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的要求,现对有关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如下:
自2024年2月21日起,纳税人可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中任意一天办理年度汇算;在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无需预约。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1. 打开个税APP,点击首页【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进入专题页”按钮。

2. 点击“立即登录”,登陆个税APP。

3. 点击“去预约”。

4. 点击“开始预约”。

5. 选择日期,点击“提交预约申请”,即可完成申报预约。

6. 点击首页专题区域的“开始申报”按钮或在“办&查”页中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开始申报。


7.进入标准申报页面,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8. 核对个人基础信息和汇缴地,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9. 核对已填报的综合所得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
如存在奖金,请在详情页中进行确认。奖金计税方式目前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计税,另一种是合并计税,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确认填报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

10. 系统将自动计算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11. 如存在应退税额,可点击“申请退税”,经税务机关和国库审核同意后,退款至纳税人银行卡中。

如纳税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且不满足免予汇算条件,则需点击“立即缴税”,选择相应的缴税方式完成支付。
2023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专项扣除: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部分。
(3)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共7项支出。
(4)其他扣除:个人缴付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有税优识别码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
(5)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是指: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