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必看 ◆
4月1日—20日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按月)、个人所得税(按月)、企业所得税(按季)、个人所得税(按季)、房产税(按月)、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和按季)、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按季)、烟叶税(按月)、耕地占用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
4月1日—20日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工会经费。
4月1日—25日
社会保险费各险种:用人单位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险,每月申报期为1日—25日(4月25日前完成)。
4月1日—30日
按次/自行申报:印花税(按次)、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
企业所得税:如企业一季度盈利且以前年度有可弥补亏损,建议先完成2025年度汇算清缴,再预缴申报。2026年一季度预缴申报表已调整,增加了“职工薪酬”“出口方式”等附报事项。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按季):适用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需同步完成2026年一季度预缴申报。
一、本月可启动办理(建议错峰)
事项 |
时间 |
4月优先建议 |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1月1日—5月31日 |
优先核对税会差异、限额扣除项目,尽早申报 |
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 |
1月1日—6月30日 |
通过金三社保客户端申报,企业7月31日前补交承诺书 |
2025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 |
3月1日—6月30日 |
提前绑定银行卡、核对专项附加扣除 |
居民个人境外所得个税申报 |
3月1日—6月30日 |
如有境外收入,需自行申报 |
个人利息/股息/财产租赁等所得自行申报(扣缴义务人未扣缴) |
6月30日前 |
核实有无未扣缴情形 |
二、专项及新政提醒
(一)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4月1日起执行)
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公告》还明确,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二)集成电路、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清单申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的“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应于汇算清缴后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后续管理资料。
(三)增值税申报表口径调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6号公告,本次增值税申报表调整仅优化部分栏次填报口径,申报表表样保持不变;同时申报系统增设明细弹窗辅助功能与智能提醒,助力纳税人准确完成填报。
(四)增值税起征点新规落地,4月申报需重点核对
1.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部分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 自然人特定情形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起征点
自然人在以下情形,应以当月全部应税交易的销售额,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起征点:
★取得2025年8月8日(含)后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按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确定月销售额);
★出租不动产;
★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取得服务收入;
★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
★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提供代理服务。
3. 自然人按次纳税规则明确
除上述情形外,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实行按次纳税,达到起征点的,按规定办理申报纳税。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认证期(非缴费):3月1日—5月31日完成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
缴费期:湖南省为6月1日—11月30日,4月无需缴费。
三、温馨提示
1.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社保费客户端等线上渠道。
2.如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建议提前预约,避开高峰时段。
3.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如系统提示“申报表与上月数据差异较大”,请先核对是否有漏报收入或税收优惠变动。
个税APP中,若2025年度有房贷利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未填报,4月汇算前仍可补充,避免补税。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登录电子税务局 → 【办税中心】 → 【申报辅助】,可查看分税种操作手册。
四、操作参考
(一)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2025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2025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3月1日起办理!手机App操作指南来了
5.商住房贷、子女读研、自费药品……5个热点问题详解|个税汇算热点问答(二)
(三)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
1.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四)增值税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