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的若干扶持措施申报通知
为促进全区文商旅体展市场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培育和扩大消费新融合、新场景和新模式,加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切实发挥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的若干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扶持措施》)相关要求,现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本扶持措施通过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京策”平台“政策兑现专区”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待后续通知),请各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各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登录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项目申报-朝阳区-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线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7:00。
联系人:
刘老师,85934120
王老师,18612317729
齐老师,1861021677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附件(阅读原文下载):
1.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的若干扶持措施申报通知
2.2025年度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项目申报书(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精品演出)
3.2025年度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项目申报书(文博、美术、艺术等各类特展)
4.2025年度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项目申报书(有影响力的重大体育赛事)
5.2025年度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项目申报书(高能级展会项目)
6.2025年度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项目申报书(入境游促消费活动)
6-1.境外游客入住朝阳区酒店间•夜年信息统计表(旅行社总表)
6-2.境外旅客入住朝阳区酒店间·夜年信息统计表
7.2025年度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项目申报书(宣传推介活动)
8.2025年度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项目申报书(文商旅体展贯通融合促消费)
9.2025年度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项目申报书(重特大项目落地朝阳)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11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的若干扶持措施申报通知
为促进全区文商旅体展市场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培育和扩大消费新融合、新场景和新模式,加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承载区建设,切实发挥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的若干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扶持措施》)相关要求,现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申报通知发布日至2026年3月20日,申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含)以后开始启动,且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实施完成。
二、支持范围、标准及方式
(一)支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精品演出
1.大型演唱会
对在朝阳区内组织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大型演唱会的举办单位,经综合评定,根据单个项目累计售票总人数核定支持金额:
(1)累计售票总人数达到3万人次起,分梯次最高予以200万元支持;
(2)累计售票总人数达到20万人次及以上,且境外观众比例超过10%的,予以300万元支持。
2.音乐节
对在朝阳区内组织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音乐节的举办单位,经综合评定,根据单个项目累计售票总人数核定支持金额:
累计售票总人数达到2万人次起,分梯次最高予以100万元支持。
3.精品演出
对在朝阳区内组织国内外精品演出的举办单位,经综合评定,根据单个项目累计售票总人数或首站落户朝阳区情况核定支持金额:
(1)累计售票达到2万人次;
(2)或属于国内外知名剧目,在京首演和世界、全国巡演首站落户朝阳区内。
对以上申报类别前十名进行奖励,分梯次最高可奖励50万元。
(二)支持文博、美术、艺术等各类特展
对举办单位自行策展、组织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文博美术大展落户朝阳区内,经综合评定,根据单个项目一年内累计售票总人数核定支持金额:
一年内累计售票总人数达到10万人次起,分梯次最高予以100万元支持。
(三)支持有影响力的重大体育赛事
对在朝阳区内举办的电竞等大型新兴体育赛事或活动的举办单位(不含职业联赛),且赛事未获得政府补贴或补助资金的,经综合评定,根据单场售票或累计售票总人数核定支持金额:
(1)单场售票总人数达到1万人次起,分梯次最高予以40万元支持;
(2)累计售票总人数达到10万人次起,分梯次最高予以200万元支持。
单场售票支持和累计售票支持不能同时享受。
(四)支持高能级展会项目
对首次在朝阳区内举办的高能级展会项目,经综合评定,根据首次办展情况或办展面积核定支持金额:
(1)对首次在朝阳区内举办的世界商展100强、UFI认证展会等国际知名展会项目,境内首次办展给予200万元支持,京内首次办展给予100万元支持。
(2)对首次在朝阳区内举办的其他展览项目,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起,分梯次最高予以100万元支持。
(五)支持入境游促消费活动
朝阳区旅行社年度招徕、组织、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并在朝阳区内住宿超过2000间·夜/年,经综合评定:
对排名进入前十名的旅行社分梯次进行奖励,最高可奖励50万元。
(六)支持宣传推介活动
1.境外宣传推介活动
鼓励企业对朝阳区文旅消费资源开展境外(含港澳台)宣传推介。企业自主或参与政府组织的赴境外(含港澳台)对朝阳区文旅资源开展营销推广(如广告投放、展会、宣传等),经综合评定,根据宣传内容的曝光量、互动量等进行排名:
对排名进入前十名分梯次进行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元。
2.境外文旅资源宣传
企业原创视频,通过境外热门社交媒体播放并对朝阳区文旅消费资源进行推广引流且成效显著的,经综合评定,根据单一视频在各类平台累计转发量(转发量超过2万)进行排名:
对排名进入前五名分梯次进行奖励,最高可奖励10万元。
境外热门社交媒体包括TikTok、Instagram、YouTube、Facebook、X(原Twitter)、Line、KakaoTalk等平台。
(七)支持文商旅体展贯通融合促消费
对以“商圈+”(赛、展、演唱会等)的形式,在朝阳区内开展融合促消费活动(含系列活动)的批发零售业(综合零售业)和餐饮业企业,经综合评定,根据零售额或餐饮收入规模及增速进行奖励:
活动期间(活动举办当月1日至活动结束当月最后一天),对于促消费活动实现商品零售额或餐饮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0%,且规模达到2000万元起,分梯次最高予以150万元支持。
(八)支持重特大项目落地朝阳
支持在国际上有巨大影响力的演唱会、商业比赛、文博美术大展等项目落地朝阳区。
三、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朝阳区规范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申报项目落地在朝阳行政区域内。
(二)单个项目仅支持一家举办单位为申报主体,其他合作单位应为其出具书面同意函。
(三)同一主体的同一项目满足本措施多项支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四)申报项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资质及手续齐全完备,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项目申报资料未按照模板规范制作或提供资料不齐全,评审不予受理。
(六)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项目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八)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同一项目已享受区级相关资金支持的;
2.申报项目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为《2025年度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应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途径
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六、项目评审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统筹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开展项目评审,并对评审通过项目进行公示。
七、资金支持
项目评审通过后,参照公示结果,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扩大消费的若干扶持措施》进行资金支持。
八、联系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
刘老师,010-85934120
王老师,18612317729
齐老师,1861021677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扶持措施》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此类活动与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无关。
2.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统筹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发布本申报通知,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11日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报告:政府、行业、企业文旅市场统计与分析报告
规划:文旅演艺项目调研、定位、规划、运营方案
平台:院团与剧场宣传推广、文艺节庆策划与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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