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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申报纳税期限
截至当月15日
记得按时申报
避免逾期可能产生罚款、滞纳金等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烟叶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中央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农网还贷基金、城镇垃圾处理费(代征)。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会经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申报)、车辆购置税(自行申报)、印花税(按次申报)、环境保护税(按次申报)、契税(按次申报)、耕地占用税(按次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次申报)、土地闲置费(按次申报)、森林植被恢复费(按次申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次申报)、排污权出让收入(按次申报)、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
【政策要点】
1、自2026年7月1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对“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年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不超过60万元的部分减按0.2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超过60万元的部分仍按照0.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同时,自然人出售者通过其他方式“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仍按销售额的0.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2、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服务与征管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1号)执行。
(商消费发2026年第74号)
【政策要点】
(1)实行小额抽检制。自2026年7月1日起,对退税销售额1万元以下的退税申请单,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进行实物验核。对退税销售额1万元及以上的退税申请单,仍逐单进行实物验核。
(2)推行退税无纸化办理。自2026年7月1日起,允许海关、代理机构对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进行线上确认并办理退税,实现退税全流程无纸化办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令第56号)
【政策要点】
(1)关于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的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也属于《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
(2)关于基本权益。《暂行规定》对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报酬方面,明确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方面,明确要求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工伤保障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等。
(3)关于养老保险。需延长缴费的超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同时,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也会进一步优化经办公共服务,畅通信息查询渠道,为延长缴费人员提供清晰指引,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参保缴费服务。
(4)关于劳动争议。对《暂行规定》明确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事项的争议,当事人可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其他事项的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福建税务、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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