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日,《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正式公布,并将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对外投资领域首部国务院层级行政法规,新规终结了长期依赖部门规章的碎片化监管模式,标志着中国企业出海全面迈入法治化、穿透式监管的新阶段。在全国合规门槛系统性抬升的背景下,海南自贸港凭借审批提效、财税优惠与资金便利三重独有政策叠加,形成了极具竞争力的出海合规战略支点。
结合官方解读,837号令在现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基础上完成了系统性升级,彻底重塑了行业出海秩序:
法规层级提档,监管标准统一。从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务院行政法规,法律效力与监管权威性大幅提升,全国对外投资实现统一的高标准监管尺度,终结了过去规则分散、各地口径不一的现状。
监管范围全域扩容。监管主体首次将境内居民个人纳入统一监管范畴;同时,境外股权投资、主体设立、再投资及港澳台地区投资全部纳入合规监管视野,实现了监管对象的无死角覆盖。
全过程穿透式监管落地。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监管触角直接延伸至项目落地后的日常运营与资产处置环节。通过穿透核查实际控制人、资金来源与真实经营背景,彻底封堵离岸代持、无备案出海等灰色模式。
刚性处罚与安全审查并行。新规划定分级罚则,未按规定核准备案或虚假申报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业务禁入。此外,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涉及国家安全及相关资产转让处分的项目需前置审查;严守出口管制红线,严禁以人员派遣等方式违规转移限制类技术与数据。
针对837号令带来的新要求,海南自贸港专属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全流程的合规解决方案:
省级ODI备案提效,大幅缩短合规周期。依托国家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海南具备省级备案权限优势。3亿美元以下非敏感类项目无需上报国家部委,由省级部门直接办结。省内专项快捷通道材料齐全最快1-3个工作日即可出批文,相较于内地数十天的审批周期,极大降低了企业在新规落地前的合规整改时间成本。
境外投资免税政策,合规降低出海税负。依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及后续延续政策,自贸港税收优惠明确至2027年底。在实质性运营前提下,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企业不仅可享15%企业所得税优惠,其境外新增直接投资所得还可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精准适配新规下境外收益合规完税、原路回流的监管要求,合法留存出海利润。
EF账户打通资金闭环,适配穿透式监管。海南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EF账户)已实现全球91个国家和地区的资金互通。账户可实现一线境外资金自由划转,资本项下业务不受传统外债、跨境融资额度限制,网银跨境付款高效办结且全流程留痕可溯,完美适配新规下的资金穿透监管要求,合规解决企业境外出资、贸易结算、利润回流等全场景资金需求。
需要高度警惕的是,享受上述所有政策红利必须以“实质性运营”为核心前提。企业必须在海南落地实际管理机构、属地人员与财务体系。纯空壳注册不仅无法享受任何优惠,更可能在新规的穿透式监管下面临巨大的合规风险。当前正值7月1日新规落地前的关键转型期,也是海南专属政策的黄金窗口,提前完成架构优化与合规落地,是企业最大化享受政策红利、规避监管风险的必由之路。
本文内容基于官方公开政策文件整理,落地细则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