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主要内容:
1、综合融资成本定义。
包括正常履约情形下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以及违约情形下的逾期罚息、挪用违约金等或有成本,全面反映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
2、明示要求
贷款人应当在营业场所、官网等渠道清晰披露借款人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3、明示内容需注明贷款本金金额,逐项列明各息费项目的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收取主体,并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列明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4、合作机构管理
贷款人需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合作机构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管理,对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
5、监管与责任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开展明示工作的贷款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同时打击贷款领域非法中介活动。
以下为规定全文: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
一、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一、本规定所称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是指由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贷款人应当依法依规合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年化水平。
二、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并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同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各息费项目收取标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等要求折算为年化水平。
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还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三、贷款人应当在营业场所、官网等渠道清晰披露借款人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
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当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贷款本金、分期安排及收取的服务费用、收取主体、正常履约情形下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收取标准。同时,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息费。
四、因利率定价基准调整、开展优惠活动等原因导致相关融资成本发生变动的,贷款人应当及时告知借款人。
五、贷款人在与合作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中,应当明确各方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贷款人应当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应采取终止合作、依法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六、相关行业协会应当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督促行业机构落实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要求,共同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七、借款人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合理评估自身收入水平和负债能力,避免过度负债,选择正规渠道借款。
借款人应当关注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充分了解融资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年化水平、收取主体、违约责任等信息。
八、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贷款人落实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对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对合作机构失管失控或因合作行为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贷款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同时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贷款领域非法中介活动。
九、本规定所称贷款人是指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合作机构是指在营销获客、担保增信等领域与贷款人合作开展个人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机构。
十、本规定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依据《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3号)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十一、本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答记者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答记者问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以公告形式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规定》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对促进个人消费、生产经营,助推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不规范、不透明问题,既容易引发金融消费纠纷,又影响利率政策效果、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必要制定出台相关监管规定,通过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操作方式和环节,明确各方责任,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规定》所称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具体涵盖哪些内容?
为准确完整反映个人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规定》将与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借款人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关注综合融资成本,充分了解融资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年化水平、收取主体、违约责任等信息。
三、《规定》对于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提出哪些操作性要求?
《规定》要求,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当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贷款本金、分期安排及收取的服务费用、收取主体、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
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和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消费订单支付页面均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为推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的规范性操作,我们组织制作了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表,以及线上消费场景下分期付款页面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例。同时,我们将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等相关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为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供支持。
四、《规定》对贷款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提出哪些要求?
《规定》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金规〔2025〕9号)等有关制度相衔接,要求贷款人加强对营销获客、担保增信等合作机构的管理,在与合作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责任和义务。贷款人应当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及时掌握合作机构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具体情况,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应采取终止合作等措施。
五、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应如何进行年化?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时,应将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各项息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采取内部收益率法逐项折算为年化水平,然后加总计算得出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六、关于《规定》施行时间有何考虑?
考虑到贷款人需要调整业务流程及系统、修改合作协议等,《规定》定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相关主体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规定》施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
时间
第一期:2026年3月28-29日
第二期:2026年5月16-17日
地点:上海
FR
低利率下的固收突围:2026债券多品类布局与策略优化双旗舰实战课
会议背景
BACKGROUND
在全球低利率环境持续蔓延、国内经济结构转型深化的背景下,债券市场正迎来政策调整与业态创新的双重变革。城投平台“退平台”进程加速,转型后分析范式亟待更新;可转债市场供需矛盾凸显,高估值下择券难度加大;中资美元债、点心债与衍生品的协同效应日益显著,跨境投资机遇与风险并存;同时,低利率时代投资者对收益增强的需求迫切,红利低波、ETF等工具的策略价值持续提升。
面对债券市场的新变化、新机遇与新挑战,为帮助投资者精准把握政策导向、更新分析框架、掌握实战策略,法询金融特别策划本次债券投资专题实战研修班,分两期邀请深耕固收领域的资深专家亲临授课。课程将全面覆盖债券核心赛道,从宏观周期研判、城投转型分析、转债掘金技巧,到跨境债券协同、红利策略升级、ETF组合构建,通过政策解读、案例拆解与策略落地,为投资者提供可复制的实战工具。
第一期将于2026年3月28-29在上海举办,课程围绕“债券多品类解析与实战”展开,第一天聚焦金融周期研判与城投转型分析范式,第二天深入可转债择券策略与衍生品+跨境债券协同逻辑;
第二期将于2026年5月16-17日在上海举办,聚焦“低利率时代收益增强”,深入解析新固收+投资逻辑、股市工具应用、红利低波策略升级及热门ETF实战配置,助力投资者在复杂市场环境中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与风险可控。
第一期
讲师介绍
杨老师
北京理工大学业界硕士导师,现任某券商首席,
曾任方正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中银国际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长于宏观经济研究、货币政策研究、利率研究及信用研究,在《经济观察报》、《金融时报》、《证券市场周刊》、《财经》等知名媒体发表过60余篇文章,CCTV证券频道债券分析嘉宾、《经济观察报》核心调研成员及专栏作者、《老虎财经》专栏作者、《扑克投资家》专栏作者、《百度百家》专栏作者。获得2016年新财富宏观研究团队第三名核心分析师、Wind最佳宏观研究团队第二名,2018年获得今日头条最受媒体关注固收团队第6名、最受读者关注固收团队第4名,2019年获得亚洲本币债券市场研究“本币债券最佳卖方人员”。
裴老师
信堡投研创始人、前Ratingdog(YY评级)研究部负责人
2014-2018曾在南方资本、国联证券、东吴证券等机构负责债券投研工作。2019年加入国内知名买方评级机构YY评级,组建研究部,任研究部负责人。2023年创办信堡研究,专注债市资讯、数据、模型和精品投研内容。
罗老师
现任:上海信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转债组负责人
复旦大数据学院硕士,现任上海信堡投研团队的转债组负责人,拥有5年以上转债和产业债投研经验,长期专注于可转债行业景气度跟踪、多维度策略构建,深耕光伏、风电、生猪养殖、汽车、储能等高景气赛道,从“行业—主体-策略”中把握确定性投资机会。
彭老师
现任: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副总
曾担任第三方某公募基金销售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香港上市公司产品运营部总经理兼任财富管理公司副总裁、国有控股投资公司副总裁、美国纽约交易所上市法务总监、多元化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职。
擅长领域:彭老师擅长并精通红筹架构 / VIE 架构搭建,具备美股(NYSE/NASDAQ)、港股(联交所)上市法律实务经验。累计设计基金产品超 200 只(管理规模超百亿),擅长搭设股权、债权、固收类基金、ABS/REITs 等结构化产品以及熟悉掌握前述产品风控合规要素。主导建立多家持牌机构资产端以及财富端的风控体系,熟悉中基协、证监局监管规则,管理超百亿资产合规运营。
第二期
会议议程
BACKGROUND
主题一:固收+投资的底层逻辑转型与困境破局
一、“固收+”投资理解:投资目标及运作特征
“固收+”投资以追求绝对收益为投资目标
“固收+”投资中长期年化收益率可分为三个层次
固收类底仓资产范围:低风险债券资产及部分非标
增厚收益:加资产&加策略
资管机构积极布局“固收+”市场,公募基金产品模式成熟
二、“固收+”基金发展前景:低利率叠加刚兑转型,银行理财投资需求有待承接
低利率环境下,海外资管机构加大风险资产配置比例
负利率时代日本增加股权和投资基金资产配置
低利率环境下欧元区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
海外泛固收产品同样对应中低风险偏好客户
长期看中国或将进入利率趋势下行阶段,保险、银行需要寻找更多收益来源
净值化转型和非标持续压降背景下,银行理财收益率下降
银行理财转型后,投资者需求面临转移
“固收+”产品具备承接原刚兑型理财产品客群的潜力
“固收+”理财在权益类投资方面或存在短板
公募“固收+”产品面临诸多发展和业务合作机会
银行保险养老理财发展迅速,或采用FOF模式投资“固收+”基金
居民财富向金融资产的转移,资产配置存在保值增值的刚性需求
三、“固收+”基金市场格局:存量规模加速扩容,银行FOF理财需求扩张
产品端:公募“固收+”市场以二极债基和偏债混合型基金为主
产品端:传统“固收+”市场明显发力,规模大幅增长
资产端:二级债基、偏债混合型基金固收类底仓资产比例约70%
资产端:“固收+”基金底仓中信用债持仓占比高于利率债
需求端:主要类型的“固收+” 基金受众群体分布
需求端:银行理财积极探索FOF型产品,“固收+”基金迎来新的增长点
业绩表现:收益表现较为突出,波动较小
四、“固收+”基金未来发展方向:扩充资产品类选择,实现均衡化配置
(一)海外“固收+”基金产品经验:
1.PIMCO总回报基金
2.古根海姆(Guggenheim)总回报型基金
3.桥水全天候(All Weather)基金
(二)纯债投资机会:
1.关注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长久期、中低等级利差压缩机会
2.商业银行永续债5年期品种利差仍有压缩空间
3.商业银行永续债新券配置性价比回升
4.保险公司永续债,或存在充足的品种利差空间
(三)扩充资产品类选择,降低组合资产相关性
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兼顾的投资体系,从风险收益角度进行均衡组合
(四)“固收+”产品管理模式:以固收部门、跨部门以及组建新部门管理为主
组建新部门、多人管理模式或为“固收+”基金产品管理模式重要发展方向
采取固收部门管理、单人管理模式或仍为混合债券型二级基金主流发展趋势
“固收+”基金主要采用开放型产品模式,定开型产品或为未来重要发展方向
(五)市场低迷行情下,“固收+”基金对股性资产应遵循均衡化配置原则
(六)交易策略推荐:确定性的票息收益+稳定的杠杆策略+适度参与波段行情
主题二:如何利用股市工具构建符合客户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0.5天)
一、股票指数与宏观经济以及指数基金投资框架
(一)宽基指数与行业指数介绍
1.1宽基指数与行业指数
1.2 A股市场的宽基指数介绍
1.3 港股市场的宽基指数
1.4 欧美市场的宽基指数
(二)行业指数与宏观经济高频趋势
2.1 股市蕴含的宏观信息丰富
2.2 行业指数介绍、中证行业分类
2.3 行业指数特点
(三)股票指数基金在权益投资中的运用和投资框架
3.1 股市的财富效应
3.2 ETF基金的崛起
3.3 ETF基金的6大优势
3.4 个人投资者成为ETF基金的主力
3.5 指数基金投资:构建多样化投资策略(指数基金投资目标)
3.6 如何筛选指数基金
3.7 指数基金溢价:溢价过高,风险过大
二、股票市场运行框架:周期、风格与信号、分红
(一)A股市场的周期性特征
1.1经济周期
1.2信用周期和股市的关系
1.3盈利周期和股市的关系
1.4 政策周期
(二)股票市场风格
2.1什么是股票的风格?
2.2看股市的结构:大和小的差异巨大
市值属性风格的决定因素
2.3估值属性风格的决定因素
2.4增量资金来源同样影响风格
2.5 大类资产投资偏好已来到十字路口
2.6 行业风格:谁更能代表新质生产力?
(三)选股:分红能力为什么重要?
3.1 巴菲特为什么看重ROE指标?
3.2 判断上市公司优劣的指标
3.3 分红回报为什么能彰显上市公司优劣
3.4判断上市公司分红能力的关键指标
3.5 分红率、股息率、股利支付率的区别与联系
3.6 认清分红回报指标做好投资
(四)权益市场观测信号
4.1 量能与情绪
4.2 技术形态
4.3筹码结构
4.4本轮上涨的现在和未来:多重共振的结果
主题三: 成长风起,红利策略如何演绎
一、红利策略2025年表现复盘与2026年展望
1. 核心表现概览
(1)指数收益与波动
(2)资金与产品表现
(3)驱动与压制因素
(4)行业与标的分化
2. 2026年策略有效性预判
(1)宏观经济环境支撑
(2)政策与市场预期匹配度
(3)策略价值与优化方向
(4)有效性核心判断与基准情景
(5)不同情景下的有效性分化
(6)策略有效性的关键评估指标与触发阈值
二、红利低波策略解析及构建
1. 构建逻辑与原理
(1)DDM模型与红利因子筛选(从PE到DCF模型)
(2)FCFE与FCFF估值方法探讨及与DDM的对比
(3)低波因子的构建与组合中的作用(多因子模型)
(4)红利策略背后的真实逻辑解析(为什么我国重视红利)
(5)策略原理及构建逻辑
2、红利低波策略的深度理解及核心工具
(1)红利策略收益率来源
(2)红利低波股票筛选(低估值陷阱)
(3)泛红利低波指数化投资时代(红利(低波)ETF,港股通红利(低波)ETF,央企红利ETF等)
(4)红利低波ETF策略
(5)ETF产品图谱与流动性分析
3. 红利低波策略运用场景分析
(1)风险收益特征
(2)机构与个人投资者行为差异
三、红利低波策略升级与运用
1、2026年策略有效性验证
(1)宏观经济变量敏感性分析
(2)政策红利与企业分红趋势
(3)失效情景与动态调整预案
2、红利低波投资策略升级方向
(1)单一产品选择逻辑及失效风险
(2)替代方案-质量和现金流投资
(3)固收+红利的优化组合方案
(4)利率债+红利指数恒定比例基金(2026创新被动指数基金)
3、策略案例及方案说明
(1)国内国外有哪些红利策略应用案例
(2)当前红利策略的划分和使用方向案例
(3)甄选未来现金流增速方案
(4)利用资产融合增强路径方案(成长+红利;转债+红利;现金流替代)
(5)创新应用与场景拓展 (利用红利+现金流,CPPI策略;红利与跨资产应用,红利与信用资产,红利与黄金等)
主题四:热门ETF策略构建实战与创新工具应用
一、ETF投资的优势
1、ETF概览
2、ETF全景图
3、当下ETF的市场格局(参与情况、规模情况)
4、近年ETF的发展路径及创新ETF产品的优势(科创债ETF,通用航空ETF等)
5、在中国投资ETF的特殊功能(类平准、市场判断、期指、期权波动率等)
6、公募基金的ETF策略详览
二、ETF组合策略配置
1、大类资产ETF轮动配置策略(大类资产模型到策略应用)
2、全球多资产轮动配置策略(大类资产模型到策略应用)
3、宽基指数ETF轮动配置策略
4、行业与主题ETF轮动配置策略
5、债券类ETF轮动配置策略
6、案例:宏观多元资产组合、指数基金低波策略组合
三、ETF增值策略
1、套利策略(套利策略的关键)
2、对冲策略
3、网格交易策略
4、定投策略
5、期指策略
6、多空策略
7、波动率联动策略
四、ETF投资注意事项
1、ETF投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2、ETF投资中的经验警示
3、构建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
讲师介绍
屈老师
某证券投资顾问部总经理
过往经历:曾任研究所债券部总监,某证券资产管理部董事总经理、某证券资管部总经理、2008-2013年连续六年新财富前三名,其中2008、2012、2013三次获得新财富债券第1名。先后担任某证券固定收益团队首席分析师、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带领团队将主动管理规模从零基础突破到近500亿,并于2017年获得基金报“英华奖”中国券商资管成长奖,于2018年“2018年东方财富风云榜”中获得最具成长潜力券商资管奖。
叶老师
现任某券商资管公司业务董事,曾任某大型国有银行总行产品管理部产品经理。
多年来致力于资管产品投资策略与市场研究,长期跟踪产品投资运作与风控管理,擅长分析公募基金和私募资管产品的投资逻辑、底层资产特性等。
时间
第一期2026年3月28-29日
第二期2026年5月17-18日
地点:上海
FR
2026
债券多品类布局与策略优化双旗舰实战课
培训详情
培训时间:
2026年3月28-29日(第一期)
2026年5月17-18日(第二期)
培训地点:上海
(具体地址开课前一周通知)
培训费用:3800元/人(两天)
一次性报名两期课程,优惠价6200元
※3月17日前报名享受早鸟价3600/人 三人团体报名优惠300/人。优惠可叠加,其它人数组团详情可咨询助教。
※费用含授课、资料、中午餐饮、茶歇等;
※费用不含往返交通、住宿、接送机等费用;
※发票可开咨询费、会务费、培训费(电子专票/普票);
※请于开课前缴纳参会费。
联系报名
长按二维码报名
联系方式:13671816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