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美国发布新一轮海关执法行政令已过去两周,但市场对其影响范围的判断仍在持续升温。
当地时间6月3日,美国发布《加强海关执法(Strengthening Customs Enforcement)》行政令,要求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和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在未来数月内推动一轮海关执法与进口主体管理改革-2-11。
消息出来后,行业里最常见的讨论是:美国是不是又要提高进口门槛?如果只这样理解,可能低估了这次调整。
从公开内容来看,这次变化的重点,不是新增关税,也不是简单提高查验率,而是重新强化进口责任体系——谁作为进口主体进入美国市场、如何证明具备履约能力、出了问题由谁承担责任。其核心逻辑是:从“管货”转向“管人”,从货物审查延伸到主体穿透-1-12。
这次调整,到底改了什么?
先明确一点,目前发布的是行政令,不等同于全部规则已经立即实施。
行政令要求DHS和CBP在未来45—180天内推进规则、政策或立法建议落地,具体执行细则仍需后续公布,但方向已经非常明确了-4-5。
重新提高Importer of Record(IOR)的责任门槛
IOR(Importer of Record,记录进口商)长期是美国进口体系中的核心责任主体。
行政令要求CBP重新制定IOR资格标准。公开方向包括-3-6-11:
提高最低保证金要求(Bond) ——行政令指示CBP提高IOR的最低保证金覆盖水平,并在180天内修订相关资格法规。值得注意的是,保证金要求不仅来自CBP的法定公式,担保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的承保标准往往比政府公式更严,尤其在当前关税波动的环境下-8-9
建立更严格的资格审核机制——要求IOR提供预计进口量、成立年份、所有权及实益所有权、关联关系、美国境内资产等信息-3-7
要求进口主体具备更充分的责任承担能力——IOR必须持续维持一定水平的美国境内有形资产、保证金,或二者结合-1-5
强化进口持续合规要求——建立“良好信誉(good standing)”标准,基于IOR及其关联方过往的合规记录和海关债务支付情况。未达良好信誉标准的IOR将被禁止进口,也不得指定报关代理代为申报-6-12
过去依赖轻资产主体、责任隔离结构完成进口安排的模式,未来可能面临更严格审核。
但目前官方并未公布最终门槛,也并未宣布全部要求已经生效。
美国开始强化“进口主体透明度”
相比过去重点关注货值、归类、税率,这次行政令释放出一个更明显的变化:监管开始进一步延伸到主体识别。
根据公开内容,未来进口商可能需要向CBP提供更多信息,包括-6-11-12:
企业所有权结构
关联关系
预计进口规模
商业经营情况
美国境内资产信息
部分供应链信息
简单说就是不仅要知道货是谁发的,还要知道是谁真正控制交易、承担责任。
外国IOR或面临更严格要求
这是此次调整中对中国企业影响最大的一块。
行政令对外国IOR的定义是:任何不符合“美国IOR”标准的进口商。美国IOR需满足:依美国法律设立、位于美国、控制性实益所有人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或在美国拥有相当规模不动产-3-6。所谓“位于美国”也不得通过空壳公司、虚假交易或人为架构规避-5-10。
公开方向显示,美国将进一步限制外国IOR-1-7:
禁止外国IOR申报非正式进口(Informal Entry,通常适用于低价值高批量货品)-6-11
正式进口场景下,外国IOR原则上不得依赖连续保证金,除非能证明美国税收得到充分保护-3-5
外国IOR必须通过CTPAT验证,或使用经CTPAT验证且持照的报关代理申报-1-7
行政令明确指出,美国在执行海关法律时,对外国主体的执法面临“实质性障碍”,因此对外国IOR施加更严格要求是为了“将所有IOR置于平等地位”-11-12。
部分市场解读已经把某些要求视为既定规则,但截至目前,很多内容仍需等待CBP后续正式发布实施细则。
因此更准确的判断应该是:方向明确,细则待定。
影响的不只是进口商
过去几年,美国贸易监管重点更多集中在关税、原产地、反规避。这一次,监管链条开始向前延伸。
未来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可能变成:谁作为IOR?主体结构是否清晰?责任能力是否匹配?数据是否可追溯?合作方是否持续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