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上述目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2024年第67号公告(旧版两用物项目录)同步废止。其中,进口放射性同位素需先经生态环境部审批,再依法申领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后办理通关手续。此外,根据商务部2026年第1号公告(2026年1月6日发布实施),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
(1)对照核心目录:逐一比对《2026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物品名称、性能指标、用途等信息,而非仅看名称;
(2)在线精准查询:通过“中国出口管制信息网”或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报物项参数查询管制属性;
(3)关注特殊情形:无论是否列明海关商品编号,只要属于目录所列物项及技术,均需申领许可证;混合物、衍生制品若符合管制特性,也需纳入管理;
(4)覆盖全品类范围:不仅包括货物,技术出口、培训服务、技术资料(含电子文档、公开出版物中管制内容),均需申请许可;
(5)主动咨询确认:无法确定是否受管制的,可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物项参数、用途说明等材料咨询,获取官方答复。
1. 许可证申领规范流程
2. 报关实操核心要求
(1)严禁伪造、变造许可文件,不得虚假申报物项属性、用途、最终用户,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建立最终用户核查机制,尤其针对日本等管制区域,严禁向军事用户或用于军事用途出口,杜绝“迂回出口”风险;
(3)动态跟踪政策调整,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国家安全需求,对目录外物项实施临时管制(每次不超过2年),需及时适配新规;
(4)鼓励建立内部合规制度,良好的合规体系可提升许可申领效率,还可申请通用许可。
(1)政策解读与合规评估:同步推送商务部、海关总署最新公告,结合2026年对日管制新规,协助企业精准判断货物管制属性,排查合规风险;
(2)许可证代办服务:全程指导材料准备、系统填报、省级部门转报,规避申请材料不完整、填写不一致等常见错误,缩短审批周期;
(3)关务培训与咨询:提供一对一内部合规体系搭建建议,培训许可证使用、报关申报要点,解读违规案例;
(4)通关全流程支持:从申报、查验到放行全程跟踪,协调解决通关疑难问题,确保货物在合规前提下高效通关。
温馨提示:两用物项管制政策与国际形势、国家安全需求紧密挂钩,调整频率高、处罚力度大。企业需建立常态化合规自查机制,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协助,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