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航空出行安全,依据民航局相关规定,泸州机场就充电宝乘机携带要求提示如下,请广大旅客知悉并配合。
01
严禁托运,须随身携带
充电宝属于备用锂电池设备,严禁放入托运行李,必须由旅客随身携带并做好防护。
02
额定能量严格管控
1.不超过100Wh:可随身携带,无需批准。
2.100Wh–160Wh:须航空公司批准,可携带。
3.超过160Wh:严禁携带。
4.每人限带2个。
03
以下充电宝一律禁止携带乘机
1.无CCC标识:未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存在安全风险。
2.标识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额定能量、电压、容量等关键参数。
3.属于航空公司或厂家公告的召回批次:已被认定存在安全隐患。
4.外观破损、鼓包、漏液、变形。
5.无品牌、无参数标注的“三无”产品。
04
安全存放建议
建议将充电宝单独存放在绝缘袋或原包装内,避免与钥匙、硬币等金属物品接触。
在飞行期间不得使用充电宝为设备充电,须全程关闭电源。
05
温馨提示
泸州机场为旅客提供充电宝免费暂存7天的服务,也可以协助旅客办理邮寄。
安全出行,从细节做起,请广大旅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安全检查。如需咨询,请拨打泸州机场问询电话:0830-3893561。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来源:泸州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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