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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小面诉渝见小面商标侵权案:一字之差的品牌劫

遇见小面诉渝见小面商标侵权案:一字之差的品牌劫 标夫子商标注册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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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 年,国内知名重庆小面连锁品牌 “遇见小面” 正式起诉 “渝见小面” 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引发餐饮
2026 年,国内知名重庆小面连锁品牌 “遇见小面” 正式起诉 “渝见小面” 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引发餐饮行业广泛关注。这场看似只是 “一字之差” 的商标纠纷,本质上是商标法 “近似商标混淆认定” 原则在餐饮行业的典型适用。
本案的核心争议直指餐饮行业最常见的:使用与知名品牌读音相同、字形相近的商标,搭配相同的品类名称和装修风格,是否诱导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攀附他人品牌商誉牟利。深入拆解这一案件,能为所有餐饮企业敲响商标保护的警钟。

一、案件基本概况:一字之差

1. 原告:遇见小面 —— 头部连锁品牌的商标布局

遇见小面成立于 2014 年,主打重庆小面、酸辣粉等川渝风味小吃,截至 2026 年已在全国开设超过 500 家门店,获得多轮融资并在港股上市,是国内中式快餐赛道的头部品牌。
早在品牌成立之初,遇见小面就高度重视商标保护:

2014 年即申请注册第 43 类(餐饮服务)“遇见小面” 文字商标,2016 年正式核准注册;

后续陆续完成第 29 类(预制菜)、第 30 类(方便食品)、第 35 类(连锁加盟、广告销售)、第 40 类(食品加工)等全类别商标布局;

同时注册了 “遇见”“遇小面”“YUXIAOMIAN” 等防御性商标,构建了完整的商标保护体系。

经过十余年的经营和宣传,“遇见小面” 商标已经与原告形成了唯一、稳定的对应关系,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被告:渝见小面

被告在门店招牌、点餐系统、餐具、员工服装、宣传物料上,突出使用 “渝见小面” 标识,其中 “渝见” 二字与 “遇见” 读音近似;

被告同样主打重庆小面产品,与原告的核心服务完全相同;

原告认为消费者可能会误以为 “渝见小面” 是遇见小面的分店或升级品牌,进店消费。

3. 诉讼进程:遇见小面正式起诉索赔

2026 年,遇见小面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

被告未经许可,在相同服务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 “渝见小面” 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

被告模仿原告的装修风格、菜单设计和宣传语,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混淆行为;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拆除所有侵权标识、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00元。


二、核心法律争议拆解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渝见小面” 与 “遇见小面” 是否构成近似商标?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结合《商标法》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规定。

1. 商标近似性判断:显著识别部分近似

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是: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本案中,“遇见小面” 与 “渝见小面” 的近似性体现在:

读音相近:“遇” 与 “渝” 的普通话读音均为 “yu”,相关公众在口头称呼、电话点餐时,难以区分二者;

显著识别部分:“小面” 是重庆特色小吃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两个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均为前面的两个字。而 “遇见” 与 “渝见” 在读音上的近似。

而被告的抗辩理由是 “‘渝’代表重庆,是地域名称,具有合理使用的正当性”。

2. 商品 / 服务相同性:完全相同的餐饮服务,混淆可能性极高

原告的 “遇见小面” 商标核定使用在第 43 类 “餐厅、餐馆、外卖餐厅服务” 等项目上,被告经营的 “渝见小面” 同样提供重庆小面餐饮服务,二者属于相同的服务类别
3. 主观恶意是否明显:
法院在认定商标侵权时,会重点考虑被告的主观恶意。
这种主观恶意不仅会影响侵权的认定,还会直接影响赔偿金额的确定。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在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4. 不正当竞争:整体仿冒进一步强化混淆效果

除了商标侵权,整体仿冒行为还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遇见小面的门店装修风格(红色主色调、简约设计)、菜单版式、菜品命名等,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市场辨识度,属于 “有一定影响的装潢”。

三、案件的行业启示:餐饮企业如何筑牢商标防线?

“遇见小面诉渝见小面” 案,是餐饮行业山寨仿冒现象的缩影。据不完全统计,2025 年全国餐饮行业商标侵权案件超过 2 万起,其中近 80% 都是 “近似商标 + 整体仿冒” 的套路。对于餐饮企业而言,商标保护已经成为关乎生死的核心问题。

1. 品牌未动,商标先行,全类别布局不留漏洞

这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餐饮企业在确定品牌名称后,必须在开店前完成核心类别的商标注册

核心类别:第 43 类(餐饮服务)、第 35 类(连锁加盟、广告销售),这两个类别是餐饮企业的命脉,缺一不可;

关联类别:第 29 类(熟食、预制菜)、第 30 类(方便食品、调味品)、第 40 类(食品加工)、第 39 类(外卖配送),为后续业务拓展提前布局;

防御类别:注册近似名称、谐音名称、字序调换名称(如 “遇健小面”“渝见小面”“小面遇见”),防止他人擦边抢注。

遇见小面正是因为提前完成了全类别商标布局,才能在维权时拥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如果等到品牌火了再去注册商标,往往已经被他人抢注,只能付出高昂的代价买回商标,或者被迫改名。

2. 商标命名增强显著性,避开通用词汇和近似陷阱

餐饮企业在命名时,应尽量选择独创臆造词汇(如 “海底捞”“西贝”“太二”),这类词汇显著性强,注册通过率高,保护范围广,也不容易被他人仿冒。
避免使用以下类型的名称:

通用词汇组合:如 “重庆小面”“成都火锅”“长沙臭豆腐”,这类名称无法获得商标专用权;

地名 + 通用名:如 “渝味小面”“川味火锅”,显著性弱,且容易被他人用其他地名仿冒;

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名称:如 “渝见小面”“雷碧”“康帅傅”,不仅注册成功率低,还可能构成侵权。

3. 规范使用商标,完整留存使用证据

商标注册成功后,必须规范使用,并完整留存使用证据:

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的图样使用,不得擅自修改文字、字体或图形;

留存门店招牌、产品包装、菜单、宣传物料、广告投放记录、销售发票、加盟合同等证据,时间跨度至少覆盖 3 年;

这些证据不仅可以对抗他人的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 申请,也是证明商标知名度、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核心依据。

4. 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维权

餐饮企业应建立常态化的商标监测机制:

每周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公告,发现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类别注册近似商标的,必须在 3 个月初审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定期在大众点评、美团、抖音等平台搜索,发现线下山寨门店或线上侵权店铺的,及时通过平台投诉、工商举报、法院诉讼等方式维权;

对于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仿冒者,要坚决起诉,主张高额赔偿,形成震慑效应。


餐饮行业商标全链条保护,就找联讯网标夫子团队

“遇见小面诉渝见小面” 案再次证明:商标是餐饮品牌的生命线。一个近似商标,可能毁掉一个品牌多年的积累;一次及时的维权,就能守住千万级的品牌资产。
标夫子团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规备案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深耕餐饮行业商标服务多年,服务过数千家餐饮品牌,从街边小店到连锁巨头,我们都能提供定制化的商标保护方案:
餐饮商标精准布局:针对堂食、外卖、预制菜、连锁加盟等全场景,定制核心 + 关联 + 防御类别全覆盖方案;
品牌命名合规评估:排查商标近似、欺骗性、显著性不足等问题,推荐高通过率的原创品牌名;
极速注册代办:最快 1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实时跟进进度,通过率行业领先;
侵权监测与维权:7×24 小时监测商标公告和线上线下侵权行为,代理异议、无效宣告全流程;
连锁加盟合规指导:帮助连锁品牌规范商标许可使用,防范加盟体系中的商标风险。
无论您是刚起步的餐饮创业者,还是正在扩张的连锁品牌,都欢迎联系联讯网标夫子团队!我们用专业的服务、丰富的实战经验,帮您筑牢商标保护防线,让您的品牌远离山寨仿冒,安心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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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夫子知识产权团队是一家专注于互联网+品牌保护策划的一站式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司总部位于广东广州,在佛山、新余、成都设有办公室。商业化运作8年,人工检索过万次,服务企业近千家,招投标项目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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