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心机商标"专项整治行动中,依职权宣告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4件"壹号土猪"商标无效,理由是商标"带有欺骗性"。6月2日,壹号食品公开回应,创始人陈生喊冤称品牌被"误伤",并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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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机商标"是近期出现的新词,通常指用暗示性文字让消费者对产品品质产生与实际不符的预期。此次整治规模空前——自2023年以来已累计驳回此类申请逾一百多万件、宣告无效逾三千件,今年4月底更集中宣告上千件商标无效,带有"土猪","土鸡"等字眼的商标成为重点整治对象。
面对官方定性,创始人陈生提出了核心反驳:
其一,产品真实:公司20年来确实销售的是地方猪种(土猪),并非挂羊头卖狗肉。
其二,历史清白:2004年创立品牌时,"土猪"概念并不热门,甚至因肥肉多、品质不稳定而卖不过洋猪,不存在投机牟利空间。
其三,品牌体系完整:公司更早注册了"壹号土"商标,"壹号土猪"是后续品牌延伸,并非刻意设计的"心机商标"。
然而,法律判断的关键并不在于企业的主观意图,而在于商标本身是否容易误导消费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土猪"作为描述性词汇被注册为商标,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或品质产生错误认知。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无效宣告是"依职权"主动发起,无需任何人举报,属于对前期审核环节的纠错机制,且商标一旦被宣告无效将"自始无效"。
此案引发了知识产权界的分歧。支持企业方的认为"心机商标"应指注册时就意图欺骗消费者的情形,壹号土猪经长期使用已获得市场显著性,监管不应"一刀切"。但也有人指出,即使产品真实,"土猪"作为通用品质描述词也不应被垄断注册,且法律判断以普通消费者认知为标准。
目前,诉讼期间壹号食品仍在继续使用"壹号土猪"商标,其他产品则改用"壹号土"商标。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真实使用"能否豁免商标本身的描述性缺陷?法院的判决将对"土鸡蛋","农家土"等农产品商标的治理产生重要参考价值,最终结果有待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