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案例赏析:虚构劳务分拆发放员工工资的案件

案例赏析:虚构劳务分拆发放员工工资的案件 鑫融合合规
2026-06-17
2

「鑫融合智慧」


鑫融合智慧科技(山西)有限公司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合规管控系统,实现防控廉洁风险和提质增效为宗旨,以“五结合”为理念、“四原则”为手段,为企业构建“五位一体”智慧管理平台。


理念:“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践、业务与管理、外控与内控、风控与策划”


手段:“融合法律定制度、人资协同设薪酬、行为法律划流程、壁垒打破控风险”


宗旨:五位一体智慧管理系统


企业无风险,政企无争议,请找鑫融合


案例梗概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夏安阳拆分收入骗享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偷税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1年,夏安阳先后注册并实际控制象山斑衣文化传媒工作室等9家个体工商户,通过拆分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少缴个人所得税税款345.92万元。针对其违法事实,202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18.88万元。

税务稽查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三稽查局)依法对夏安阳拆分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案件进行了查处,夏安阳的违法行为受到了有力打击。通过对夏安阳案分析,第三稽查局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一定的遗憾。

一、税收大数据风险疑点推送为第三稽查局迅速锁定夏安阳奠定了基础

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风险疑点推送,发现象山斑衣文化传媒工作室等9家个体工商户,在开票项目、下游受票企业、代理事务所、注册地址和办税人等信息,存在信息高度一致的情况,分析得出上述9家个体工商户有拆分收入骗享税收优惠的嫌疑。

二、依法调取的银行交易信息成为案件的突破口

第三稽查局通过对银行交易信息比对分析,这9家个体工商户在对公账户收款后,迅速将资金转入相应业主的个人账户,业主们又随即将资金转入一个名为“夏安阳”的私人账户,这是本案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三、本案存在的遗憾

明明知道骗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确无能为力。因税收政策的局限性,税务机关对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补税时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计算补缴,因税率低少缴的部分税款无法律依据进行补缴。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配套政策,解决了无法可依的问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即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税率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这样会使生产经营者在无“合理商业目的”情况下的拆分变得没有意义。

“夏安阳”控制的9家个体工商户是否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从案情介绍“检查人员实地走访了这9家个体工商户,发现其注册地址均在象山县某地的拍摄场地内,现场只堆放了置景道具,既不具备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也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的痕迹。”,这样的表述应该是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若取得发票下游企业业务(财务)相关数据(信息)对违法事实的判断、认定会有更加准确的效果。


风控与合规  


一、拆分收入的风险

1、虚开发票,触发刑事责任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2、滥用税收优惠,通过伪造账簿、不列少列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构成偷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3、违反《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经营主体需具备经营能力和实际经营场所的规定。

4、不设或者私设会计账簿,面临行政处罚风险。

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第二、三条

5、无限责任风险: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对经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拆分收入可能增加债务风险,若经营不善,个人财产可能被用于偿债。

二、合规处理

要做到合法拆分,必须做到业务真实,在市场经济下本就允许企业经营模式的多样化,拆分源于企业经营扩张、专业化分工或风险隔离需求,拆分要基于业务发展需求、业务模式的变更,而非单纯为套取税收优惠。

1、经营地址真实

独立的办公场所,保证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

2、人员真实

人员真实的证据链: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出勤表、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申报数据间的逻辑勾稽关系要匹配。

3、业务真实

生产设备与收入水平匹配,生产经营耗用的水电等能耗与收入匹配。

采购业务流程:各部门填写需求表→提交给运营管理部门→填写采购单→采购部(询价、签合同)→采购执行批准(经部门经理审核、仓库核算、财务复核、总经理批准)→ 交付→ 质检(提需求部门、采购部、库房、技术部)→办理入库手续

业务证据链:采购需求表、采购计划表、询价单、购销合同、运输合同(自提货)、到货通知、检验单(合格证)、入库单

付款流程:付款业务程序包括采购部门申请、审批、资金支付、会计记录和资料保管。

业务证据链: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汇票复印件)

销售业务流程:接到销售订单、核查库存、发货出库、客户收货验收、办理结算、开具销售发票

业务证据链:销售订单、库存明细、发货通知单、出库单、确认收货记录、结算单、销售发票、销售结算单、收款回单

通过采购、销售的业务证据链证明真实采购、销售业务。

4、资产规模

机器设备、厂房(自购或者租赁)、车辆等与收入水平匹配。

5、财务独立核算

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准确记录收入、成本、费用等信息。避免通过个人账戶进行经营收支 ,确保资金流向与业务实质一致。

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二条

在金税四期下,现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各部委、银行等参与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渠道;人员基本信息、税务状况、登记信息核实;“税费”全数据、全业务流程“云管理”,未来每个人在税务部门面前都是透明的,从而实现智慧税务和智慧监管。所以依法、合规纳税是唯一选择。


审核与分析  


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项目较多,主要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最低税率2.5%。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实践中,纳税人通过人为拆分收入的手段,让自己始终停留在“小微企业”阶段,从而持续享受税收优惠,这有悖于税收优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初衷。税务总局持续加大对拆分业务的检查监督和打击力度,对企业经营行为是否具有合理目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判断,对明显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拆分收入行为予以税收调整,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总局曝光了多起拆分业务的稽查案例。以下列举了5起稽查局查办的典型案例。

1.新疆某运输公司通过注册23家个体工商户拆分收入,因业务流与发票流严重脱节,被追缴税费并移送司法(新税稽罚〔2023〕12号)。同一业务主体(如运输、销售)的水平切割,通过多主体“分摊”收入,使各公司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四流不一致: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可伪造,但业务流(如车辆归属、人员社保)与发票流严重脱节。

2.荣某再生资源回收站暨盛某某拆分经营隐匿收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盛某某所经营的荣某再生资源回收站收购废纸后向某纸业公司销售,为少缴税款,盛某某借用他人身份证设立85家回收站,通过将本该是荣某再生资源回收站的经营收入拆分至85家回收站,违规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215.84万元。

3.株洲的“湘畔隐溪别院”拆分业务案。注册地址几乎一样,都是个体工商户,两家店居然共用一个收银系统,营业执照、公章都在同一个地方,连员工都是同一拨人!老板易某2016年开了“原汁原味农庄”,2021年引进“隐溪”品牌后,直接在原址装修升级,却没注销老店,一套人马、两块招牌。两家店2022年到2023年申报的年收入都没超过500万元,享受着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优惠。

4.广西咕咕狗商务秘书有限公司采用了一种典型的“一套人马、多个牌子”操作模式。成立了多家关联子公司,全部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人员社保在不同子公司间频繁变动,工作却由咕咕狗统一安排,考核薪酬也由母公司统筹。客户预付款转入咕咕狗对公账户或员工私户,长期挂“预收账款”不确认收入。待客户索要发票时,再精准计算每家子公司的开票上限,拆分收入确保单家公司营收不超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5.安顺市百年婚宴有限公司案。该公司让员工用个人身份注册两家名为“爱了爱了餐饮店”、“食指大动餐饮店”的个体户,注册地址直接套用公司宴会厅名称,既无独立经营场所,也从未办理过纳税申报,纯属“空壳”主体。公司设置内外两套账,外账仅申报450万元左右收入应付检查,内账则如实记录三年超5300万元的真实流水。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发现异常:餐饮行业普遍申报收入大于开票收入(因大量个人消费不开发票),但该企业开多少票报多少收入,完全违背行业规律。

本案是典型的拆分经营收入案,被稽查局查处。如何界定是合理商业目的,还是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对小微企业套享税收优惠政策问题以即问即答的形式给出了判断不合理拆分收入的三个标准,同时还列出了正、负面清单,有利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具体工作中把握。

合规建议:夯实业务真实性,提高税务合规意识

独立经营实质重于形式。多个主体经营的前提是“真实独立”,而非“为了拆分收入而设”。每个主体应当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自主展开经营活动(业务实质)、独立核算、稳定的人员结构。保持业务实质合理。各主体应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如不同业务线、不同地域市场、风险隔离),业务模式、客户群体、供应链可区分。避免出现几个牌子一套人马的情况。确保财务资金独立。各主体应有独立银行账户、独立核算,各自建立账簿,成本费用清晰归属,不混同记账。避免资金在不同主体间随意流转。完整保留合规凭证。确保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一致,留存完整的合同、资金、物流凭证,切勿触碰虚假拆分红线。若企业营收规模扩大后不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应依法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非通过拆分收入等手段逃避监管。


会计依据及处理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中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本案例中,夏某表面是成立9家独立的经营主体,但实际控制人为夏某;其次夏安阳收到某影视公司的经营所得,表面是9家个体工商户收到款项,实际资金是流向夏安阳个人账户,违背了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的核算原则,以及违规拆分经营收入,从而少交个人所得税,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以及需要支付滞纳金加罚款。

二、会计依据及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字[1997]19号)

312号科目 留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个体户本年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利润和以前年度利润(或不能以经营所得弥补的亏损)的结存情况。

三、年度终了,个体户根据“计税办法”的规定计算出当年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至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511号科目 营业外收支

三、个体户在年终结帐后发现的涉及以前年度的会计错误,应在本年度帐户中进行调整。其中,如为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的,借记本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有关科目。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个体户立即补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个人所得税,应视同本年预交个人所得税,按补交金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以上规定:本案例中夏末多计经营所得,少缴个税和面临滞纳金罚款,其调整分录如下:

(一)调整个人所得税分录

1.计提补缴税款时:

借:留存利润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2.缴纳补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支付滞纳金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银行存款 


税务依据及处理


个人所得税税务依据及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版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经营所得;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夏安阳应将2019—2021年承接业务的全部经营所得合并核算,按照 5%—35% 的超额累进税率(实际适用 35% 最高档)计算应纳税额,以个人为主体据实完成纳税申报,并全额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税款。


案例原文   


核心信息高度一致,牵出个体户拆分疑点

前期,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风险疑点推送,发现象山斑衣文化传媒工作室、象山汇义文化传媒工作室、象山居奇文化传媒工作室等9家个体工商户,存在骗享税收优惠的嫌疑。

调查发现,这9家个体工商户的开票项目、下游受票企业、代理事务所甚至办税人等多重信息竟高度一致。同时,9家个体工商户的开立时间集中于2019年9月27日、2021年4月29日这两日,且注册地址都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某地。

相关线索均指向这9家个体工商户可能不单单涉嫌骗享税收优惠,其背后极有可能存在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有拆分经营收入的嫌疑。


 

资金汇流露出马脚,浮现“隐身”实控人

为查清事实,检查人员实地走访了这9家个体工商户,发现其注册地址均在象山县某地的拍摄场地内,现场只堆放了置景道具,既不具备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也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的痕迹。

随后,检查人员联系了9家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前来问询。但业主们不是借口正在外地工作难以抽身,就是推脱称身体抱恙来不了宁波,以各种理由拒绝现身。检查人员转而联系这9家个体工商户的办税人员。办税人员表示,自己只是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开票做账,并不清楚具体业务开展情况。

正面取证遇阻,检查人员在依法调取的银行交易信息中找到了突破口。通过比对分析,这9家个体工商户在对公账户收款后,迅速将资金转入相应业主的个人账户,业主们又随即将资金转入一个名为“夏安阳”的私人账户。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拆分“戏法”真相大白,违法行径终被罚

检查人员根据夏安阳留存在开户银行的联系电话,与其取得联系。起初,夏安阳仍以9家个体工商户“代理人”身份为借口,用所谓的“代为统筹资金进行投资使用”的理由来解释资金汇流的疑点,并编撰了一系列话术试图掩盖真相。

经过检查人员释法明理,夏安阳最终承认,在2019至2021年的三年间,其以业务总承揽人身份,接手了某影视公司的多个项目,为其提供摄影器材租赁、道具设计、影视策划制作及实地置景等综合性服务。由于项目总金额较大,为了尽可能地逃避纳税义务,夏安阳便借他人的名义陆续成立了9家个体工商户,将原本应归属于其个人的经营所得,分散至多家个体工商户名下,以此维持这些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格,从而违规享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经核查,夏安阳通过控制象山斑衣文化传媒工作室等9户个体工商户拆分收入少缴个人所得税税款345.9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夏安阳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款345.92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72.9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因纳税人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等情形,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今天,我们就共同学习到这里,感谢大家的阅读。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鑫享事成!


为企业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一分钟了解

会员产品:

●会员专享——为个人以线上、线下的方式提供服务

岗位分5类:出纳报税、会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老板总裁

十大服务模式:必操事项、法规速递、政策运用、每日微课、实操课程、及时答疑、实操案例、案例赏析、线下课程、信息化方案


咨询管理:

以线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

●组织架构   股权设计   企业策划

●追责设计   机构优化   制度建设

●定岗定编   薪酬体系   过程绩效

●管控流程   策划先行   监督问责


代理服务:

针对政企争议提供的代理服务

●代理听政   代理复议   代理诉讼



赠送福利

欢迎加入小鑫私人微信进
小鑫财税交流群
群友专享案例分享

限时0元入场,跟着财务高手带你解决困扰你许久的财税实操难题


识别下方二维码
即可0元免费加入
👇

👇赠送精品资料包👇

(无需集赞、转发、填写个人资料等)


    点击上方卡片关注鑫融合,加星标★
ps:因为公众号改版,很多朋友反映,看不到鑫融合的文章了。如果方便,请给公众号“鑫融合合规”设个星标吧。这样,以后你们就能继续看到我的文章,更能随时参加我们的免领取资料活动。


发现“在看”和“赞”了吗,戳我试试吧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鑫融合合规
鑫融合合规是国内领先的财税智库平台,是智慧融合企业管理、运营、业务、财务、税务一体化的服务专家。
内容 3425
粉丝 0
鑫融合合规 鑫融合合规是国内领先的财税智库平台,是智慧融合企业管理、运营、业务、财务、税务一体化的服务专家。
总阅读4.0k
粉丝0
内容3.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