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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信息通信行业动态(4.7-4.13)

互联网与信息通信行业动态(4.7-4.13) ECHO法律观察
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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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CHO法律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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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业



   宋起柱调研中国广电(宁夏·中卫)数据中心

中国广电党委书记、董事长宋起柱一行调研中国广电(宁夏·中卫)数据中心,实地察看数据中心建设运维情况,详细了解数据中心发展规划、业务运营、客户拓展、人才队伍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听取宁夏公司改革发展和市场经营工作汇报,并与中卫市委副书记、市长马秀兰举行工作会谈。中国广电宁夏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吉勇陪同调研。

宋起柱指出,宁夏公司充分发挥区域独特优势,抢抓国家政策机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营中卫数据中心,既服务地方党委政府战略发展大局,又有力支撑新型广电网络建设和运营,充分展现了团队的勇敢担当、团结协作、规范管理和创新思维,对此要给予高度肯定。

宋起柱对中卫数据中心下一步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化精细化管理,把控服务细节,严控运营成本,多措并举开源节流,促进数据中心基地管理效能跃升,辐射带动中卫西部云基地;二是坚持以市场为圆心,借助国家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政策,突出广电视听特色,服务千行百业,凝聚全员力量,拓展数据算力市场,推动数据中心业务形态不断升级;三是树牢廉洁意识,抓实安全生产,强化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保障各项业务平稳有序运行。(来源:中国广电)


   中国移动研究院联合中关村泛联院等发布赋能具身智能的6G可重构开放式创新网络平台

中关村论坛平行论坛——6G技术与产业创新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移动研究院联合中关村泛联院、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和北京邮电大学,依托6G通感算智融合无线云网络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构建的赋能具身智能的6G可重构开放式创新网络平台研发成果正式发布。

一是创新提出6G可重构无线网络体系,实现“AI与网络双向赋能”技术系统性验证。二是率先打造开放共享的6G端到端共性平台,推进6G+AI融合创新。三是先导培育6G+具身智能跨域应用场景,赋能产业跃迁升维。

本次发布的赋能具身智能的6G可重构开放式创新网络平台,是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重要成果,验证了6G作为未来智能社会基础设施的潜力。未来,我们将继续携手全球产业伙伴,持续推动平台的开放、共创、共享,聚焦具身智能、智能终端等未来产业赛道,加速推动6G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融合,共同开启6G+具身智能的无限可能。(来源:中国移动)


   云网与AI融合 中国电信烹出运营服务智慧升级包

根据中国电信发布《2025 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显示,星辰网络大模型2.0已嵌入31个省公司的生产系统,通过AI技术推动云网运营自智化,实现故障处理关键环节自动化率达86%,还构建“五位一体”智能云体系,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在云网与AI共舞的时代舞台上,中国电信正以独特视角,书写着数字服务的新篇章。

在云网基础设施层面,中国电信构建了以第一科技“息壤”为核心的智能云体系,基于云网融合提供“算力+平台+数据+模型+应用”一体化的智能云服务。

在AI能力建设方面,中国电信构建了包括千亿参数的语义大模型、多模态大模型、语音大模型和视觉大模型,全面赋能行业应用场景。

在行业赋能方面,中国电信打造了一系列行业智能体,深度融入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运营流程。以工业领域为例,中国电信的工业AI智能体通过分析工业设备的运行数据和生产数据,能够实时监测设备状态,预测设备故障,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生产效率。(来源:中国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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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



   新华社:我国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国家数据局近日发布公告,就《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推动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助力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征求意见稿明确,数据产权是权利人对特定数据享有的财产性权利,包括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等,指引适用于我国境内数据资源、数据产品等各类形态数据的产权登记。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登记机构遴选条件,还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查等登记程序。

“数据是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其价值的有效激活,离不开产权归属的明晰化和流通交易的规范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认为,指引立足我国数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既构建了数据产权登记体系,还注重与其他类型登记的统筹衔接,推动形成层次清晰、协同发展的数据登记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霍福鹏表示,当前,上海、福建、浙江、贵州等地围绕数据领域的登记等开展多元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在登记流程、审查标准、审核机制等方面差异较大。亟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凝聚共识、统一要求,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数据产权登记公示相关政策文件,提升数据产权登记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数据越来越重要,但真正敢用、会用、用得好的主体还不多。”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汤珂表示,数据产权不明确是主要原因,需要明确回答“数据的权属如何认定、权利如何拆分与约束”,为数据的合规使用和规范流转提供依据。(来源:新华社)


   国家网信办就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征求意见

为促进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数字虚拟人是指存在于非物理世界,利用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或者人工智能等技术,借助真人驱动或者计算驱动,模拟人类外貌,具备声音、行为、交互能力或者性格等特征的虚拟数字形象。

《意见稿》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诱导过度消费、诱导信教等数字虚拟人服务,以及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数字虚拟人服务。

《意见稿》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使用数字虚拟人服务的,应当采取措施,自觉防范和抵制生成、传播存在性暗示、性挑逗,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的活动。

《意见稿》要求,自数字虚拟人服务开始,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服务使用者及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数字虚拟人展示区域全程持续显示含有“数字人”字样的显著提示标识,并符合国家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有关规定。(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网信办拟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简化作出规定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简化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义务的措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征求意见稿)》,于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日。

征求意见稿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定义范围进行了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处理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同时,重点对个人信息保护总体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简化、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简化、不予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作出规定。

征求意见稿指出,支持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组织培训、讲座、普法活动、咨询辅导等方式,帮助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提升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水平。鼓励各地区、各部门为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安全便捷个人信息处理的基础设施、技术工具、咨询服务等,降低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合规成本。(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4月6日,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共建共享中国电子商务大市场等方面提出16条举措,推动构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框架体系。

《意见》首先提出助力中小企业转型、深化农村电商、培育产业电商等举措,着力赋能增效,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意见》提出要培育产业电商。具体举措包括开展“产业电商惠企对接”活动,指导电商企业发挥优势,对研发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促进产供链高效协同;鼓励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打造电商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强全球集散分拨体系建设,开拓国际市场等。

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普惠包容发展也是《意见》的重点部署方面。《意见》提出推进跨境电商、拓展“丝路电商”、加快制度型开放、推动规则衔接4条举措,共建共享中国电子商务大市场。

其中,跨境电商发展方面,《意见》明确,要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大力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完善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支持电商企业扩大优质数字服务出口;鼓励电商企业在海外建设直采基地,扩大优质特色产品进口,打造全球好物进入中国市场电商“直通车”。

营造良好生态方面,《意见》提出,要压实平台责任,引导电商平台规范优化对平台内经营者收费行为,鼓励电商平台对新入驻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减免费用;推动电商平台建立健全中小商家权益受损申诉救济机制。

对于当前增长较快的直播电商等,《意见》明确,要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管理,研究制定直播电商合规发展指引;健全网售产品资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处罚机制,加大网售产品抽查比例;加强电商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监管执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依法查处、处置和规制典型问题,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金融供给层面,《意见》提出,要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科创母基金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电商企业融资需求,完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综合运用贷款、股权等手段,为电商业态模式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企业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优化融资等政策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来源:商务部)


   安徽省数据资源局等九部门印发《深化数据产权登记 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若干举措》

近日,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印发《深化数据产权登记 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若干举措》(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包括创新数据产权制度实践、依托数据产权登记促进流通交易、鼓励数据产权登记助力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创新数据产权登记赋能融资担保、探索数据产权登记赋能作价入股、实施数据产权登记赋能数据资产证券化、强化数据要素价值化政策保障7个章节共 15 条措施。

在数据产权制度实践方面,《措施》提到要打造数据产权登记标杆、完善数据产权服务生态并健全数据权益保护机制。

打造数据产权登记标杆上,完善数据产权登记平台,加强数字水印、数据指纹、区块链、量子加密等先进技术应用。深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查机制,探索“制度+技术+场景”实质性审查模式,优化登记服务,提高登记质量。

完善数据产权服务生态上,提出制定安徽省企业数据合规指引和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民航等N个重点行业企业数据合规指引。

健全数据权益保护机制上,建立完善专业化的数据产权纠纷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争议解决机制,培育发展数据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指导合肥市建设数据产权仲裁中心。

依托数据产权登记,《措施》提到了促进流通交易、助力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赋能融资担保、作价入股、数据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具体市场化价值化措施。

包括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支持省数据交易所建设“皖数商城”,打造安徽省数据产品超市和数据领域“徽采商城”。

财政资金保障运行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依规通过省数据交易所采购数据产品或服务,探索推进“统采分签”模式。国有企业应当通过依法依规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开展规范的数据交易。

促进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方面,深化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入表,企业可依据登记证书将数据资源转化为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资产”,单列采购科目。

赋能融资担保方面,开发数据要素金融产品,创新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发“数据贷”“算力贷”,助力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增信融资活动。探索建立数据企业白名单授信机制,开发数据企业贷、数据产业园区贷等金融产品,助力数据企业加速成长。积极探索数据保险、数据信托、数据资产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

探索数据资产作价入股方面,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数据资产作价入股活动。按照资产盘点、评估、出资、登记等流程,综合“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科学评估数据资产价值。赋能数据资产证券化方面,提出适应企业融资需求和数据资产特点,推动金融机构联合省数据交易所创新数据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质押、赋能、反向许可等数据资产证券化产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强资金配置,服务市场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数据资产ABS。(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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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获批正式发布

近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编制的法律法规电子文件三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电子文件 第1部分:页面格式》《法律法规电子文件 第2部分:技术要求》《法律法规电子文件 第3部分:交换接口》)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法律法规电子文件 第1部分:页面格式》旨在统一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及相关资料的页面显现;《法律法规电子文件 第2部分:技术要求》旨在统一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的存储格式和数据信息等,实现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的跨系统互认;《法律法规电子文件 第3部分:交换接口》旨在实现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的跨系统互通。

编制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法律法规和各种规范性文件数字化的重要基础。该国家标准通过统一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的页面格式、文件结构、系统接口等,实现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的规范生成、有序管理、高效交换,为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提供支撑与保障,填补了我国法律法规电子文件领域国家标准的空白,标志着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迈入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的新阶段,对于提升法律法规事务办理、信息共享、社会公众服务效能,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数字化、智能化,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标准起草部门将组织系列宣传贯彻推广活动,推动标准落地见效。(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日本拟放宽个人信息使用准则,降低AI应用开发的制度性成本

日本政府近日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准则进行修订,放宽个人信息使用限制,旨在降低人工智能应用开发的数据门槛,推动本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此次修订核心调整为取消部分个人数据共享前的“事先同意”要求,允许机构在特定情形下不经用户同意使用个人信息,适用范围限定为对个人权利侵害风险较低、用于统计分析与科学研究的数据。健康相关数据若有助于提升公共健康水平,也可纳入适用范畴。新规同时放宽人脸数据使用规范,企业可收集面部图像并需明确使用方式,不再强制设置用户“退出”选项;针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数据,仍需取得监护人同意,且使用时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评估标准。

修订案明确了违规惩处机制,企业若存在不当收集、恶意使用个人信息造成损害,或通过欺诈手段获取数据等行为,将被处以与违法所得相当的罚款。在数据泄露事件中,若对个人风险较低,相关机构可无需通知受影响用户。

日本数字化转型大臣松本尚表示,现行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曾是日本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的障碍,此次法律调整将助力日本成为全球最便于开发人工智能应用的国家之一。(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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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



   平望镇关工委:元宇宙AI普法 让法治触手可及

4月8日下午,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4·8”司法日暨第三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在梅堰中学顺利举行。活动以“元宇宙AI普法,让法治触手可及”为主题,创新引入元宇宙与人工智能技术,为传统普法注入科技动能,让师生们在沉浸式、互动式体验中感受法治魅力,推动法治宣传从“纸上”走向“指尖”,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

活动现场,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线上普法区”的AI数字人普法展示。工作人员通过展板和现场教学,向师生们演示如何使用元宇宙AI普法功能,体验与虚拟数字人“面对面”法律问答。不少师生在技术人员指导下,首次尝试通过AI数字人咨询法律问题,感受“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元宇宙AI普法打破了传统普法“说教式”的局限,让法治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有趣,是推动法治平望建设的重要探索。

创新形式提升素养,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平望镇通过“线上+线下”“科技+传统”“游戏+体验”的多元融合,有效提升了学生对元宇宙AI普法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普及了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了全民法治素养。未来平望镇将继续深化“科技+法治”创新实践,推动元宇宙AI普法场景常态化落地,让法治服务更加触手可及,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平望注入新动能。(来源: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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