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2026年 4 月2日,美国白宫发布最新总统公告,对进口铝、钢、铜及衍生品关税体系进行大幅调整,新政已于美东时间2026年4月6日凌晨00:01起
正式生效。核心围绕税率大幅提高、计税规则调整、关税范围优化展开,将直接影响所有对美出口金属相关产品的外贸企业。
生效时间:美东时间2026年4月6日凌晨00:01(关键判定标准:报关时间/提离消费时间,以此区分适用新政还是旧政)
1. Annex I-A:维持50% Section 232税率
2. Annex I-B:适用25% Section 232税率
3. Annex II:取消Section 232附加税
4. Annex III:过渡期税率(2026.4.6-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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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普通税率(Column 1 Duty Rate)低于15%:通过Section 232附加税,将总税负补足至15%; -
若普通税率(Column 1 Duty Rate)达到或高于15%:该过渡期内不再额外征收Section 232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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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铝/铜相关金属的合计重量占整件货物重量≥15%:触发本次232金属附加税,按对应Annex税率计征; -
钢/铝/铜相关金属的合计重量占整件货物重量<15%:不适用本次232金属附加税,无需额外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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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复加征:同一商品即使同时涉及钢、铝、铜三种金属,仅加征一次Section 232附加税,不会重复叠加征收; -
计税基数:Section 232金属税按整件进口货物的全部海关价值征收,而非按货物中金属对应的局部货值征收; -
与122临时附加税的关系:10%的122临时附加税,不会与232附加税就同一部分货物重复适用;若某进口货物的一部分已适用232附加税,则122临时附加税仅适用于未适用232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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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 I-A(50%税率):基础金属及高金属含量产品,成本大幅上升,需重新核算报价,缩短付款账期,可与美国买方协商价格分摊,降低回款风险; -
Annex I-B(25%税率):金属衍生品及部分铜制品,税率相对温和,可稳定报价,推进长期框架订单,提升客户粘性; -
Annex II(无232税):抓住政策红利,加大此类产品(含指定摩托车零部件)对美出口力度,快速抢占市场窗口期; -
Annex III(过渡期):2027年12月31日前为低税负窗口,优先集中出货、锁定跨年订单,同时提前规划2028年税率回升后的报价调整方案。
2. 重点核查产品归类与金属占比
3. 规范报关与计税申报
*本文内容基于美国白宫2026年4月发布的Section 232关税调整公告及附件整理,仅为外贸企业提供贸易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税务、报关或专业商务建议。美国海关对产品归类、税率执行、清关口径的判定可能存在个案差异,且政策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实际操作中请就个案进行合规审核。本账号及作者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