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实施后,关于个人出租房产这件事儿,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本文全部整理好了,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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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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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
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1.5%)×1.5%
销售额计算:较2026年1月1日前会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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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房类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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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提醒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达到10万元(不包括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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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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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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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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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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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1
住房类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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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房类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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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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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
非住房类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5
印花税
1
住房类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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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房类
依照租赁合同按租金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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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1
住房类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非住房类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