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慎终追远、缅怀先辈、寄托哀思是传统习俗,更是涵养清风正气、坚守廉洁底线的重要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安全的清明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筑牢思想防线,永葆清廉本色
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自律的重要意义,自觉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汲取奋进力量,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要带头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摒弃陈规陋习,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将廉洁理念融入祭扫、出行、交往等日常点滴,以清正廉洁的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让清明更“清明”。
二、严守纪律红线,杜绝违规行为
节日期间,全体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 严禁使用公款安排私人祭扫、踏青、聚餐、旅游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祭祀用品,或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停车费等一切费用;
2.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用于私人祭扫、探亲访友、游玩等活动;
3.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节礼,杜绝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
4.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杜绝“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5. 严禁大操大办祭扫事宜,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抵制厚葬薄养、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
6.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低俗祭祀活动,自觉维护文明祭扫秩序;
7. 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
8.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杜绝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9. 严禁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杜绝酗酒滋事、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10. 严禁擅离职守,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顶岗,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有序运转。
三、倡导文明祭扫,践行绿色新风
带头树立文明祭扫新理念,主动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积极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网络追思、家庭追思会等绿色低碳、文明安全的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哀思。同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墓园等祭祀场所,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共同守护生态安全与公共安全。
四、强化责任担当,从严监督执纪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节前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守廉洁纪律,带头倡导文明新风,管好自身、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
纪检部门将紧盯清明节期间“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持续释放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清风沐清明,廉洁伴哀思。愿全体党员干部以廉为本、以节为镜,在缅怀先辈中传承美德,在严守纪律中涵养正气,过一个文明节俭、平安祥和、清正廉洁的清明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