统记录各组件的功能属性,是降低混合功能认定风险的基础性措施,有助于在司法程序中为当事人的主张提供证据支撑。


若干尚待厘清的问题

混合用途光伏板认定门槛:光伏板兼具建筑功能与发电功能时,专属的量化标准不明确,附带非职业用途功能(如农业屋顶的遮阳效果)是否影响第1792-7条适用,尚需通过具体案件确认,是未来争议的高发点。

同一系统能否拆分适用不同责任制度:法院能否对屋顶钢板部分适用第1792条、对光伏模块适用第1792-7条?若接受,将对保险安排、责任链条及赔付机制产生根本性影响。

保险市场的未来调整:随着光伏模块法律定性问题持续受到关注,保险市场可能调整承保范围及条件,各方需跟踪最新判例及保险政策,确保项目的法律与财务安全。


对企业的主要法律影响

(一)建筑商身份认定风险

在法国,建筑商身份由法律和司法实践根据工程性质认定,只要安装工程涉及屋顶防水层改动或穿透、光伏支架与建筑承重结构固定、施工对建筑围护密封性能产生实质影响,或包含基础土建工程,相关主体均面临被认定为建筑商的风险。仅以设备供应商定位自身,难以构成有效抗辩。一旦被认定为建筑商,第1792条十年严格责任随之自动适用,合同条款无法排除。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便企业仅作为从国外进口结构构件或设备的进口商,或以自己的商号、商标标识工程,依据民法典第1792-4条,亦可能被纳入需要承担十年责任的参建方范围。这对于向法国输出光伏设备的中国制造商而言,是一项容易被忽视的潜在风险。

(二)保险覆盖范围的不确定性

光伏组件是否适用十年责任,取决于法官事后对其功能属性的个案认定,而非项目启动时可预先确定。这种事后触发机制导致十年险对光伏模块部分的保障确定性降低,保单条款与最终司法认定可能存在差异,仅依赖十年险不足以完全覆盖风险,补充商业责任险及产品责任险可作为必要补充。



中国企业在法国光伏市场的实务启示与操作建议

法国最高法院围绕光伏安装法律定性问题的裁判实践,虽经多年发展,仍处于持续演变之中。最高法院通过连续撤销基于整体功能推定的判决,已在司法技术层面明确否定了这一推理路径,要求下级法院回归要素拆分、功能逐一证明的分析框架。在此背景下,法律不确定性本身已成为此类项目风险的重要来源。对于在法国从事光伏业务的中国企业而言,应将风险防控前置,通过项目分类评估、多层次保险安排、合同条款设计及技术证据管理等手段,构建可应对不同司法认定路径的合规体系。

简明操作建议:

第一,应避免仅以设备供应商定位自身法律身份。凡工程涉及屋顶结构或防水体系,均应事先评估是否面临建筑商认定风险,并据此配置相应的合规措施。

第二,不应假定十年责任保险当然覆盖光伏组件损害。应在投保及合同谈判阶段,逐条核查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光伏组件的具体承保范围,同时配置补充责任险及产品责任险,以填补潜在的保险空白。

第三,在裁判规则尚未稳定的阶段,应按照较高合规标准进行风险管理:提前开展专项法律评估,在合同中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并系统保留施工与技术文件证据,为可能的司法认定预留主动空间。

(一)光伏设备供应商

法律身份风险:即便仅承担供货角色,若参与设计或现场指导,仍可能被认定为建造者,触发第1792条十年责任;光伏组件的可分离性及发电用途,均不足以当然排除十年责任。

应对措施:

  • 明确合同条款,限定供应范围与责任边界,避免因合同约定不清而被认定参与建筑工程;

  • 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记录光伏板的功能属性(专属发电功能),避免与建筑围护功能混同,为可能的司法认定留存证据基础;

  • 保留设计、技术方案及施工指导记录,作为可能的司法证据;

  • 配置产品责任险(assurance produit)或商业责任险,补充十年险可能未覆盖的风险。

(二)施工方与EPC承包商

责任链条风险:叠加安装不再当然排除十年责任;若光伏系统对屋顶防水、密封或结构性能产生影响,施工方可能被纳入责任链条;保险人可能基于第1792-7条,对光伏模块部分的赔付范围提出异议。

应对措施:

  • 十年责任险(assurance de responsabilité décennale)须在开工前有效投保,建议在项目洽谈阶段即行启动申请流程;

  • 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评估光伏系统对建筑功能的影响,重点关注屋顶承载、防水、防渗;

  • 明确施工合同中各方责任分工及保险覆盖范围;

  • 逐条确认保险条款对光伏组件的适用性,必要时配置补充商业责任险(assurance RC);

  • 系统建立施工记录与竣工文件归档,在竣工文件中明确记录光伏板的功能属性及屋顶防水、结构功能的保护措施。

(三)业主与投资人

保障与索赔风险:法律定性不确定可能导致部分光伏系统损害不在十年责任保障范围之内;若被认定为专属于职业活动的设备,损害可能仅能依赖普通合同责任寻求救济。

应对措施:

  • 签约前核查施工方十年责任险的完备性,并确保自身在开工前已购买工程损害险(assurance dommages-ouvrage);

  • 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光伏系统功能认定及各方责任分工;

  • 开展充分的技术尽职调查,重点审查屋顶结构、防水、防渗方案,评估光伏安装对建筑围护功能的实际影响;

  • 系统保存施工、验收和技术文件,为可能的司法认定提供证据支持;

  • 建立长期运维与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并记录损害,确保在责任期限内能够有效行使追偿权利。



结语

基于法国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2026年2月19日第24-10.702号裁决及近年来相关判例的演进,可以看出法国司法实践围绕光伏屋顶安装的法律定性正逐步确立“功能优先于形式”的判断路径。在屋顶光伏项目中,设备是否参与建筑围护功能,已成为决定是否适用十年责任的核心标准。这一趋势一方面扩大了十年责任的潜在适用范围,另一方面也加剧了个案责任判断的不确定性。

在此背景下,企业应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前置风险管理,核心措施包括:

  • 前置风险评估:识别可能触发十年责任的关键环节;

  • 合同与责任明确化:明确光伏组件功能、各方责任及保险覆盖;

  • 多层次保险覆盖:以十年责任险为主,辅以商业责任险和产品责任险;

  • 技术文件管理:系统保存施工和验收资料,为未来司法裁定和保险索赔提供证据。

总体而言,欧洲能源市场法律规则复杂且判例不断演变。在这一持续演进的环境下,通过前置合规设计和多层次风险管理进行系统部署,比单纯依赖事后救济更可控、更安全,也更有助于企业在海外光伏项目中稳健推进。




光伏工程十年责任保险

(Assurance Décennale)

投保材料文件清单示例


一、投保主体基本信息文件

1. 投保人法国法人主体情况说明书(包括公司组织结构、经营范围及集团背景资料)。

二、工程技术方案文件

1. 光伏系统技术说明文件,应包括:

(1)拟采用光伏系统整体技术方案说明(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系统)

(2)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技术资料或技术手册

(3)在有效期内的技术评估文件,包括:

    • 技术评估证书(ATEC – Avis Technique)或

    • 技术说明文件(ETN – Enquête de Technique Nouvelle)

三、施工主体资质及保险文件

1. 分包单位资质与保险证明文件,包括:

(1)分包单位民事责任保险证明(Responsabilité Civile, RC)

(2)分包单位建筑工程十年责任保险证明(Responsabilité Civile Décennale, RCD)

(3)专业资质认证文件,包括:

    • 建筑施工质量认证(Qualibat)

    • 光伏安装资质认证(QualiPV)

四、项目开发与工程类型说明

1. 项目开发基本情况说明文件,包括:

(1)项目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用户(个人客户)

    • 专业用户(企业或机构客户)

(2)建筑物用途类型:

    • 住宅建筑

    • 商业或工业用途建筑

(3)光伏系统安装形式:

    • 屋顶附加安装(surimposition sur toiture)

    • 屋面防水一体化安装(étanchéité intégrée)

    • 光伏车棚结构(ombrières photovoltaïques)

    • 地面式光伏电站(installation au sol)

五、具体建设项目所需补充法律与技术文件

若涉及具体建设项目投保,应补充提交以下工程文件:

1. 专项技术条款文件

即技术说明书或特别技术条款书(C.C.T.P. – Cahier des Clauses Techniques Particulières),用于明确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要求及技术条件。

2. 工程设计图纸文件

包括施工图及相关技术图纸,例如:

    • 总平面图(plan de masse)

    • 剖面图(coupe)

    • 立面图(façade)

等工程示意图。

3. 项目成本构成说明文件

即工程项目费用详细分解表,包括:

    • 工程施工费用

    • 专业服务费用(设计、监理、咨询等)

4. 施工场地岩土及水文技术报告

即岩土工程报告与水文地质报告(rapports géotechniques et hydrogéotechniques),用于评估施工场地地质及水文条件。

5. 技术控制机构初始风险报告

即技术控制机构出具的初始报告(RICT – Rapport Initial du Contrôleur Technique),用于识别工程技术风险及合规问题。

6.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即工程详细施工时间表(planning détaillé des travaux),用于明确工程各阶段施工进度。

7. 项目参与主体名单

即工程参与单位清单,包括:

    • 施工企业

    • 工程设计机构

    • 技术咨询或工程研究机构等

并按工程任务或施工分包标段(mission / lot)进行分类。

8. 施工合同及技术报价文件

即:

    • 工程施工合同(contrat de travaux)

    • 工程技术性报价说明文件(devis descriptif technique)




附录:主要参考判决

2015年(蒙彼利埃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e Montpellier):光伏板物理集成于屋顶覆盖层并保证防水,被认定为建筑物的一部分,纳入十年责任范围。

2022年9月21日(n° 21-20.433,刊于公报):整体推定路径形成,第1792-7条排除被否定。

2023年6月8日(n° 21-25.960,公报状态待核实):延续整体推定路径。

2024年3月21日(n° 22-18.694,刊于公报):方法论转向初现,附加安装的设备元件不自动转化为建筑工程。

2025年9月25日(n° 23-22.955,刊于公报):确立功能拆分方法,撤销整体推定判决,迄今参考价值最高的相关判决。

2026年2月19日(n° 24-10.702,未刊公报,F-D):撤销卡昂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e Caen)2023年10月3日判决,再次确认功能逐一认定原则,在裁判方法上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不具刊公报判决统一规则效力。

关键词: #法国建筑法 #十年责任 #光伏安装 #第1792-7条 #十年险申请 #中国企业海外合规 #建筑责任保险 #garantiedécennale #法国最高法院判例 #新能源项目合规




泰乐信 (Taylor Wessing) 新能源团队为欧洲新能源项目提供系统法律支持,涵盖光伏、风电、储能及其他清洁能源设施的合同设计、责任评估、合规审查、工程保险投保及并购交易。团队协助企业前置风险管理,明确责任与保障范围,支持项目从建设到运营及投资并购的全生命周期合规推进。



本文作者:


Laurence REN

合伙人(法国)

商业合同、公司并购、

欧盟法律合规

L.Ren@taylorwessing.com
微信号:LauraRENPA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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