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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中欧班列运行情况
(试行)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一带一路物流分会
铁科院集团公司运输及经济研究所
本月中欧班列运行情况
(一)中欧班列发展指数
12月,中欧班列发展指数为133.30,环比增长0.96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26个百分点。本月中欧班列开行列数、发送箱数持续增加。运营组织上,班列运行时效、去回程均衡程度有所下降,口岸畅通和班列安全水平保持良好。总体看,中欧班列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图1 中欧班列发展指数趋势图
(二)分项指数分析
1.数量规模指数
12月,中欧班列数量规模指数为226.66,环比增长1.77个百分点。本月中欧班列开行列数为1891列,环比增长2.1%,同比增长28.3%;发送箱数18.8万TEU,环比增长1.8%,同比增长18.7%。中欧班列境内开行城市45个,环比增加1个城市,境外覆盖城市232个,中欧班列境内外覆盖范围稳步发展。
图2 中欧班列数量规模指数趋势图
2.服务质量指数
12月,中欧班列服务质量指数为98.47,环比下降4.11个百分点。本月中欧班列主要线路运行时效保持在稳定范围内,受恶劣天气及境外铁路施工等影响,中欧班列平均全程运行时效略有延长。安全方面,本月监测范围内安全问题发生2起,中欧班列安全保障水平仍然保持良好。
图3 中欧班列服务质量指数趋势图
3.口岸畅通指数
12月,中欧班列口岸畅通指数为70.69,环比基本持平。本月,我国口岸畅通程度总体保持良好,其中西通道口岸通过效率良好,中通道口岸受暴风雪影响通行时效有所下降,东通道口岸通过时间基本稳定。
图4 中欧班列口岸畅通指数趋势图
4.运营指数
12月,中欧班列运营指数为126.26,环比下降6.78个百分点。中欧班列去回程均衡度为1:0.89,均衡程度较上月有所下降,开行集中度为68.2%,环比下降1.8个百分点,班列线利用率为67.8%,环比下降2.1个百分点,重箱率依然保持在100%,总体来看本月班列运营组织水平有所下降。
图5 中欧班列运营指数趋势图
中欧班列市场影响因素分析
(一)热点事件分析
1.哈铁边境站短暂停止接收前往部分国家货物
12月1日,哈萨克斯坦国家铁路公司发布最新通知表示由于乌兹别克斯坦铁路未及时接收经萨雷阿加奇(Saryagash)边境站方向的列车,导致列车在口岸滞留(车辆积压已超过11500辆,超出定额5000辆),造成口岸拥堵,哈铁决定在2025年12月2日至10日,禁止接收所有经萨雷阿加奇边境站运往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吉尔吉斯斯坦各站货物的运输,易腐货物(蔬菜)除外。该节点拥堵可能造成中亚班列时效的延长,若疏解不及时亦可能对中欧班列造成间接影响。
2.俄罗斯铁路运输货运相关费用上调
自2025年12月1日起,俄罗斯铁路运输货运价格上调,基础设施使用费依据全新的费率指数化模型上调10%。此外,2026年1月1日起,普通货车及集装箱专用平车返空费用将额外上调10%,送往维修的空货车及空平板车可获豁免,提高车辆返空费用旨在提升俄罗斯铁路网运力利用效率。俄罗斯铁路货运费用上调,将推高中欧班列运输成本,叠加基础设施优先保障军事运输、口岸拥堵等因素,可能导致部分货物转向海运或替代通道;尽管铁路在时效、安全上仍有优势,但长期涨价可能削弱其市场竞争力。
3.中国对欧洲乳制品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12月22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83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12月23日起,采取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中国与欧盟之间关于乳制品的政策将导致中欧班列乳制品货源结构的相应调整,相关运营企业应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4.内蒙古首次实施国际铁公多式联运模式
12月12日,在赛罕海关监管下,一批13.5吨价值48.4万元的筛板及配件搭载中欧班列完成报关申请,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沙良站驶向二连浩特口岸,并在口岸转公路运输发往蒙古国乌兰巴托。这标志着铁公多式联运出口模式首次在内蒙古自治区落地实施。铁公多式联运模式具有通关申报手续精简,压减企业物流成本等优势,企业仅需要向申报地进行一次海关申报,凭一份多式联运(电子)运单或提单,即可实现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的一体化运输服务。铁公多式联运班列是对中欧班列综合体系的有益补充,能够提升中欧班列总体发展韧性。
(二)其他运输方式运行情况
1.中国海运集装箱
(1)集装箱船舶租赁市场租金保持稳定
集装箱租船市场行情保持稳定,不同船型市场租金有所分化,其中小型船舶租金小幅回落,但大型船舶租金略有上涨。据克拉克森统计,12月份,1000TEU、2750TEU、4250TEU、6500TEU、9000TEU船舶租金较上月分别下跌1.8%、持平、上涨0.8%、上涨0.6%、持平。
(2)签约季欧地运价保持上涨
欧地航线,运输需求保持稳定,即期市场订舱价格在传统签约季受到支撑,保持上涨走势。12月,中国出口至欧洲、地中海航线运价指数平均值分别为1477.77点、1846.47点,较上月平均分别上涨4.6%、12.9%;反映即期市场的上海港出口至欧洲和地中海基本港市场运价平均值分别为1540美元/TEU和2753美元/TEU,较上月环比分别上涨11.8%、32.0%。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官网。
图6 海运欧洲航线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情况
2.“一带一路”航贸指数
12月,“一带一路”集装箱海运量指数为200.3,环比增加19.6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4.94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上海航运交易所,中国一带一路网发布。
图7 “一带一路”集装箱海运量指数情况
12月,海上丝绸之路运价指数为132.51,环比增长4.7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4.36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上海航运交易所,中国一带一路网发布。
图8 海上丝绸之路运价指数情况
3.中国航空国际航线货邮
12月,中国航空国际航线货邮周转量完成30.6亿吨公里,同比增长25%,环比下降1.3%。国际航线货邮量完成41.4万吨,同比增长24.9%,环比下降1.4%。
图9 中国航空国际航线运邮情况
有关城市特色中欧班列开行情况
1.呼和浩特:首列境内超编中欧班列(呼和浩特—埃列克特罗乌格利)成功发运
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成功发运首列呼和浩特至俄罗斯埃列克特罗乌格利的境内超编中欧班列,该班列编组62辆,标志着呼和浩特对俄物流通道进入“扩容增效”新阶段。本次中欧班列打破了中欧班列原有55辆编组的常规限制,由呼和浩特铁通物流园台阁牧站启程,经二连浩特口岸出境,途经蒙古国,最终抵达俄罗斯埃列克特罗乌格利。该班列实现“一次集结、整列发运”,境内外铁路编组一致,简化了蒙古国扎门乌德口岸边境编组程序,较传统模式货运时间可至少提前5天,在提高运营效率的同时降低了出口企业物流成本,为本地特色产业出海搭建高效物流动脉。
2.石家庄:京津冀地区首列全程时刻表中欧班列成功开行
12月5日凌晨,一列满载机械设备、羊绒、家具等货物的X8422次中欧班列从石家庄国际陆港驶出,这是京津冀地区开行的首列全程时刻表中欧班列,标志着中欧班列(石家庄)正式迈入全程时刻表中欧班列开行行列。该线路自12月5日起实行每周1列常态化开行,每周五从石家庄国际陆港固定发车,经二连浩特口岸出境后,最终抵达波兰华沙,运输时间稳定在14天3小时,并可再分拨至布达佩斯、杜伊斯堡、汉堡等欧洲物流枢纽城市。
3.伊宁:中欧班列(伊宁)正式首发
12月15日上午,中欧班列(伊宁)首发仪式在伊宁铁路货站举行,标志着伊宁市直达中亚和欧洲的国际物流新通道正式打通。班列创新采用“一站式海铁联运”模式,来自中东部省区发往中亚及欧洲的货物从伊宁编组西行,后期中亚市场的货物还将通过伊宁抵达宁波直接衔接国际航线,实现“一单制”直达全球。初期,班列计划每天一班,未来将逐步加密班次,同时拓展返程线路,推动双向货流平衡,持续完善国际物流服务网络。
4.青岛:“中欧班列+保税”首单业务落地实施
12月19日下午,50辆满载“青岛智造”家电的卡车,从青岛空港综合保税区依次驶出,开往上合示范区青岛多式联运中心。这批货物计划搭载中欧班列运往俄罗斯,标志着“中欧班列+保税”这一新模式在青岛实现首单落地。与普通中欧班列出口模式相比,“中欧班列+保税”新通道实现了退税环节前置,同时依托保税物流中心的仓储功能,企业可根据班列计划灵活安排发货,真正实现了保税仓储与跨境运输的“无缝衔接”。该模式有机融合了保税政策的灵活性与中欧班列的稳定性,为企业提供了成本更低、时效更高的物流选择。
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OTIF)
铁路国际联运途经多国,涉及不同运输法规、作业规程和通关要求,为此需要建立相关的国际合作机制来推动成员国之间的操作协同,提升全程运输的可控性与可靠性。本期介绍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OTIF),具体如下。
早在19世纪下半叶,在欧洲国家间就已经开办国际联运。为规范铁路货物运输,建立国际法已成必然。1878年5月,奥匈帝国、比利时、德国、卢森堡、荷兰、意大利、沙俄、瑞士、法国九国代表在瑞士召开会议,决定制订和通过相应协约。1890年10月14日,上述九国在瑞士伯尔尼签署了《国际铁路货物运送规则》,并于1893年1月1日起实行。此后,曾于1924年、1933年经过两次修改;1934年在伯尔尼会议上重新修订,改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简称《国际货约》,于1938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1980年,《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与《国际铁路旅客运送公约》(简称《国际客约》)合并组成《国际铁路运送公约》(COTIF)。并将《国际铁路危险货物运送规则》《国际铁路联运车辆使用协约统一法律规定》《国际铁路联运基础设施使用协约统一法律规定》《国际铁路联运公布强制性技术标准和铁路机车车辆采用统一技术规定的统一法律规定》《国际旅客联运铁路机车车辆技术标准的统一法律规定》作为《国际铁路运送公约》的附件。
1893年,随着《国际铁路货物运送规则》的实行,成立了国际铁路运输中央事务局。1985年,在该事务局的基础上成立了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总部设在瑞士的伯尔尼。目前,其成员国共有49个、准成员国1个,主要为欧洲国家,少量北非和中东等地区国家。具体为: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亚美尼亚、奥地利、比利时、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格鲁吉亚、希腊、匈牙利、伊朗、伊拉克、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黎巴嫩、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其顿、摩纳哥、黑山、摩洛哥、荷兰、挪威、巴基斯坦、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叙利亚、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英国、约旦。
OTIF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大会、行政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技术问题委员会、铁路促进委员会、秘书长。全体大会是国际铁路联运组织的最高管理机构,一般每3年召开一次会议。
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其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发展国际铁路货物、旅客和行李运输,修改和完善有关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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