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我们经常听到“包干制”或“包薪制”这个词。比如,有的用人单位会和劳动者约定:“你的月工资是8000元,这里面已经包含了加班费,以后不管加不加班、加多少班,都不再另外付钱了。”
这种做法合法吗?用人单位签了这样的条款,就真的可以“一包了之”、不再支付加班费了吗?
什么是“包干制工资”?
核心结论:包干制下,
加班费还是要付
司法实践怎么看?法院关注这三点
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做?
三个环节不能少
给劳动者的提示:
这些情况你仍然可以主张加班费
包干制工资是一把“双刃剑”
HAVE BOTH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对用人单位来说,它确实可以简化工资核算、便于成本控制,但前提是必须在合同约定、制度管理、支付核算三个环节做到合法、明确、留痕。否则,相关约定很容易被认定为免除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的无效条款,用人单位不仅要补发全部加班费差额,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声誉损失。
对劳动者来说,要记住:任何“包干”都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法定加班费不能不付,尤其是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问题。
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整理,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撰稿丨张挚旋
编辑丨周琬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