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商品范围见附件)实施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63号修正)执行。
本次抽查工作将依据《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执行,主要采取:随机抽查、风险布控、企业信用联动、问题产品追溯等方式开展监管。业内普遍认为,此次监管重点已从“是否属于法检目录”,逐步转向“商品质量安全风险本身”。
建议企业朋友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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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商品是否属于最新抽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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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完善检测报告及合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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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目的国技术法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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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供应链质量管控与标签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