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按:随着大湾区粤港澳剧场建设的兴起,越来越多市场主体参与新演艺空间实践,并走出一条不同于传统国有化院线发展的道路。也许它从外观形式和传统剧院,没有太大的差异。但其管理模式,收入结构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为此,我们特别开设专栏,邀请大湾区一批实战专家,撰稿推文形成系列。本文作者为某知名集团文化板块负责人陈文刚,旗下经营管理大湾区2家剧场。
新演艺空间风起潮涌,不同背景与定位差异下的运营选择
——大湾区新演艺空间产品与经营系列专栏
来深圳工作不久,很快就发现我们剧场所在的南山区几家剧场共同的特点,就是:一是商业综合体剧场多为知名国央企开发,华润、保利,或本地实力集团;二是位于大型商业文化综合体内,当然体量并不大,200~500座,三是一般没有政府的补贴,以及硬性的场次要求。
从前期策划到开业运营至今,一路走来,也摸索到各自的定位,有些本地的知名度。在广州剧场开业后,也逐渐接触到更多的类似的剧场同行。这,可能也是大湾区剧场发展的缩影,各自面临的问题也多为相似,总结了工作中的一些思考,和各位一起分享。

业主被动的客观要求
往往大面积的新区地块开发,对于配套商业,会有一定文化体验业态比例的要求,比如说3- 5万方的配套商业,可能会有3-5%左右文化体验业态,即1000方左右。这类业态以剧场为例,坪效不高,承租能力有限。开发主体也就是一个甩包袱心态。给到条件,也往往是人流动线的末端,道路尽头,面积也不规则,柱网很零碎。开发主体对于文化体验业态,主要考虑以营业额分成扣点的方式,引进某个品牌就完事儿。比如说成都小酒馆的万象城店,孤零零的位于B1的角落。合作也比较松散,开业初期一遇到淡季,品牌也干脆闭店。毕竟这类合作,主要是品牌方独立经营,双方的发展空间也会比较有限。
业主主动的业态选择
某些城市更新项目,或者新开商业,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基础也比较好。经过评估市场定位需要,有一定的文化体验业态,与周边现有商业形成差异错位发展,那么新演艺空间作为主力店,会有相对较好的区位。甚至有可能独立自成一体,空间通高,500-1000座位就很理想。围绕着这个能够盈利的演艺空间场所,再来搭建文化板块的团队,从而在更高维度整合集团总部、项目公司、商业板块的相关资源。

在业主内部,立项新演艺空间。需要在集团总部、项目公司、商业板块三个层面达成共识,各方的重点各有不同,也不简单是三个会议。项目公司需要沟通确认选址区位、面积大小,承担开发成本,更为聚焦前期开发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剧场空间特有的舞台专项,严控灯光、音响等设备成本。商业板块作为经营主体,承担日常经营支出,更为聚焦演出劳务、管理团队、日常水电等。最终综合意见,上报经营方案,提交集团总部决策。
需要说明的是,文化体验业态有行业的特殊性,更多是轻资产运营逻辑,委托式运营管理为主。经营方案测算,在分摊科目,按照行业惯例,不含地价、一次装修、二次装修(含舞台专项),即买地费用、室内装修家具座椅、舞台灯光音响吊杆,不应纳入运营团队前期的成本投入。同样,轻资产的运营主体,也无需支付租金。

显而易见,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承担较高的固定开发成本,剧场坪效有限,亏损显而易见。项目公司需要主动和集团总部高度保持一致,集团总部也必须给予支持,为立项背书,保护项目公司执行团队。实际操作中,还是很难。随便一个剧场也都是5000方,算上买地成本基本过亿,分摊10年下来,基本上运营利润都被吃掉。职业经理人的集体决策,比较难达成上亿元的投入和看不到尽头的报表亏损。需要能算大账,又看全局的企业家,作为真正的一把手,明确表态,同意去做。
遗憾的是,如果整体项目计划打包上市,从财务角度,往往要求开发主体向运营主体收取一定的基础租金,形成稳定的租金收入。
商业板块,相应就是会产生额外的租金成本。实际上报表合并后总账都是平的,分拆报表后,开发主体的收入多一块,有利上市。比如复星旅文在三亚亚特兰蒂斯景区开发c秀剧场,即采用类似的模式,在顺利推动集团上市的同时,也给剧场运营主体背上沉重的财务包袱,每年分摊固定资产开发成本就高达2000万,持续20年,基本上没有运营盈利的可能。

总结起来,新演艺空间的落位,或有被动的要我做的无奈,也有主动的我要做的选择。作为剧场人,我们有责任做好表演艺术和商业开发的桥梁,传递表演艺术的价值,尤其是商业价值,推动开发主体主动选择文化体验的业态,实实在在落地新演艺空间。
来源:领艺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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