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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大征期申报大变化!税局刚刚通知!

7月大征期申报大变化!税局刚刚通知! 慧财税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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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份征期到15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给大家整理了7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7月征期定了!不延期!15日截止

(2)7月起,印花税申报有新变化

(3)增值税申报表大变!2026新版官宣试点,本月首填

(4)残保金申报陆续开启!7月起进入集中申报期!

(5)7月1日超龄用工新规实施!退休返聘须单独参保工伤

(6)电子税务局升级!添加办税员须老板扫脸

(7)个税新规!7月起,废旧物资反向开票预缴税率下调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逐项梳理申报要点及政策变化。






01


7月征期定了!截止15日!



税局明确:7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7月15日

需申报税费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特别提醒:7月为大征期,企业所得税需进行二季度预缴申报,各企业须在15日前完成申报。各地执行口径略有差异,请提前完成申报,避免逾期!




02


7月大征期!

印花税申报有新变化!




核心变动:7月1日,为六税两费优惠年度切换节点,以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结果判定当年减半优惠资格。

印花税是所有企业每季度必报的项目,尤其需要关注身份变化带来的申报影响。

一、什么是“六税两费”减免?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享受减半征收

其中印花税覆盖面最广、涉及企业最多,一旦失去优惠资格,影响立竿见影。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只要任意一项超标,就不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三、关于资格切换时间节点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

• 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 一般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 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划重点:

申报二季度印花税前,先核对2025汇算结果,不符合小微切勿再填报减半,避免少缴税款产生滞纳金。





03


2026新版增值税申报表,

7月份征期迎来首次填报!




一、政策背景:

2026年6月起,河北、上海、江苏、湖北、陕西五省市率先启动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点工作。税款所属期2026年6月起——对应7月征期为试点纳税人首次填报

二、新版申报表四大核心变化

1、统一一套表单

不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表单,主表、附列资料(一)(二)及减免税明细表全部统一。

增值税法统一了税制框架,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不再是两类纳税人的“身份标签”,而是同一套税制下的“计税方法选择”。

新表体系共7大类11张表单,主表仅用20个栏次,替代了原一般纳税人主表(41栏)和小规模纳税人主表(25栏)。

2、是新增《业务信息表》作为“总开关”

填报顺序变了——先填信息表,再填申报表。业务信息表通过101至107七组标签,从办理事项、申报类型、纳税人资格、业务类型等维度对纳税人进行“画像”,系统据此动态生成适配的申报界面,无关内容自动隐藏。“先填后裁”让定制化申报成为可能。

3、主表新设“线上交易销售额”栏次

将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销售额单独列示,与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形成数据比对闭环。

4、栏次有增有删、编号全面换新

旧表中与增值税法新规不再衔接的冗余栏次被清理;附列资料(一)按六项计税方法分别填报;附列资料(二)增设了免税黄金普票抵扣、长期资产进项转出等栏次。

三、试点纳税人填报需要注意

7月是首个新版申报表填报期,务必按顺序操作——先填业务信息表(这是新表的“开关”),再结转上期期末余额至新表对应栏次(留抵税额、扣除项目余额、加计抵减额等期初数据须从原申报表准确结转,避免口径错位),最后核对线上交易销售额是否单独填报,电商企业尤其注意。

四、非试点企业提示

非试点企业继续使用旧版申报表。但新版申报表是适配新增值税法的配套表单,全国推广只是时间问题,建议非试点企业提前了解新表逻辑。





04


7月起,

残保金进入集中申报期!




自2026年7月1日起,2025年度残保金计入集中申报期,各地申报时间略有不同,请及时关注当地电子税务局待办事项。

一、扣缴义务人

图片

二、现行三大优惠(延续至2027年底)

• 在职职工≤30人的企业,全额免征残保金;

• 安置残疾人比例>1%(含),但未达到当地规定比例:按应缴额50%缴纳;

• 安置比例<1%:按应缴额90%缴纳;达到法定安置比例以上无需缴费

• 计费上限:职工年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2倍,按2倍封顶计征。

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安置比例 - 上年安置残疾人数)× 上年职工年均工资

三、申报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务必核对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残联认定残疾人数。

四、特别提醒(必看!)

•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3.1-10.31内需完成残联就业审核,未审核视为未安置,全额征收残保金

• 对计费数据有异议,10月31日前向残联申请复核

• 逾期申报仅可线下大厅办理,且全额计征残保金。

【会计速记】7月开始申报2025年度残保金;有残疾人用工先做残联审核,30人以下企业免征。





05


7月1日超龄用工新规实施!

退休返聘须单独参保工伤!




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超龄用工不再是监管盲区。

一、新规核心变革

打破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二元判定,只要超龄人员受企业管理、有偿劳动,无论是否领取养老金,均受新规约束,禁止口头用工。

二、四大法定硬性权益

1、劳动报酬权:

超龄员工薪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以退休返聘、临时用工为由克扣、拖欠工资,需明确薪资结算周期,保证报酬按时足额发放。

2、休息休假权:

原则上不安排超龄人员夜班、高强度延时加班;确有加班需求的,必须按法定标准足额支付加班费,不得强制无偿加班。

3、劳动安全权:

结合劳动者年龄、身体条件匹配工作内容,禁止安排高空、高温、重体力、有毒有害等不适宜岗位;落实岗前安全培训,配齐劳动防护用品,规避职业伤害风险。

4、工伤保障权(本次核心变化):

用人单位须为全部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全部保费由企业承担。若未参保发生工伤,由企业全额自行承担,员工自愿放弃参保的协议无效。

三、财税合规要点

1、个税申报口径无变化

同时满足4项条件(1年以上用工协议、日常考勤、缺勤发底薪、同等员工福利),按工资薪金申报;短期临时用工按劳务报酬计税。

2、企业所得税扣除规范

工资薪金全额扣除,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限额扣除;用工协议+工资表即可作为扣除凭证;工伤、协商代缴养老医保单位部分可税前扣除。。

3、跨部门风险提示

人社、税务、医保等五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未签订书面用工协议、未按规定参保工伤保险等不合规记录,容易引发工资薪金纳税调增、稽查预警。

划重点:

尽快全面梳理企业所有退休返聘、超龄务工人员,7月1日前完成书面用工协议补签、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留存用工、薪资、社保全套资料备查,规避用工纠纷与涉税双重风险。





06


电子税务局升级!

添加办税员必须老板本人扫脸!




2026年6月4日起,上海率先发布通知,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新增“人企关联关系再次授权确认”功能。

核心变化:以前添加办税员只需被授权人扫脸,现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扫脸确认。

• 升级前:企业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添加办税员或开票员,只需被添加的个人扫脸确认即可完成绑定,法人(老板)全程无需出面。

• 升级后:无论通过哪个入口添加人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 页面,完成扫脸确认。被授权人已无法单方面通过。

划重点:以后换会计、加开票员,法人扫脸这一步彻底绕不过去了。建议各企业尽快检查存量办税人员授权状态,法人未完成四级实名认证的抓紧补办,避免因权限问题影响正常办税!





07


个税新规!

“三流合一反向开票”预缴税率下调!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

自2026年7月1日起,自然人自有报废物资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出售给资源回收企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率大幅下调——年销售额60万元以内部分,预缴率由0.5%降至0.25%!

一、什么是“三流合一反向开票”?

简单说,就是将税务规则嵌入线上支付平台。资源回收企业在支付平台向自然人出售者付款时,系统自动完成税款计算、扣缴入库并预填开票信息,做到支付流、发票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实现“支付即开票、开票即缴税、缴税即入库”。

二、对谁有影响?

三、特别提醒(必看!)

提醒一:汇算清缴别忘!

出售者在反向开票的次年3月31日前,仍需自行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提醒二:两种方式不叠加享受!

如果出售者同时使用“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和“其他方式反向开票”两种方式,两类销售额分开计算,互不共享优惠额度。

非“三流合一”渠道产生的销售额,一律按0.5%预缴,不能占用60万元的优惠额度。

划重点:本次降率仅针对“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渠道,且仅60万元以内部分享受减半。资源回收企业若涉及向自然人收购报废产品,建议尽快对接支付平台开通功能,让政策红利尽早落地!





结语

本月征期截止7月15日,多项新政同日落地——“六税两费”资格切换、增值税新申报表试点首填、残保金集中申报启动、超龄用工新规施行、法人扫脸全面执行、反向开票预缴率下调。

政策密集,申报量大,建议提前核对数据、确认适用政策,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扎堆申报!



本文信源: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等




侵丨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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