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消息,51岁的纳兹里玛在人民住房计划(PPR)单元居住13年后,终于搬离廉租房,住进了自己的家。
纳兹里玛曾因家庭月收入仅约1200马币,和靠日薪维生的丈夫入住丹曼吉斯PPR。2019年,她通过州政府租转买计划获得住房,需20年分期偿还。
目前,丹曼吉斯PPR有18位长期住户收到驱逐通知,部分已居住超20年。纳兹里玛认为,PPR应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部分住户经济条件改善后仍滞留,甚至存在瞒报收入情况,是占用资源。
她支持州政府的清退决定,称当局必须坚决执行,让更需要的人有房可住。纳兹里玛表示,搬出PPR是人生重要里程碑,希望自己的经历能鼓励他人如实申报收入,为真正有需要者腾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