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6年2月收票时间:2月3日~13日,请在此期间按照发票确认书上的邮寄地址快递发票和相关结算单据至我中心。异地供应商,请务必考虑邮寄在途所需时间,提前完成结算票据的打印及寄送,确保在13日之前寄达。(注意: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延误,建议选择顺丰快递并妥善保管好快递单号等相关信息)
2、本月费用转账截止时间为2月11日。所有收现费用请登录结算服务共享平台进行勾选生成费用账单,并按账单金额和结算系统显示的收款银行帐户及随机生成的收款银行帐号,完成公对公帐户转账。费用名称统一备注为促销服务费。因错转、误转、延迟转款或以个人名义转款导致费用无法核销的,请于次月结算期再办理相关结算业务。
3、费用核销后,请登录合肥百大集团结算共享服务平台,进入“费用管理-已开票据查询-专票”模块自行查询、下载数电发票格式文件。
4、需要提供的结算单据:发票确认书、结算确认单、发票及销货清单,所有票据请务必使用A4纸打印。
5、在结算发票录入时,数电发票需上传XML和OFD格式文件,普电发票需上传OFD格式文件,纸质发票无需上传;数电发票请确认发票备注栏已填写(仅需填写)销方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后再上传;数电发票和普电发票均需打印两份,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6、纸质发票需加盖发票专用章,确保发票专用章清晰,完整。
7、2025年度供应商往来询证函已发放完成,未完成2025年度询证函确认的,请及时登录合肥百大集团结算共享平台,进入“询证函-往来询证函”模块进行查询并确认,(已开通电签的,需要先点击操作栏“电签”后再点击操作栏“打印”功能,打印出询证函与结算票据一同寄回我中心;未开通电签的,点击操作栏“打印”功能,打印出询证函并加盖公章与结算票据一同寄回我中心)否则将影响到货款的正常结算。
8、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
供应链协同服务系统:红字发票信息申请2份(公司名称位置加盖公章)
国税电子税务局系统: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1份 、红字发票2份(无需加盖公章)
9、总部结算:咨询电话:0551-65771075、0551-65771078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预祝新春快乐马到成功!
合肥百大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日

