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于2016年2月22日由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自 2016 年 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使用单位在用的压力容器提出了需要进行年度检查的要求,然而在应对市市场监管局对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检查中,很多使用单位不知道此项规定,更不知道如何去落实此项检查。
汇总了企业常问的四个问题,给大家逐一解答:
一、压力容器已经做定期检验了,还需要年度检查吗?
需要,定期检验不同于年度检查,如果不做年度检查会影响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中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压力容器停机时,根据本规程的规定对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使用单位应当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的准备工作。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
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年度检查按照《规程》7.2的要求进行。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状况分析,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
二、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有哪些内容?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中规定:
年度检查项目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压力容器本体及其运行状况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各项均有详细的检查要求,具体请查阅《规程》7.2。


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需要出具报告吗?
需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中规定:
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时,按照本节检查项目、要求进行记录,并且出具年度检查报告(报告格式可扫描下图二维码查看),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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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四、企业自行进行年度检查,检查人员需要什么资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