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8月经辽宁省政府批准,由始建于1951年的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和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南校区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
北校区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
现有专任教师566人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来源于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数据)
12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
47个招生专业和5个专业方向
学/院/荣/誉
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辽宁省兴辽卓越院校A等建设单位
2021-2023年度辽宁省文明校园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
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辽宁省创新创业学院
辽宁省特色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
辽宁省首批“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
拟/招/生/专/业
毕/业/生/就/业/流/向
专/业/介/绍
01 林学院
02 水利工程学院
03 农牧学院
04 电气工程与新能源学院
05 生态旅游学院
06 环境工程学院
07 家居工程学院
08 测绘工程与低空技术学院
09 艺术设计学院
10 信息工程学院
11 经济管理学院
资/助/政/策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生。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8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3150元/年/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3700元/年/生。
③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6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年,单项奖学金:400元/人/年。
④学院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我院在籍在读全日制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人/年。
⑤勤工助学补助
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⑥学院建立临时困难补助制度,根据学生突发经济困难实际情况,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
⑦孤儿大学生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可享受学费、宿费减免。
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县级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成功办理贷款后,上学期间无利息(利息由政府承担),毕业后还款较轻松,具体操作流程及贷款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校/园/环/境
实/训/条/件
校/园/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