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招商公告
招商对象:
1.已从事或意向从事自动售货机运营的企业,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2.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竞价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
报名方式:通过义乌市产权交易所采用线上拍卖形式面向社会招商,需上传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等资料。
报名链接:
1.南市场自动售货机场地:https://www.zjpse.com/prjs/lease/detail/265991.html
2.北市场自动售货机场地:
https://www.zjpse.com/prjs/lease/detail/265990.html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8时至2026年6月18日16时止。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6月22日9:00。
其他重要事项:
(1)房屋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金一年一交。
(2)场地使用费:即成交价(含电费);履约保证金:按20000元/标的收取;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3)租赁到期后,由公司收回场地使用权重新组织招商。
(4)自动售货机场地不得转租、转让,一经发现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并无偿收回场地使用权。
(5)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6)房屋承租方自第二年起房租金交纳依照《房屋有偿使用协议书》直接交至出租方。
(7)合同签订:承租方在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有偿使用协议书》。
(8)若因经营需要调整售货机摆放位置及数量,需征得市场同意;如遇市场布局调整,运营方应无条件服从,协议自动终止,运营方的场地使用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有违约扣除部分除外,按协议约定执行)。
(9)运营方需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经销代理权及销售相关资质后方可经营,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并无偿收回场地使用权。
(10)市场仅提供摆放自动售货机的场地(场地使用费含电费),安装、接电等其他一切费用运营方自理;配套服务设施与市场营业时间同步;自动售货机原则上落地面积不得超过1.5㎡,高度不得超过2.2m,每处点位仅能放置一台,具体点位放置面积根据实际场地限制情况调整。
(11)自动售货机仅限于销售正牌合格饮料、预包装食品,不得销售其他商品,不得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饮料或预包装食品,机身外观需经公司审核,并保持机身整洁和正常运行。
(12)双方需签订安全责任书,运营方须做好相关安全与维护、补给、售后等服务,每季度需向公司提供后台交易数据;做好现场巡视检修,发生问题时立即解决,自动售货机在使用过程中,若产生安全事故,由运营方全权负责,同时公司将无条件收回场地使用权。
(13)按《义乌国际商贸城商位使用权转让、转租管理规定》中定向招商商位类别实施管理,不得转租转让。
(14)房屋面积以实地交付为准,承租方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面积等要求。
如有疑问请联系:
产权交易所:0579-89920170、0579-89906619
全球数贸中心分公司:0579-8359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