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票由谁开?向谁开?
由收购方自开,向生产者开具
根据现行政策,收购单位向自然人农业生产者(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也就是二道贩子)收购其自产免税农产品时,由收购方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强调!!!如果收购对象是从事农产品经营的个体经营者或企业,则应由销售方开具发票,收购方不得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当然,农户也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实践中,多数收购企业选择自行开具收购发票,以简化流程。
二、如何证明业务真实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否能抵扣,不仅取决于是否真实,更取决于是否合规。业务全链条都要经得起核查,有能力生产,又生产了,又销售了,而且是一对一销售
下边这些资料务必提前留存,防范风险
1.农户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养殖证明、村委会出具的自产自销证明等。
2.业务发生证明材料:
与农户签订的收购协议
详细记录收购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的入账凭证,证明交易数量的实际发生的照片及过磅数据、银行转账记录(千万不要是各种大额的现金支付凭证)
3.运输相关证明资料:
运输发票(备注要明确并具体)、物流单据
三、风险自查提示
1. 收购身份要明确
2. 生产能力能证明
3. 只能一对一购进
4. 务必留存好材料
最后,提醒各位财务,首先熟悉政策,然后对照业务真实性资料要求,再按照风险指标自查,一切合规,那就一切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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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能站在自己所热爱的世界里闪闪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